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孫超
依法提起行政複議的納稅人或其他稅務當事人為稅務行政複議申請人,具體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和其他稅務當事人。
有權申請行政複議的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有權申請行政複議的公民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法定**人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有權申請行政複議的法人或者其組織發生合併、分立或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與申請行政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係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作為第三人蔘加行政複議;
申請人、第三人可以委託**人代為參加行政複議;被申請人不得委託**人代為參加行政複議。
納稅人或其他稅務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而申請行政複議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是被申請人。申請人向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複議機關已經受理的,在法定行政複議期限內,申請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2樓:小涵系列
申請人對稅務機關的稅務具體行為不服申請複議的,則該稅務機關是被申請人;
申請人對稅務機關的派出機構作出的稅務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複議的,該派出機構是被申請人;
申請人對扣繳義務人作出的扣繳稅款行為不服申請複議的,主管該扣繳義務人的稅務機關是被申請人;
申請人對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以共同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複議的,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的被申請人;
申請人對受稅務機關委託的單位作出的代徵稅款行為不服的,委託的稅務機關是被申請人;
申請人對被撤銷的稅務機關在被撤銷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繼續行使其職權的稅務機關是被申請人。
行政複議的複議機關與行政複議被申請人有什麼區別
註冊會計師 行政複議被申請人和複議機關有什麼區別? 被申請人是對你做出決定的機關,你去找他的上一級機關 複議機關 申請複議 貊融稱半雙 以下為行政複議的被申請人 1 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2 行政機關與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以共同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的組織為共同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不服行政複議決定怎么辦,被申請人不服行政複議決定怎麼辦
被申請人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可在規定期限內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複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複議機關是被告。兩個以...
如何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申請人怎樣申請行政複議?
晚安晚安 1 口頭申請複議口頭申請複議就是由行為人本人到你所選擇的上一級機關的法制部門,對交通警察給你實施的處罰進行口頭陳述,並說明你不服的原因和理由。並且要提供交通警察 給你開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書面申請複議,就是寫一個行政複議申請書,在申請書裡面要載明申請複議的事實 理由和你複議的要求,來遞交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