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藥應怎樣聯合用藥,舉例說明

時間 2021-09-06 23:50:41

1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聯合應用抗菌藥物的目的是為了增強療效,更好地控制感染,減輕毒性反應及延緩或減少細菌產生耐藥性。聯合用藥可產生增強、相加、無關、頡頏四種效果。

為了便於臨床上合理地聯合使用抗菌藥物,常根據不同抗菌藥物的抗菌機理和性質,將它們分為四類:第一類為繁殖期殺菌藥,如青黴素、頭孢菌素類等;第二類為靜止期殺菌藥,如氨基糖苷類、多黏菌素類等;第三類為速效抑菌藥,如四環素類和氯黴素類等;第四類為慢效抑菌藥,如磺胺藥和抗菌增效劑。

第一類和第二類都是殺菌藥,聯合用藥常可獲得增強作用。如青黴素與鏈黴素合用,在鏈黴素的作用下,細菌合成了無功能的蛋白質,但蛋白質合成並未停止,因此細菌細胞繼續生長而體積增大,這就有利於青黴素阻礙細菌細胞壁的合成,導致細胞壁缺損,胞漿內滲透壓增高而使菌體腫大、變形、裂解而死亡。青黴素破壞細菌細胞壁的完整性,也有利於鏈黴素進入細胞內而發揮作用。

第三類和第四類合用,由於都是抑菌藥,一般可獲得相加作用。

第一類和第三類合用,常可使抗菌作用明顯減弱。如青黴素與四環素合用時,由於四環素使細菌蛋白質的合成迅速被抑制,細菌處於靜止狀態,致使青黴素干擾細胞壁合成的作用不能充分發揮,故呈現頡頏作用。

第二類和第三類合用,常可獲得增加或相加作用。

第一類和第四類合用,相互影響不大,但有指徵時青黴素可與磺胺藥合用。例如,當腦膜炎時,由於青黴素透過血腦屏障的能力較差,可與易透過血腦屏障的磺胺嘧啶合用以提高療效。

此外,同型別抗菌藥物亦可考慮聯合應用,如鏈黴素與多黏菌素合用;但作用機理相同的不宜合用(特別是氨基糖苷類),以免增加毒性。

在獸醫臨床上,青黴素和鏈黴素、磺胺藥和抗菌增效劑的聯合應用是在獸醫工作中取得成功的例子,但對其他抗菌藥聯合應用尚缺乏有證實價值的例子,故應注意從實踐中總結經驗,不可濫用。

2樓:網路皮皮蝦

醫生給我們開的聯合用藥一般都是這樣的

**炎症盆腔炎:

常識判斷: 白帶異常,小腹墜痛或小便疼痛,**或外陰搔癢,**有灼熱感。

用藥原則: 對症藥物+抗厭氧菌感染藥+抗生素(栓劑)一般用藥:**千金片 **千金膠囊

聯合用藥: (1)**千金片+甲硝唑+鹽酸左氧氟沙星 (2)**千金膠囊+甲硝唑+阿奇黴素

建議顧客: 注意定期檢查,如發現炎症及時**,並按醫生指導和療程服藥。

3樓:

抑菌藥:僅具有抑制細菌生長繁殖而無殺滅細菌作用的抗菌藥。殺菌藥:

具有殺滅細菌作用的的抗菌藥。這兩種區分不是一成不變的,就算是殺菌藥低於最低殺菌濃度高於最低抑菌濃度時,也僅表現為抑菌作用。當然,如果一個抗菌藥的最低殺菌濃度超過人體的耐受極限,那麼也不能算一種體內殺菌藥。

聯合用藥結果複雜,其結果包括但不限於:繁殖期殺菌藥+快速抑菌藥,拮抗。繁殖期殺菌藥+慢速抑菌藥,無關或相加。

靜止期殺菌藥+抑菌藥,相加或協同。

選用抗菌藥物時應需考慮哪些問題

4樓:匿名使用者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

第一部分 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基本原則

抗菌藥物的應用涉及臨床各科,正確合理應用抗菌藥物是提高療效、降低不良反應發生率以及減少或減緩細菌耐藥性發生的關鍵。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是否正確、合理,基於以下兩方面:(1)有無指徵應用抗菌藥物;(2)選用的品種及給藥方案是否正確、合理。

