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旅思
勞動合同比勞務合同更能保障勞動者權益。
勞務合同是可以不給你買保險的,勞動合同簽了就一定要給你買保險。
勞務合同可以隨時辭退且沒有經濟補償,簽了勞動合同廠裡辭掉你的時候就要好好掂量了,要給經濟補償,而且到期不續簽也要給。
簽了勞動合同,勞動中受傷算工傷,勞務合同就是你自己的問題。
籤勞動合同如果失業,你有失業金可以拿,勞務合同是沒有的。
勞動合同肯定比勞動合同好啊,很多廠裡為了規避責任都會籤勞務合同,單位現在籤勞動合同是為你好。
所以如果你想要一份穩定的工作,繼續幹下去,當然是籤勞動合同好了啊。
2樓:
勞動合同要比勞務合同更加讓人放心。從法律角度講,勞動合同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勞動人事法律法規的保護,勞務合同對於用工單位來講,是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這些法律法規的。從企業角度講,只有正式員工才能簽訂勞動合同,才能享受其他的福利待遇。
3樓:艾瑪這小妞
個人覺得勞動合同比勞務合同好,一方面勞動合同發的是工資算工資薪金,直接公司幫你代扣個稅,不需要你去開發票;另一方面勞動合同簽訂後,公司有義務幫你交社保的。
4樓:
肯定好啊,勞務合同說明你就是個臨時工,隨時可能被裁員。勞動合同更正規,簽了以後就是公司的正式員工,享受相應的待遇補貼。
5樓:在湯孫湖看高達的蒼狐
兩個條款一個意思,勞動合同應用上廣泛度更高,更讓人信服接受。它由國家勞動局親自審批下發的規範條款合同!
6樓:吳老大
籤勞動合同就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
7樓:泰勒船長
好啊,勞動合同對勞動者保護的更規範更全面
8樓:蔥西十三道行軍大總管
勞動合同是應該先得保證自己權益,但是所籤條款一定要看清楚,因為有的單位在勞動合同裡到處設陷阱挖坑。
9樓:
挺好的,就是你算是正式員工,這個待遇或者歸屬感就不一樣了。所以就支援
我以前在單位是籤的勞動合同現在到期了公司要我錢勞務合同這樣有啥後果
10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通過此舉來規避本屬於其應該履行的義務,而將其轉嫁給勞務派遣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判斷是否屬於逆向派遣等違法的派遣活動,主要可以從下述幾個方面判斷。第一,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否是自願的,是否受到了「用工單位」的脅迫。
如果勞動者被迫簽訂此種合同,則為無效合同。第二,是否存在其他證據證明假派遣。如工作崗位、工作待遇在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後與原來相比沒有什麼變化、工作證件也是「用工單位」所簽發等,均可推論出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第三,派遣活動是否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如工作崗位是否屬於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崗位;勞務派遣單位的設立人是否就是「用工單位」等。
像你所說的情況,應該為逆向派遣,你可以在簽訂前提出異議。
或者,在簽訂完勞務派遣合同後n月(注意收集證明以上三點的證據)後,向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認定該合同無效,同時認定與該企業形成事實勞動關係,要求企業對你已履行的工作時間按2倍工資支付並補償少繳或未繳的各類社保。
11樓:
首先糾正一點,現在已經沒有勞務合同的說法了,屬於勞務派遣的應當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而不是勞務合同)。
既然是要求你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那麼等於是與你不續簽合同而終止了勞動合同,現單位應當支付你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年限從2008.1.1算起(晚於2008.
1.1入職的按照實際入職日算起)到勞動合同到期日止,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各方面利益可能要比與用工單位直接簽訂勞動合同要差些。用工單位可以省一部分勞動力成本。
1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別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是極易混淆的兩種合同,兩者都是以人的勞動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勞動合同依勞動法第16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 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而勞務合同通常意義上是指僱傭合同。
兩者有一定的區別:
1、合同性質不同。僱傭合同是受僱人為僱傭人提供服務的合同;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確定勞動關係的勞動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僱傭合同以提供勞務為目的,是以僱傭人對受僱傭人的勞動行為的支配為合同標的,而勞動合同則是以勞動者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為目的。
3、受國家干預的程度不同。僱傭合同更多的體現是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是當事人平等協商一致的結果,國家干預的程度較小;而勞動合同除了體現當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內容體現了國家干預,勞動法對合同的訂立程式、用人單位的義務、工作條件、勞動保護、最低工資、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別規定,體現了國家對勞動者的特別保護。
4、主體及其關係不同。勞動合同中一方為勞動者,另一方為用人單位。其適用範圍只限於單位用工方面,勞動者在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後,遵守其內部的規章制度,必須承擔一定的工種或職務工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是領導和被領導的從屬關係。
而勞務合同則不具備上述特徵。
5、法律調整不同。勞動合同由勞動法調整;僱傭合同應屬於民法調整。雖然合同法沒有對其做出明確規定,但司法實踐中適用民法來調整。
6、合同爭議的處理程式不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爭議應適用勞動法的規定處理,仲裁機構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同樣,合同解除應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式。而僱傭合同發生爭議時,法院可直接受理,適用民法的規定處理;解除沒有什麼特別程式,雙方均可隨時解除僱傭關係。
什麼是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什麼是勞務合同?
