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夢之盼兮
城市面貌日新月異,居民小區如雨後春筍般發展起來,加之人們交通工具的極大改善,汽車數量極劇增加,那麼,當人們進入溫馨之居的時候,這些車輛應該停放在**呢?小區地面停車位應運而生。然而,由於小區管理水平參差不齊、人們法律水平相對缺失,因此,圍繞小區地面停車位的問題產生了許多糾紛。
小區地面停車位的權屬歸誰?如何界定?遇到車位糾紛又該如何解決呢?
首先,我們先看一下法院的兩個案例:
一、 小區地面停車位歸業主所有,開發商不得**。
重慶市高階人民法院在重慶市豪運房地產開發****與重慶市九龍坡區西彭帝景豪苑在地圖中檢視業主委員會車位糾紛一案判決書中認為:小區地面停車位是由開發商依照行政規劃建設的物業附屬設施,實際上並無建築物,其本質屬於土地使用權,不能辦理產權登記。開發商將商品房向業主**後,建設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歸屬全體業主。
因此,地面停車位的權益作為附屬設施歸屬於全體業主,其性質與其他公共附屬設施性質並無不同。開發商有義務按照規劃修建小區附屬設施,但並非依據規劃建設的附屬設施都歸開發商。即使豪運公司在建造帝景豪苑小區時支付了建築區劃內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成為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但是小區建設完成之後,隨小區內房屋的**,小區建築區劃內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移,小區的共有部分土地使用權歸小區業主共有。
由於案涉車位不能辦理產權登記,不能成為專有部分,原判決確認該部分停車位屬於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並無不當。【以上內容摘選自重慶市高階人民法院(2016)渝民終7號民事判決書「本院認為」部分)】
2樓:**隨身吧
第一、 建築區劃內,符合專有部分條件的車位、車庫的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因此,對於屬於業主專有部分的車位、車庫,應歸屬業主個人所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了屬於業主專有部分的三個條件,即:
一)具有構造上的獨立性,能夠明確區分;(二)具有利用上的獨立性,可以排他使用;(三)能夠登記成為特定業主所有權的客體。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對於這類車位、車庫應當認定歸屬該專有部分所有人所有。
第。二、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因此,對於這部分的車位、車庫原則上歸屬開發商所有,開發商可以就該部分的車位、車庫向業主進行**、附贈或者出租等處分行為。
第。三、建築區劃內,佔用業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車位、車庫的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同時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建築區劃內在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之外,佔用業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增設的車位,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七十四條第三款所稱的車位。這型別的停車位、車庫,應屬於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小區地面停車位如果可以成為專有部分(可登記),所有權歸誰?業主還是開發商?為什麼?
3樓:網友
地面停車位屬於小區附屬設施,產生的任何收入屬於業主。
4樓:網友
是屬於所有業主共有的公共區域,由物業統一管理並出租給業主,
地下停車場是業主的共用部分還是歸開發商所有?
5樓:love蝶舞晨軒
1、規劃內的地落車庫,《物權法》第74條中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該規定實質已經承認開發商對規劃內車庫車位的原始所有權。
2、規劃外的車位車庫,《物權法》第74條作出了明確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是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如果要辦理車位的產權證,首先必須是專有部位,不在小區業主的公攤範圍之內。地上車庫,必須是有牆分離的獨立車庫,且層高達公尺以上;地落車位、利用架空層等作車位的,必須有明確界址點(車位之間的分割點),且層高公尺以上,經過規劃批准為車位用途的,才能取得產權證。
6樓:過去榿
根據《物權法》的bai
規定,du業主轉讓建築zhi物內的住宅、經營性dao用房,其對共有部分內享有容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併轉讓。也就是說,對於共用部分的權利是隨著自用部分的取得而取得的,即使開發公司沒有明確將地下停車場轉讓給房主,開發公司也沒有獨立處分停車場的權利,除非開發公司事先在廣告或合同中明確寫明,開發商保留對地下停車場的所有權。
房地產開發企業。
開發了一棟商住混合樓,1-4層為商鋪(4層尚未售出),5-24為住宅(23-24層留作自用),有一地下停車場(用於出租),現已達到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條件,在土地增值稅清算過程中,對於用於出租的地下停車場[更多] [納稅知識問答]地下停車場需要繳納房產稅嗎。
南京房產律師答疑:小區地下停車場歸誰所有? 南京某花園小區是位於南京市市中心的乙個高檔住宅小區,建有地下停車場,共有50多個停車泊位。
7樓:搜狐焦點
根據《copy物權法》的規定,業主轉讓建bai築物內的住宅du、經營性用房,其對共zhi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dao管理的權利一併轉讓。也就是說,對於共用部分的權利是隨著自用部分的取得而取得的,即使開發公司沒有明確將地下停車場轉讓給房主,開發公司也沒有獨立處分停車場的權利,除非開發公司事先在廣告或合同中明確寫明,開發商保留對地下停車場的所有權。
8樓:我是個厲害之人
沒有停車場的小區買什麼車啊。
小區內有草的停車位歸物業還是業主
9樓:
1、小區所有公共區域歸全體業主所有。
2、物業公司受業委會委託對小區進行管理,包括管理所有停車位。
3、草坪屬於綠化區域,不能作為停車位,但鋪雜草磚的地方可以作為停車位。
小區要將綠化帶改為停車場,是合法的嗎?