抗菌藥物**性應用的基本原則

一、診斷為細菌**染者,方有指徵應用抗菌藥物

根據患者的症狀、體徵及血、尿常規等實驗室檢查結果,初步診斷為細菌**染者以及經病原檢查確診為細菌**染者方有指徵應用抗菌藥物;由真菌、結核分枝桿菌、非結核分枝桿菌、支原體、衣原體、螺旋體、立克次體及部分原蟲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徵應用抗菌藥物。缺乏細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證據,診斷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染者,均無指徵應用抗菌藥物。

二、儘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據病原種類及細菌藥物敏感試驗結果選用抗菌藥物

抗菌藥物品種的選用原則上應根據病原菌種類及病原菌對抗菌藥物敏感或耐藥,即細菌藥物敏感試驗 (以下簡稱藥敏)的結果而定。因此有條件的醫療機構,住院病人必須在開始抗菌**前,先留取相應標本,立即送細菌培養,以儘早明確病原菌和藥敏結果;門診病人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開展藥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獲知病原菌及藥敏結果前,可根據患者的發病情況、發病場所、原發病灶、基礎疾病等推斷最可能的病原菌,並結合當地細菌耐藥狀況先給予抗菌藥物經驗**,獲知細菌培養及藥敏結果後,對療效不佳的患者調整給藥方案。

三、按照藥物的抗菌作用特點及其體內過程特點選擇用藥

各種抗菌藥物的藥效學(抗菌譜和抗菌活性)和人體藥代動力學(吸收、分佈、代謝和排出過程)特點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臨床適應證。臨床醫師應根據各種抗菌藥物的上述特點,按臨床適應證(參見「各類抗菌藥物適應證和注意事項」)正確選用抗菌藥物。

四、抗菌藥物**方案應綜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種類及抗菌藥物特點制訂

根據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嚴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況制訂抗菌藥物**方案,包括抗菌藥物的選用品種、劑量、給藥次數、給藥途徑、療程及聯合用藥等。在制訂**方案時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品種選擇:根據病原菌種類及藥敏結果選用抗菌藥物。

(二)給藥劑量:按各種抗菌藥物的**劑量範圍給藥。**重症感染(如敗血症、感染性心內膜炎等)和抗菌藥物不易達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樞神經系統感染等),抗菌藥物劑量宜較大(**劑量範圍高限);而**單純性下尿路感染時,由於多數藥物尿藥濃度遠高於血藥濃度,則可應用較小劑量(**劑量範圍低限)。

(三)給藥途徑:

1.輕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給藥者,應選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藥物,不必採用靜脈或肌內注射給藥。重症感染、全身**染患者初始**應予靜脈給藥,以確保藥效;病情好轉能口服時應及早轉為口服給藥。

2. 抗菌藥物的區域性應用宜儘量避免:**黏膜區域性應用抗菌藥物後,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達到有效濃度,反易引起過敏反應或導致耐藥菌產生,因此**全身**染或臟器感染時應避免區域性應用抗菌藥物。

抗菌藥物的區域性應用只限於少數情況,例如全身給藥後在感染部位難以達到**濃度時可加用區域性給藥作為輔助**。此情況見於**中樞神經系統感染時某些藥物可同時鞘內給藥;包裹性厚壁膿腫膿腔內注入抗菌藥物以及眼科感染的區域性用藥等。某些**表層及口腔、**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採用抗菌藥物區域性應用或外用,但應避免將主要供全身應用的品種作區域性用藥。

區域性用藥宜採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導致耐藥性和不易致過敏反應的殺菌劑,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等易產生過敏反應的藥物不可區域性應用。氨基糖苷類等耳毒性藥不可區域性滴耳。

(四)給藥次數:為保證藥物在體內能最大地發揮藥效,殺滅感染灶病原菌,應根據藥代動力學和藥效學相結合的原則給藥。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和其他β內醯胺類、紅黴素、克林黴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應一日多次給藥。

氟喹諾酮類、氨基糖苷類等可一日給藥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五)療程:抗菌藥物療程因感染不同而異,一般宜用至體溫正常、症狀消退後72~96小時,特殊情況,妥善處理。但是,敗血症、感染性心內膜炎、化膿性腦膜炎、傷寒、布魯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鏈球菌咽炎和扁桃體炎、深部真菌病、結核病等需較長的療程方能徹底**,並防止**。

