1樓:持姿以恆
這個案件從犯罪構成要件上來說,客觀要件是乙的盜竊行為已經完成,標的物是甲的皮包,皮包裡面的金額有4萬元,已經達到了刑法上規定的構成盜竊罪的規定數額。再從主觀要件上來講,乙是偷偷的把甲的皮包藏起來的,在甲得知自己的皮包不見了報警後,在警察詢問他時還推脫自己不知,而且後來還趁機轉移自己一開始的藏包地點,把包又藏起來,如果說一開始乙是抱著和甲開玩笑的心思,那第二次藏包的行為又作何解釋呢,乙明明是想把甲的皮包據為己有,兩次實施了盜竊行為,主觀上已經有了很明確盜竊的意思表示,所以,綜合起來講,乙有主觀上犯罪的意思表示,客觀上他的盜竊行為已經構成,盜竊標的的又數額達到法定的規定數額,所以甲構成了盜竊罪。他說自己有上百萬的公司,但這並不能掩蓋他在這個案件中的盜竊的意思表示和盜竊行為,有的人犯罪往往就是一念之差,所以,不管是誰,時刻都要保持自己的頭腦清醒,不能貪財,讓自己的行為觸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
樓主,這是我個人的一點看法,我還是乙個在校的法學大學生,觀點可能還有些不成熟,希望對你能有幫助,希望你能,呵呵,謝謝!
2樓:網友
已經涉嫌盜竊,從證據上看已足以認定,辯不構成盜竊犯罪成功的可能性不大,再要看乙在公安機關所作的供述是否已經承認了盜竊行為,如已經承認到法院再推翻口供只能是認罪態度不好而被從重處罰。
新刑訴法題:犯罪嫌疑人甲託其弟乙作為自己的辯護人,在審查起訴階段,乙不享有哪一訴訟權利?
3樓:緣悟禪師
d。因為以作為一般辯護人而不是律師辯護人,新刑訴法規定第41條條文要求辯護律師可以向被害人收集證據,但說的不是辯護人,所以只有律師作為辯護人的情況下,才享有d項權利。其他幾項都可以享有的。
有明確法律規定的。
第四十一條 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4樓:網友
d經被害人同意,向其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新刑訴法規定必須是律師。
如果暴雪娛樂公司要拍下一部電影,你希望這部電影取材於暴雪旗下哪款遊戲
涵妞無敵 很多喜歡玩遊戲的人應該都瞭解暴雪娛樂公司,這家公司是一家非常著名的電影製作與發行公司,這是每一個暴雪粉對暴雪的稱呼,甚至有用心做cg,用腳做遊戲這樣一句戲言來稱呼暴雪的製作人。其實對於這句話並不表示說暴雪的遊戲做的不好,反而是暴雪的每款遊戲都堪稱經典,只不過是比起遊戲本身暴雪遊戲的cg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