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風風學姐
我個人覺得星爺現在還是比較享受自己單身的狀態的,可能覺得有物件的時候乙個人會沒有那麼自由吧。
2樓:你到底敢不敢
星爺現在的狀態主要是在工作上,一直想要突破自己的瓶頸,拍攝出更好的喜劇。
3樓:白珍全全全
他現在忙於自己的事業。成為了乙個非常優秀的導演。最近也有著美人魚這樣非常優秀的作品。
分手7年的前女友把周星馳告了是怎麼回事?
4樓:霧泠幽
星爺攤上事了!前女友于文鳳又告他了!(其實是為了50多萬港幣)
當紅影星兼導演「星爺」周星馳在2012年被前度女友、香港建設太子女於文鳳起訴,並首次公開兩人的十三年愛情長跑終結。周星馳再被於文鳳起訴追討位於大埔比華利山別墅的三幢連五個車位的獨立屋的售樓佣金。於文鳳憑十五年前的協議指她可以從周星馳的物業投資中,獲得一成售樓佣金,現要求周星馳賠償。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涉案三個物業已**,合共獲利約五百二十三萬,以一成佣金計算只有約五十多萬元。
周星馳成被告,原告是前女友。而這已經是第二次了……
從1997年拍拖至2010年分手,兩人13年情分,但於文鳳一再懟他,不為情,只為錢。
2012年,她曾向周追討港島山頂某獨立屋的佣金,也正是這場官司,兩人多年地下情**。當時那個房子值8億港幣,周星馳本來承諾給她8000萬,但在付了1000萬後做起老賴,氣得女方上法庭討公道,最後法院以物業未**為由,駁回官司。
50多萬港幣,於小姐差這個錢嗎?
於文鳳出身豪門,她的爸爸於鏡波是香港建設的創始人,作為這個資產數十億的家族的小女兒,於文鳳會差錢嗎?而且重點是,虎父無犬女,於文鳳是乙個理財高手。在跟周星馳拍拖期間,她真的幫了對方很多。
她本來是周星馳的小迷妹,之後上位成正牌女友,但想進階為周太太的道路長且難,乾脆主動放棄。
於文鳳28歲開始跟周星馳拍拖,至今已39歲,用寶貴的11年青春去愛乙個人,扶助他累積天文數字的財富,隨著青春消逝,再不計較名分的女生也斷不能無了期的等下去,加上男方的名氣和家財已到了乙個令任何女朋友都會覺得很沒安全感的地步。
既然不談情了,那麼談談錢也是可以的。2010年分手周星馳之後,於文鳳還是繼續幫周打理生意,分手後還是朋友的戲碼,演到2012年的佣金官司戛然而止。
二人如今糾糾纏纏的局面正應了星媽當年的擔心
星爺密友曾對港媒說:「其實她(於文鳳)對星媽不算差,只不過她看錢看得好謹慎。如果你是星媽,你會有什麼想法?
如果後半生相安無事,這就平平安安,否則有什麼離離合合,講到錢財瓜葛,就是怕兒子會賠本。」
50多萬港幣,對於身家豐厚的周星馳,小數字而已,不過他願不願意給,卻是另外一回事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太喜歡了 這個只有你女人緣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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