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事漂泊
快遞都是1-3天的樣子,先當地收件—發到鎮上—發到縣城—發到省會。
發到收件的省會—或者市區縣—鎮上—安排派件—**通知——確定收件。
快遞都是上門取件的,不過看你什麼地方了,我老家就是個小地方。
取件要去鎮上,發快遞的話,我老家發快遞各種黑,都是25塊起步。
這個你可以先查他們官網的**號碼,在去打下他們官網的**號碼。
他會自動給你轉接到當地的站點,然後你報你的詳細位址就可以了。
他們一般都是2個小時之內安排取件的,如果是晚上八點之後估計不行了。
一般發快遞或者他們收件省內十塊錢起步,省外是十二塊錢起步,看遠近。
有時候你發東西大點的話,沒重量他就按立方算的,比如你一床被子,等、你要發快遞的話,然後找那個快遞員拿個名片就好了,下次直接打**給他。
他都會有記錄的,你只要報你大概的位置就差不多可以了,然後他們會安排。
但是你發快遞的話,要考慮下對方那邊支援那些快遞,快遞一半兩天到三天。
不然要自己去縣或者鎮上麻煩,我剛開始寄快遞就遇到這樣的事。
然後記錄好單號去他們官網查詢下單號就可以了知道快遞發貨沒和到那了。
一半快遞是三天的樣子,省內是一兩天左右,節假日就會慢,三到五天。
如果你單號不對勁的話,你給他們打**給官網幫你查,有時候單號顯示不及時。
有時候單號查的沒那個資訊,那就說快遞還沒安排行程,有時候實際是差不多快到了。
我以前就是幹快遞員的,但是我那個範圍不好,收件不多,都是老房子五六層沒電梯。
—碼字不容易、公升級需要經驗、還望你百忙之中答案———覺得好就請點答案把,給個好評,祝願你生活更美———希望你新的一年,心想事成,工作順利,生活歡樂美滿———
門衛不讓放快遞合法不
2樓:馬濤
法律分析:合法。理由如下:
1、小區一般是屬於物業管理,小區內的居民多種多樣,比較複雜,而小區的門衛和保安通常對業主的身份較難識別。2、快遞的內容得不到保障,所以管理起來也比較困難,這也是小區門衛一般不願意接受快遞的原因之一。3、由於小區門衛接受快遞並非賦予的權利和義務,所以一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都不願意去承擔這個職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託,依照本法第三編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接受業主的監督,並及時答覆業主對物業服務情況提出的詢問。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執行**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第二百八十六條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於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二百八十七條 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門衛收快遞要給錢合法嗎
3樓:覃家鋒
法律分析:不合法,可以打**進行投絕仿訴。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基滑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並鋒纖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主管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快遞員打**告訴我快遞放在門衛了,我去取貨的時候快遞丟了,誰負責任?門衛都是些老大爺,沒有在快遞
4樓:越答越離譜
如果快遞在未通知你或**告知你,你也不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快遞送至門衛造成丟失,應該是屬於快遞的責任,因為正常情況下快遞應按照配送位址上填寫的位址將快遞交給你。
如果快遞員已經提前告知過你並告知可能存在丟包情況下,但是你仍然同意放置門衛,就是你個人的責任,因為快遞員已經經你同意配送到位了。關於門衛那邊,因為你或快遞方和門衛並未形成真正的委託關係(即門衛未收取任何利益)情況下,不管如何,門衛沒有相關保管義務的。
簽收新規。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服務》國家標準明確叫停了「先簽字後驗貨」的規定,一直是消費者所詬病的「先簽字後驗貨」行為有望終結。
於2012年5月1日起實施的《快遞服務》國家標準規定,快遞公司收派員將快件交給收件人時,應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對於代收貨款快件,網路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快件,收件人可先驗收內件再簽收。驗收時,可對內件外觀和內件數量進行清點,但不能對內件進行試用或進行產品功能測試。
這一規定意味著,快遞公司將無權要求消費者「先簽字後驗貨」。
可以讓快遞員放到門衛嗎?
