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津市劉律師
你的事件沒有講清楚,究竟是誰在僱傭這些人工作,是你還是那個老闆,這要考慮研究清楚。另外如果你的僱傭的,則你要承擔責任,但此僱員自己承擔部分責任,另外兩個僱員也要為此來承擔責任,因為他們有過錯。
2樓:
貨運部老闆負賠償責任
你與貨運部老闆是契約廣西
貨運部老闆與搬運工是僱傭關係
3樓:匿名使用者
你請他搬運東西。已經形成了僱傭關係。。你肯定要負責任的。。
但是是他自己的過失導致`。那要看情況了。。你多少肯定要負點的
4樓:
朋友,非常不幸,你要繼續負責。
雖然是臨時工,但是你們之間也有勞動關係。他的傷殘確定以後,你要賠償誤工費,傷殘補貼(好像是20年的當地基本工資),把他的小孩負責到18歲。
我說的不是很具體,但我有朋友曾經因車禍致人傷殘,就是這麼判的。好像總共5萬多吧。我記得不清楚了。
5樓:神奇小揹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
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幫人叫搬運工,搬運工受傷,責任如何劃分?謝謝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父親和僱主都要承擔相應責任。你父親起到中介作用,所以算在內。具體責任劃分要和僱主協商。如果是搬運工不按規定進行危險搬運,責佔部分責任。主要責任還是你父親和僱主。
7樓:生命如此精彩
貨主的錢結算是分給每一個人的,你爸沒責任。
貨主將錢全給你父親,你父親再分配的,你爸同貨主負連帶責任。
8樓:歸易槐
如果有證據證明事前說明只是幫叫人,一起分工錢的,是合夥幫工。僱主責任最大。你父親的責任很小的。
9樓:鄭州趙律師
1、如果對方是搬家公司,則搬家公司對其工人負責,一般為工傷。
2、如果是閒散工人,臨時叫來幫忙的,且你父親也僅僅是幫忙找人的,則貨主和工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故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3、如果你父親負責組織工人,且從中獲得利益的,則你父親和工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也是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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