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不願意離婚,但雙方已經沒有任何感情,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願意,這樣離婚起訴請律師多少錢

時間 2021-10-14 21:51:31

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姦、甚至**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係。法律貓指此時提起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

而提起上訴到上訴判決又需要數月時間,對於急於離婚的一方不利。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後,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後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

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在一審判決離婚後,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如果不及時提起上訴,在判決(調解)生效後,當事人不能就離婚與否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2樓:洋季

這不必要的婚姻還要繼續走下去嗎?你可以回答我嗎?我們兩個人實在是走不到一起了,幫我拿定主意該怎麼辦?,

3樓:深圳朱金輝律師

離婚案件,如果一方要求離婚,一方堅決不同意,起訴一方沒有確切證據,一般法院會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具體情況可以諮詢當地律師。

4樓:匿名使用者

一方強烈要求離婚,另一方強烈不願意

那就有得拖了,做好1-2年起訴的準備 除非離婚一方 有對方出軌的證據或者已經分居一段時間的證明 否則只能等判決離婚 第一次起訴肯定不會離 堅持起訴 第二次會判決離婚的,但時間是2年左右

5樓:匿名使用者

有孩子沒 方便說下 是男是女嗎

離婚雙方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6樓:北京家理律所

我要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7樓:金果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檔案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8樓:華律網

一方不同意能離婚

,離婚方式採用訴訟離婚的形式,要求離婚,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一、法院調解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

二、法院判決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9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從理論上講,離婚雙方一方不同意,不影響婚姻的解除。

但既然是訴訟離婚,那麼法庭判決是否離婚的前提是感情確已破裂。

通常情況下,法庭將先行調解,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比如你媽媽),堅持有婚姻基礎,感情尚未破裂;而你爸爸又無法舉證你媽媽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則法庭一般不會採信你爸爸的訴求而作出不準予離婚的判決。你爸爸即使有異議而提起上訴,也不會得到支援。而你爸爸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也必須是在不準予離婚判決生效六個月後。

屆時,你媽媽如果不能提供相關證據或證明來支援她感情尚未破裂的主張,法院將依法作出准予離婚的判決。

你爸爸撤訴再起訴,仍然是一次訴訟,訴訟過程會如上所述。

至於你父母離婚**,與子女無關,尤其是你已成年,不涉及由誰撫養,撫養費多少,如何支付等具體問題,所以,不會要求你出庭。

十分理解你不想父母離婚,家庭破裂的心情,希望你能夠抓住你爸爸同意撤訴和平解決問題的時機,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妥善做好你爸爸及你媽媽的工作,摒棄前嫌,放眼未來。一個完整的家,對你們全家都是彌足珍貴的。

10樓:法加家律師服務

首先,離婚起訴不意味著一定會判決離婚。若你媽媽不同意離婚,可收集感情未破裂的證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了法院審理案件時,應當判決離婚的五種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只要出現以上情形,就應當認定夫妻感情已破裂,人民法院就應該判決離婚。

在實際離婚案件中,法官判定感情是否破裂,一般有兩看——看事實/證據、看態度。

建議你媽媽求助專業律師幫助收集感情未破裂的證據及應對可能的離婚訴訟。

其次,你爸爸外地工作不屬於分居。

但需注意,一般情況下,認定夫妻分居的條件有三個:

(1)夫妻分居;需要事實證據或對方承認;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這點很重要,目前來看你爸爸是因為工作原因外地居住,而不是因感情原因分居。

(3)分居已滿2年。

第三,若你出庭也僅僅是作為證人,不會對個人產生影響。父母出現感情問題,你希望家庭完整的心情非常能理解,建議你和父母都溝通下,看矛盾是否有其他解決的辦法。

若爸爸執意起訴,建議你和你媽媽也儘早打算。

11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一方不願意離婚的 ,當事人協商無效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另外,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12樓:娟娟