10樓:春素小皙化妝品
小區要將來綠化帶改為停車場源,是不合法的。
根據bai《物權法》的規定,建du
築區劃內的綠地屬zhi於全體業主共有,物業dao公司將小區內原有的綠化帶改為車位,系改變建築區劃內附屬設施的行為,應該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或者經業主大會同意。如果該行為改變了小區規劃,在業主同意後,還要經園林、規劃部門審批。
如果小區物業公司違反以上法律規定,業主可以要求物業公司停止這種行為並恢復綠化帶。如果物業公司拒不執行,業主可以聯名向住建、城管部門申請現場執法乃至訴訟解決。
對於物業公司向業主收取車位費用,市物價局的工作人員表示,費用收取是否合理需要看停車位產權屬於誰,如果是綠化帶改建的停車位,產權屬於業主共有,收益應歸全體業主所有,收費應該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車位收益,既可以用來抵扣每位業主相應的物業費,也可以用作小區專項維護資金。對車位收益以及流向,業主有知情權,小區物業應定期公示,接受業主查詢。若產權屬於開發商,經過授權後,物業公司可以按照相關規定收取費用。
11樓:世丹紅幸花
不合法的。
小區綠化帶停車肯定就會破壞綠化了,除非經過業主大會通過改變用地的性質,否則肯定就是違法的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行。規劃中的綠地不論是否已經綠化,都是受法律和法規保護的,業主委員會不宜這樣做也沒有權利這樣做。
春雨絲絲潤萬物 紅梅點點繡千山 春意盎然。
小區裡的路面停車位屬於業主還是物業?
13樓:網友
小區停車位主要有三種:地面車位、地下人防車位和地下產權車位。
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唐淑萍律師表示,按照《物權法》規定,小區裡面的公共配套設施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如果車位是公共設施,開發商就不對其享有所有權,更不能將車位進行市場交易(車位使用權或所有權的買賣)。
據悉,如果不屬於公共設施的話,則開發商需要在房產管理部門進行審批,若予以核准會下發乙個車位的《所有權證》,則可取得車位的所有權。
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可以把車位的使用權賣給業主。還有一種情況是,業主要確定該樓盤的車位是否是人防工程的車位,如是人防工程的車位是不能**交易的,在戰爭時期會被防空部門統一管理。
14樓:網友
要看情況,買房時有沒有算這寫面積。一般買房時只是算樓內的公攤面積,外面的公共空間停車收費是合理的,也有的樓盤賣房時把會所什麼的都分了賣給業主了,那樣的話你本來就有車位的面積,但是不一定在哪。
如果小區地面公共停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是否應向業主收停車費?請提供明確的法律條例依據,謝謝~
15樓:boy我最靚
小區地面公共停車位屬於全體業主所有,但並不是就歸你個人所有,所以你停車的話,他可能要從你收取一定的管理費,你可以問一問你們的小區物業。
16樓:雙魚光哥聊動物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車已經成為人民群眾居家生活的必需品。 在買車日益頻繁的今天,車位問題也日漸突出,很多小區業主更是圍繞著車位的使用情況問題而與物業產生了糾紛。
小區地面車位如何管理,小區停車位如何管理的具體方案
一般情況小區不設臨時停車位,有的物業做法是,60或90分鐘臨時停車免費,超過按多少收費。還有的進入小區的車輛一律刷卡,刷卡充值按每月交多少錢。總之,解決好停車問題不是很容易,業主和物業各有各的苦衷,這一類的問題還是應該由業主委員會出面和物業協商。 太和光禧 由業主委員會和物管協商辦理 思鹿無限 上海...
小區停車位如何管理的具體方案
為了更好的解決小區的停車問題,保持良好的停車秩序,通過對小區去年停車管理的總結,近兩個月來客服中心不斷的與業主 居民委員會相關部門溝通和討論,擬定了2008年的停車管理方案,具體如下 一 小區出入口安裝一 智慧刷卡系統,固定車位車輛直接刷卡出入小區,在進入地面固定停車場及地下車庫時需要再次刷卡。臨時...
關於小區停車位的法律問題
正氣長春 根據 物權法 的規定,小區的空地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物業公司要收取停車費,必須保障你的車輛安全,或者提供場地,如果二項達不到要求,不能收取你的停車費,更無權干涉你安裝停車架。你們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決定該物業是否聘用。 一 物權法 第七十四條,建築規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 車庫的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