從最廣義的角度講,以勞務為給付標的合同,例如承攬合同、委託合同、保管合同、僱傭合同。可以定義為:勞務合同是一種以勞務為標的合同型別,它包括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託合同、信託合同和居間合同等。
說不好聽的 籤啥你都得籤 這個不是你能決定的
13樓:
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保護的,有的條款必須按照這些法律的相關規定辦理,如5險1金,就算合同中沒有規定,公司還是必須要給你辦的,相反如果合同的約定條款與勞動法相違背,那這條款就算是無效條款,這類合同對勞動者比較有利;
如果是勞務合同,則基本是受民法保護的,你合同約定是什麼就是什麼,譬如沒有約定5險1金,那麼公司也不會給你辦理,也不會承擔什麼責任,如果你違約了,那麼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走,沒有什麼最高違約金限制,也沒啥最低工資限制,相對來說,對你比較不利,當然如果你和公司事事都考慮好了,籤這個也沒啥。
我個人覺得還是勞動合同比較可靠。
急 我在一個單位幹了十幾年了,原來都跟公司籤勞動合同,可現在公司要我們跟勞務派遣公司籤,可以籤嗎?
14樓:鬆懷山
我也不知道怎麼辦?進公司上班1o多年了。現在61歲,今年公司又叫我簽了一年的勞務合同。公司也沒提補償這方面的事?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籤,簽了那就是勞務派遣行為了,公司隨時可以讓你走人了.可能公司是出於規避勞動法的無限期勞動法規定吧.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原來的合同到期了嗎?到期的話,你可以要求和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不同意的話,賠你3個半月工資,你走人。
你如果和勞務公司簽了的話,就等於和這個單位無關了。以前的工齡作廢。
17樓:中顧法律網會員
1,建議你不要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新的勞動合同。你若簽了的話,和原來單位的勞動關係就結束啦,等於和新的勞務公司建立啦新的勞動關係。
2,根據你的描述,你連續工作10年以上了,可以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還在試用期,那只需要提前三天就可以了,公司沒有任何理由扣你一分錢。
如果已經轉正,那需要提前一個月,但公司沒有和你簽定勞動合同,你就不受這一個月的限制,還可以要求公司補償(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作時間裡,要按雙倍支付勞動報酬),因此你可以先找公司口頭提辭職,看他們的反應,如果過分的話就去勞動局告他們沒簽勞動合同。
用工單位籤勞動合同好還是不好
19樓:t丫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雙面性,對於有些人喜歡穩定的工作,簽訂勞動合同,就是好的。對於有些人,不喜歡受約束,工作好就幹不好就不幹,那麼籤的勞動合同是要約束的。就是不好的。
在單位工作3年多都是1年一簽勞動合同現在合同到期了,公司讓轉籤勞動公司,不想籤,這種能得到補償嗎
在單位工作3年多,都是1年一簽勞動合同,那麼你屬於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第二款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 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
在一家公司工作,入職開始一直籤勞務派遣合同,一共簽了4分不同勞務派遣合同,有權申請轉長期合同嗎
法律工作 勞務派遣不超過六個月,如果兩次簽訂固定期限的合同,第三次就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體事宜,當地諮詢一下律師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
我家現在改裝天燃氣了,以前一直用的是液化氣(煤氣)。家裡的灶具是美的延森,熱水器是海爾銀天將
先糾正個錯別字,是天然氣 另外,液化石油氣千萬別用括號註明成煤氣了,嚴重的概念錯誤,只是範圍比較大的錯誤而已。所謂家用燃氣,一般是指液化石油氣 人工煤氣 天然氣三種。一般而言,三類燃氣下面又分若干具體的種類,如20y液化石油氣 7r人工煤氣 12t天然氣等等,這些數字,是跟燃氣的重要特徵 華白數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