你好,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判決離與不離標準。法官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確實破裂一般會從兩人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以及夫妻現狀等各方面綜合考量,不以另一方是否同意為判決標準。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以上幾種情形皆為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標準。你父親雖然只有過年回家,但是不算分居。不符合《婚姻法》第32條第4款的情形。

你父親第一次向法院起訴,法院會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再判離婚。但是在司法實踐中,第一次向法院起訴,法院一般不會支援離婚的。你父親只能等6個月後再次起訴,這時候法院判離的概率很大,因為此時二次起訴,法院會推定你父親和你母親的夫妻感情確實破裂。

另外,父母離婚是他們雙方的事情,一般不需要你出庭作證的。只有涉及到撫養權問題時,法官可能會詢問你的意見,鑑於你已經成年,所以不會牽涉到撫養權的問題。

一方要離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怎麼辦?

13樓:牟利蜜茶

訴訟離婚。

中國婚姻法第25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時,可由有關部d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依訴訟程式以判決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的,稱為裁判離婚。中國婚姻法對一方要求離婚規定了嚴格的程式和處理原則。

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只有通過法院訴訟離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擴充套件資料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一般要經過如下階段:

一、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姦、甚至**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係。

此時提起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而提起上訴到上訴判決又需要數月時間,對於急於離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後,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後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二、雙方都同意離婚,單對於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意見不同的

在一審判決離婚後,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如果不及時提起上訴,在判決(調解)生效後,當事人不能就離婚與否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三、離婚一審、二審要經歷的過程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法院上訴,基本都可以辦理離婚手續,雙方共同財產也會給你們分配好的,如果你們是因為一時衝動離婚,那要好好想清楚再做決定,要是真的不愛對方了,那麼還是早點去籤離婚協議,然後各走各路

15樓:一老夫

按理說,婚姻應該是幸福和美滿的,這是每個人都期望的訴求,沒有哪一個人結婚就是為了離婚的,但由於婚前沒有深入瞭解或其他某種原因,婚後感情發生變化,對方的性格、脾氣、秉性產生差異,又不能包容和寬容對方,對立情緒與日俱增,導致夫妻反目,在這種情況下,離婚倒是夫妻二人徹底的解脫,但往往不是事與願違,像你這位朋友就是如此,感情已經不復存在,但對方死活不離,使得自己苦惱萬分。

夫妻離婚,如果一方執意不離,協議不成,另一方(也就是你的朋友)可以起訴至法院,一般情況下,妻子不同意離婚,法院一審不會判離,那麼分居半年後,你朋友再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就會判決離婚了。

告訴你朋友吧,不要苦惱了,離婚是有希望的。

有的夫妻感情已經淡薄,但並不願意離婚,這是為什麼?

因為他們有孩子了,如果選擇離婚,受傷害最大的將是他們的孩子,他們不願意看到這種結果。有的夫妻感情已經淡薄,但並不願意離婚 因為他們之間還是有感情的,只是經過時間的考驗兒已經變得淡薄了,但是他們還有孩子 還有家庭,還有事業,方方面面他們都考慮的很周到,所以並不願意離婚。這種原因還是挺多的,也可能是兩個...

我和丈夫已經沒有感情了,可是他又不願意離婚,現有一女兒!是否可以我單方面離婚

無聊的小小寶 怎樣提出離婚申請 離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必須符合離婚的條件,履行必經的法律程式。離婚有兩種形式 1 登記離婚 通稱協議離婚 2 起訴離婚。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規定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是指登記離婚 協議離婚 登記離婚應由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並出具...

老公死活不願意給我離婚是為什麼,我想離婚,但是我老公死活不答應我該怎麼辦?

他僅僅想表達他是個愛美的人,不代表說她美就一定要和你離婚和她好,有時不見得非得走這一步。當然不排除他有外遇的可能,但為了家庭責任他不願意離婚。說明他至少還是不想離開你,如果他能改正,就再給他一次機會吧。 或許他還有顧慮,也許是心裡仍愛你或是放棄不下孩子,也可能其他的顧慮,比如他父母的壓力啊或是社會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