(六)抗菌藥物的聯合應用要有明確指徵:單一藥物可有效**的感染,不需聯合用藥,僅在下列情況時有指徵聯合用藥。

1. 原菌尚未查明的嚴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嚴重感染。

2. 單一抗菌藥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厭氧菌混合感染,2種或2種以上病原菌感染。

3. 單一抗菌藥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內膜炎或敗血症等重症感染。

4. 需長程**,但病原菌易對某些抗菌藥物產生耐藥性的感染,如結核病、深部真菌病。

5. 由於藥物協同抗菌作用,聯合用藥時應將毒性大的抗菌藥物劑量減少,如兩性黴素b與氟胞嘧啶聯合**隱球菌腦膜炎時,前者的劑量可適當減少,從而減少其毒性反應。聯合用藥時宜選用具有協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藥物聯合,如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等其他β內醯胺類與氨基糖苷類聯合,兩性黴素b與氟胞嘧啶聯合。

聯合用藥通常採用2種藥物聯合,3種及3種以上藥物聯合僅適用於個別情況,如結核病的**。此外必須注意聯合用藥後藥物不良反應將增多。

抗菌藥物預防性應用的基本原則

一、內科及兒科預防用藥

1. 用於預防一種或兩種特定病原菌入侵體內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於防止任何細菌入侵,則往往無效。

2. 預防在一段時間內發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長期預防用藥,常不能達到目的。

3. 患者原發疾病可以**或緩解者,預防用藥可能有效。原發疾病不能**或緩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預防用藥應儘量不用或少用。

對免疫缺陷患者,宜嚴密觀察其病情,一旦出現感染徵兆時,在送檢有關標本作培養同時,首先給予經驗**。

4. 通常不宜常規預防性應用抗菌藥物的情況: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腫瘤、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等患者。

二、外科手術預防用藥

(一)外科手術預防用藥目的:預防手術後切口感染,以及清潔-汙染或汙染手術後手術部位感染及術後可能發生的全身**染。

(二)外科手術預防用藥基本原則:根據手術野有否汙染或汙染可能,決定是否預防用抗菌藥物。

1. 清潔手術:手術野為人體無菌部位,區域性無炎症、無損傷,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體與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術野無汙染,通常不需預防用抗菌藥物,僅在下列情況時可考慮預防用藥:(1)手術範圍大、時間長、汙染機會增加;(2)手術涉及重要臟器,一旦發生感染將造成嚴重後果者,如頭顱手術、心臟手術、眼內手術等;(3)異物植入手術,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臟起博器放置、人工關節置換等;(4)高齡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潔-汙染手術: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術,或經以上器官的手術,如經口咽部大手術、經**子宮切除術、經直腸前列腺手術,以及開放性骨折或創傷手術。

由於手術部位存在大量人體寄殖菌群,手術時可能汙染手術野引致感染,故此類手術需預防用抗菌藥物。

3. 汙染手術:由於胃腸道、尿路、膽道體液大量溢位或開放性創傷未經擴創等已造成手術野嚴重汙染的手術。此類手術需預防用抗菌藥物。

術前已存在細菌**染的手術,如腹腔臟器穿孔腹膜炎、膿腫切除術、氣性壞疽截肢術等,屬抗菌藥物**性應用,不屬預防應用範疇。

4. 外科預防用抗菌藥物的選擇及給藥方法:抗菌藥物的選擇視預防目的而定。

為預防術後切口感染,應針對金黃色葡萄球菌(以下簡稱金葡菌)選用藥物。預防手術部位感染或全身**染,則需依據手術野汙染或可能的汙染菌種類選用,如結腸或直腸手術前應選用對大腸埃希菌和脆弱擬桿菌有效的抗菌藥物。選用的抗菌藥物必須是療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相對較低的品種。

給藥方法:接受清潔手術者,在術前0.5~2小時內給藥,或麻醉開始時給藥,使手術切口暴露時區域性組織中已達到足以殺滅手術過程中入侵切口細菌的藥物濃度。

如果手術時間超過3小時,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術中給予第2劑。抗菌藥物的有效覆蓋時間應包括整個手術過程和手術結束後4小時,總的預防用藥時間不超過24小時,個別情況可延長至48小時。手術時間較短(<2小時)的清潔手術,術前用藥一次即可。

接受清潔-汙染手術者的手術時預防用藥時間亦為24小時,必要時延長至48小時。汙染手術可依據患者情況酌量延長。對手術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藥物使用時間應按**性應用而定。

抗菌素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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