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包易戎
法理學不可簡單地被界定為「法律是什麼」這一問題回答的大全。如果法理學只有這一個核心任務,那麼2023年前的古希臘就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 廣義上講,法理學可以被界定為法律的智慧,或者對「法律事業」的性質和語境的理解。
法理學的詞根應該是源於「juris」,意指法律或權利。另一個詞根「prudence」則指智慧。因而法理學可能是尋求法律的智慧,或者尋求對法律的明智理解的學問。
根據富勒「使人們的行為服從歸制治理的事業」的法律格言和beyleveled、brownsword的用法,我們可以得出「法律事業」這一用語。 這種對於法理學任務的界定把問題的中心轉向了這裡:我們不僅探求「這一事業是什麼」,以及「人們如何回答法律是什麼」,而且我們也在試圖弄清這些回答本身的含義。
法律是一種爭議的態度?或形式?正統性(合法性)是一種思維方式?
廣義的法理學理論不應僅僅侷限於一個或者另一個法律觀念,而應該探求這種多樣性是如何形成的。 我們不能再侷限於20年前中國法理學學者從前蘇聯學習而來的刻板的法理學教材的內容,法理學不是由:定義、特點、性質等等八股的條款構成的,她是一種法學的藝術,一種精巧的思維形式。
2樓:love彩樂
法理學(jurisprudence)是以整個法律現象的共同發展規律和共同性問題為研究物件的學科。它的研究範圍十分廣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發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質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會現象的關係、法律的創制和實現、法律的價值等
法理學是以整個法律現象的共同發展規律和共同性問題為研究物件的學科.它的研究範圍十分廣泛,主要包括:
(一)法律的起源、發展和消亡
(二)法律的本質和作用
(三)法律和其他社會現象的關係
(四)法律的創制和實現
(五)法律的價值
3樓:匿名使用者
(一)法律的起源、發展和消亡
(二)法律的本質和作用
(三)法律和其他社會現象的關係
(四)法律的創制和實現
(五)法律的價值
怎樣理解法理學的研究物件和範圍
4樓:木子有木有
法理學是以一般的法和抽象的法、發的現象以及語法相關的事物為研究物件。
研究的範圍包括四個方面:一,法的一般原理。二,法的基本範疇,包括法律關係、權利義務關係。
三,法和其它社會現象的關係,包括法和經濟、政治、文化、宗教。四,法的制定和實施,包括法的解釋,制定,執行,適用等。
5樓:成熟日
法理學是一門研究所有法律制度中的一般問題、原理、原則和制度的學問。
法理學主要學習什麼內容?
6樓:
法理學包括的具體內容有:(1)法哲學的基本問題,包括法的產生和發展規律、法的本質和特徵。(2)法社會學的基本內容,如法與政治、經濟、國家、道德、科學文化等其他社會現象的關係,法對社會生活的反作用等。
(3)法發揮作用的機制的基本理論問題,包括法的創制、實施和實現,法律規範和法律關係、違法和法律責任等。
法理學研究的物件是什麼?
7樓:匿名使用者
法理學是以整個法律現象的共同發展規律和共同性問題為研究物件的學科。它的研究範圍十分廣泛,主要包括:
(一)法律的起源、發展和消亡
(二)法律的本質和作用
(三)法律和其他社會現象的關係
(四)法律的創制和實現
(五)法律的價值
法理學這門學科通常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8樓:李晨豪
把你學校門口的通常有幾部常有分枝
法理學與哲學的關係可以比作是,法理學與法律哲學的區別
因為法理學和哲學是有一定的關係的,好多法律學是從哲學裡衍生出來的,因為它們有一定的相互關係,手繪就會造成這樣的關係 迷途羔羊 法理學與哲學,法學從總體上與哲學有密切關係。法理學作為法學的基礎理論學科比其他部門法學與哲學有更直接的聯絡。每一種法理學理論都有其哲學淵源,哲學理論作為世界觀或方 直接指導著...
試述 如何理解法理學上法的效力範圍
法的效力的層次和範圍 一 法的效力的概念 法的效力,即法律的約束力,指人們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那樣行為,必須服從。通常,法的效力分為規範性法律檔案的效力和非規範性法律檔案的效力。規範性法律檔案的效力,也叫狹義的法的效力,即指法律的生效範圍或適用範圍,即法律對什麼人 什麼事 在什麼地方和什麼時間有約束力...
請問考西南政法大學的法理學研究生好,還是民商法好?我法學書讀的不多,不知道自己喜歡哪個
看你想以後幹什麼了,如果想做老師搞學術呢,就學法理,法理學好了很過癮。但是法理學一向不怎麼被待見,因為不實用。民商法是法學中的數理化,應用比較廣泛,也比較龐雜,法學理論在民商法中體現的比較多。所以考得上民商都建議考民商。西南政法的法理和民商這兩科都很不錯,因為本人之前是民商法學院的學生,所以對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