5樓:社會風土民情
這類情況是可以的,但是建議先聯絡快遞網點,詢問快遞有沒有被派件員帶出去,因為物流資訊是會有延遲的,如果不派戚散詢問就上門,而快遞正好被派件員帶去派件了,那就白跑一趟了。
快遞又稱速遞或快運,是指物流企業(含貨運**) 通過自身的獨立網路或以聯營合作(即聯網)的方式,將使用者委託的檔案或包裹,快捷而安全地從發件人送達收件人的門到門(手遞手)的新型運輸方式。
快遞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快遞是指任何貨物(包括大宗貨件) 的快遞;而狹義的快遞專指商務檔案和小件的緊急遞送服務。從服務的標準看,快遞一般是指在48 小時之內完成的快仔仔件送運服務。
從快遞的定義中,可以概括出快遞的以下3 個特徵:
從經濟類別看,快遞是物流產業的乙個分支行業,快遞研究是從屬於物流學的範疇。
從業務運作看,快遞是一種新型的運輸方式,是**鏈的乙個重塵氏要環節。
從經營性質看,快遞屬於高附加值的新興服務**。
快遞放門衛丟失誰的責任??
6樓:網友
1、快遞放在門衛處丟失,由快遞公司要承擔責任。
2、收件人同意快遞員將包裹放在小區物業管理處或單位門衛室,如物業管理人員與單位門衛沒有簽收包裹,則物業與業主、單位與職工之間沒有形成保管合同關係。
3、即使物業管理人員與單位門衛簽收了包裹,根據合同法「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規定,如果包裹丟失了,由於通常情況下,小區物業與單位門衛都是無償管理,則只要其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哪怕有疏忽大意,都無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由於是收件人同意快遞員將包裹放在門衛室,這時則由收件人承擔責任。
4、快遞包裹丟失不宜按照現在實踐中普遍採用的郵政法的「三倍資費損失」進行賠償,而應根據貨物的實際損失要求賠償。
7樓:張鳳海
快遞放門衛丟失如果門衛沒有同意放快遞的,則由快遞公司承擔責任;如果門衛同意了,則只要門衛不存在重大過錯或者過失的,門衛和快遞公司都不承擔責任,如果門衛存在重大過錯或者過失的,則由門衛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條,保管期內,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無償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快遞放門衛丟了誰負責
8樓:東莞鄭萌
快遞放門衛丟了是快遞公司責任。
未經收件人的同意,快遞員就擅自將快遞交給小區物業、門衛簽收的,由此出現快遞遺失的問題,快遞公司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但是收件人已經同意由小區物業、門衛簽收快遞,快遞公司沒有責任,業主有責任。物業公司在業主同意的情況下代收包裹,包裹出現問題,業主自己也要負一定的責任。國家並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小區門衛或者物業管理部門有代收快遞包裹的義務,也就是說除非小區的物業管理協議上曾經特別標註了有此項服務。
或者曾經有業主要求過,物業公司也同意,並且雙方針對此事簽訂了相關的協議,讓物業代收快遞的行為屬於無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九條有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過錯造成委託人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委託人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受託人超越許可權造成委託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快遞被門衛簽收了,快遞被門衛簽收我卻沒有收到怎麼辦?!!!
乙安寒謬江 快遞公司的錯,打消費者權益保障 舉報啊。只有本人簽收才行的,他們負責哦。現在快遞競爭這麼激烈他們很在意自己口碑的。那個門衛也逞能,去罵他一頓,讓他把東西找回來。樓主想好哦,你投訴的話可能那個快遞員可能就失業了,唉,我看是得饒人處且饒人吧!如果不是很貴重的東西就算了吧! 淡藍色的思念 是快...
本人沒來急簽收快遞,快遞員放還門衛室,後來物品找不到,這算誰的責任。求解
經悅 如果要按責任的話是快遞員的責任!因為你沒有簽收!他沒有交到你的手上!你可以聯絡 賣家!上次我的東西也是沒收到!賣家都退錢了 理論上講 應該是找快遞公司 但是要看你當時有沒有同意快遞員把物品放在門衛室 小沫 門衛跟快遞都是有,責任的,你首先應該找門衛呀,他既然收了下,卻沒好好的負責。 緋慄女王 ...
女生適合做快遞員的工作嗎?快遞員只要有件收就能掙錢嗎
緣字訣 沒說不可以,但看過有些招聘大多是招男的,因為男的體力會比女性好,而且每天收穫送貨,日晒雨淋的,女生真的比較吃力 誓不瘋魔世不休 不適合,快遞工作是十分辛苦的一項工作。男生都有些吃不消,不怕吃苦體力好的女生可以考慮。 匯百投資天地 沒有規定說女的不能送快遞,關鍵是看你喜歡不喜歡,體力能否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