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您好。這樣的事情最好直接諮詢專業機構,因為畢竟可以直接性的幫你解決這類問題,我們在網上只能間接給您幫助。
關於賠償問題,您應該再考慮一下,醫生既然說私了,肯定是出了什麼問題的。說句不該說的話,8w也太便宜了那些拿老百姓錢的劊子手。
我把一些膚淺的賠償性問題貼出來您瞭解一下,關於怎樣的方式,具體陪多少,您跟當地的律師或別的什麼專業人或機構進行商議。
您可以把在他那邊的病歷卡或者其他的發票等做為證據。關於賠償的專案比較多,我複製下來,您自己心裡有個底。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
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章第五十條)
賠償要考慮三個方面的因素:第一,醫療事故鑑定等級,不同的等級,賠償的數額不一樣。第二,確定醫療過失與造成的後果,從醫療機構也好或者做醫生來講,他所負責任的程度。
第三,要考慮到你的原發疾病,跟你這個身體損害之間還有什麼關係。由這三個因素出發,這次規定得比較細,一共是11個方面。一旦確定為醫療事故,將來的賠償應包括,醫療費,包括病人的陪護費,包括病人在醫院的就餐費,包括造成病人殘疾以後,殘疾的賠償,以及造成殘疾以後,他的殘疾用具,病人的誤工費,還有陪護人的交通費,病人從外地來的交通費,還包括了將來病人一旦死亡,或者殘疾喪失勞動能力,他的16歲以下的孩子的撫養費,喪葬費,精神撫慰費,所以這個專案規定是比較詳盡的。
精神損失,現在是在民法裡有這個內容。但考慮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的醫療過失行為,對病人的身心造成損害,也包括他精神的損害,應該對他的精神損害進行賠償。其標準,一般根據當地的平均的年生活水平,根據不同情況賠償若干年。
2樓:很想當乞丐
首先:先申請司法鑑定,鑑定結果出來後直接起訴醫院。
其次:賠償問題要根據你哥哥的實際家庭狀況來定。
最後:吊銷醫生執照,禁止終身不能從醫。
3樓:大興連明清
先申請司法鑑定,鑑定結果出來後直接起訴醫院。
賠償問題要根據你哥哥的實際家庭狀況來定。
醫院誤診導致死亡,如何賠償??
4樓:浪默子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的3種途徑來解決:
1.醫患雙方自行協商;2.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訴訟。
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醫院醫務科,如果是門診病人,可以找門診辦公室,先和醫院協商一下,看看醫院對此是什麼態度,你也要先計算相關的賠償額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據。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鑑定,鑑定結論做出是否構成醫療事故,醫院應承擔何種責任後,可以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1條規定計算賠償額度。
5樓:匿名使用者
廣州企業法律顧問管東平律師:
建議趕緊封存病歷,委託律師
6樓:蒼月
如果是誤診 醫院應付全部責任 如果不是誤診 醫院應該付部分責任(搶救不即使的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要先申請做醫療事故鑑定,鑑定做下來,勝訴的概率非常大。
怎麼樣消除銀行失誤導致個人不良記錄
這個其實也不難的,最主要的是找對人真實可以刪除的這樣就有保障!因銀行失誤導致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應該如何消除 銀行員工失誤導致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可由相關銀行上報人行予以消除。消除個人不良信用記錄,主要分為兩個步驟 1 首先找出操作失誤的原因和人員,並將貸記卡的欠款還清 2 然後要向上一級銀行上交一份情況...
員工工作失誤導致公司損失,如何追究責任
律圖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用人單位起訴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法律實務研究 員工因工作失誤造成公司損失的,要區分是一般過失還是重大過失來確定是否承擔責任。1 員工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公...
駕考遇到車管所監考失誤導致我不合格怎麼辦
首先你有沒有參加考試,如果參加考試了,可以到江陰考試管理科找他們科長投訴。我科目三考試考官故意刁難我,我就去找的科長投訴,結果是考官送我回來的,第二天補考走個形式就過了。交警 或則找駕校。車管所說我缺考 但是我參加了科目三考試 成績單也沒用直接說我不合格 怎麼辦 就是因為你沒有考試合格,電腦系統才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