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決定的種類包括哪些,行政複議決定的型別有哪些?

時間 2021-10-18 00:02:57

1樓:冷暖自知

行政複議決定的種類包括以下幾種:

1、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2、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3、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2.適用依據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式的;

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4、被申請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書面答覆、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2樓:七情保溫杯

行政複議決定的型別:

(1)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2)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3)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複議機關應決定予以撤銷、變更或者確認其違法:

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適用依據錯誤的;違反法定程式的;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分四類:維持決定,限期履行決定,撤銷、變更決定,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

《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 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提出意見,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同意或者集體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規定作出行政複議決定:

(一)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二)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三)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2.適用依據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式的;

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四)被申請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書面答覆、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複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機關不履行行政複議決定的救濟路徑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三十一條第三款規定,行政複議決定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作為複議機關的下級機關的被申請人,應當在收到決定書之後履行復議決定。

「履行」是指採取措施,實施複議決定的內容。被申請人履行復議機關的複議決定,是該機關的法定職責,且行政機關是上級領導下級,即使被申請人對複議決定有不同意見,亦應按行政複議決定的內容辦理,然後再以合適的方式(如報告、請示等)向上級表示不同意見,不可以採取置之不理或者故意違背的態度。

為了保證行政複議決定的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被申請人應當履行行政複議決定。被申請人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行政複議決定的,行政複議機關或者有關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 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提出意見,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同意或者集體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規定作出行政複議決定:

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適用依據錯誤的;

違反法定程式的;

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被申請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書面答覆、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複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複議決定的型別有哪些?

5樓:微湖情

根據《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 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提出意見,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同意或者集體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規定作出行政複議決定:

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適用依據錯誤的;

違反法定程式的;

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被申請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書面答覆、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複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

6樓:

(1)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2)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3)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複議機關應決定予以撤銷、變更或者確認其違法:

①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②適用依據錯誤的;

③違反法定程式的;

④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⑤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行政複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相關連結】經濟仲裁的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7樓:直到遇見你天蠍

行政複議決定的種類包括以下幾種:

1、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2、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3、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2.適用依據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式的;

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4、被申請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書面答覆、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擴充套件資料:

9月27日,國土資源部舉行新聞釋出會,對將於10月1日起施行的《國土資源行政複議決定履行與監督規定》進行解讀。新聞釋出會強調,不履行復議決定的法律後果,除責令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外,行政複議機構可以建議人事、監察部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我國行政複議決定的種類有哪幾種

8樓:豫眼屏媒

分四類:維持決定,限期履行決定,撤銷、變更決定,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

《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 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提出意見,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同意或者集體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規定作出行政複議決定:

(一)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二)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三)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2.適用依據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式的;

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四)被申請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書面答覆、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複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

9樓:小艾愛你

行政複議決定主要包括以下四種:

1.維持決定

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複議機關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式合法,內容適當的,應當依法作出維持該具體行政行為的決定。

2.履行決定

複議機關經過審查,認定被申請人沒有履行法定職責的,作出責令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

3.撤銷、變更或者確認決定

行政複議機關經過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認為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該具體行政行為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a.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b.適用依據錯誤的;

c.違反法定程式的;

d.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e.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根據規定,被申請人不按規定提出書面答覆、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行政複議機關可以決定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複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

4.責令被申請人賠償的決定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申請行政複議時可以一併提出行政賠償請求,行政複議機關對符合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應當給予賠償的,在決定撤銷、變更具體行政行為或者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時,應當同時決定被申請人依法給予賠償。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申請行政複議時沒有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行政複議機關在依法決定撤銷或者變更罰款,撤銷違法集資、沒收財物、徵收財物、攤派費用以及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具體行政行為時,應當同時責令被申請人返還財產,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或者賠償相應的價款。

行政複議決定的型別有哪些

微湖情 根據 行政複議法 第二十八條 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提出意見,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同意或者集體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規定作出行政複議決定 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

行政複議的具體流程是什麼,行政複議流程?期限?

一 申請 行政複議是依申請行為。它以行政相對人主動提起為前提,即相對人不提出申請,行政複議機關不能主動管轄。根據 行政複議法 的規定,申請複議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2 有明確的被申請人。3 有具體的複議請求和事實根據。4 屬於申請複議範圍。5 屬於受理複議機關管轄。6 法律 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如根據 ...

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區別是什麼,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有什麼區別?

註冊會計師 人民法院只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審查其是否適當 複議機關不僅審查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而且還要審查其是否適當。行政訴訟是 不告不理 行政複議則是 有錯必糾 中國訴訟策劃網 主要是受理的機關不同,行政複議向行政機關提起,行政訴訟向法院提起。 完全不同的兩個制度。請閱讀 行政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