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學校應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7條是針對未成年人的,學校對未成年人在校內的傷害承擔「補充責任。」
如果有保險就讓保險公司賠~
2樓:小傅情感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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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針對上述情況,其一,關於學校是否要承擔相應責任要看情況而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因而如果學校未盡到合理的管理職責,那麼可以要求校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其二,對於此情況可以按過錯原則承擔責任,如果對方存在過錯,那麼可以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你方也存在過錯,那麼可以減輕對方的賠償責任。其三,上述情況建議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如果協商無果,那麼可以保留相關證據通過訴訟的法律途徑進行處理。
3樓:雜草在聆聽
學校要負責 ,因為學校有監護權 碰到過類似的事情
直接找學校交涉 最好私了。。
就這麼簡單
4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是那同學要賠,學校沒什麼責任,除非學校強逼你打球
5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責任
承擔的比例不一樣 事故型別不一樣
你這個 學校承擔的不多 因為 不是學校硬體設施問題但是也有責任
具體 問問律師
6樓:璩如彤
在非別人所為,而且不是學校安排的組織打球的話,就與學校無關。你可以在馬路上,把自己的手弄傷,你就能向該馬路管理局的人找陪嘗嗎?
中學生在學校打球受傷誰賠償
7樓:匿名使用者
由於雙方是打籃球,根據「自甘風險」原則,另一方不需賠償。
自甘風險又叫自冒風險,是民法中處理侵權損害賠償的一項原則,意思就是已經知道有風險,而且自己自願去冒風險,那麼,當風險出現的時候,就應當自己來承擔責任,承擔損害的後果。
自甘風險最常見於體育競技活動中,特別是有人體直接衝撞接觸的對抗性體育競賽,這種競技性運動的激烈性決定了參與者無一例外地處於潛在的危險之中,其既是危險的潛在製造者,又是危險的潛在承擔者。所以當參與者受到人身損害時,一般情況下,由參與者個人承擔責任,別人無需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我國《民法通則》雖然沒有明文規定自甘風險這一原則,但體育競賽中致害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已是約定俗成。參加競賽者通常以默示的形式表示,在正常比賽中受傷時不讓致害方承擔賠償責任,這已成為一種社會公共習俗、一種社會共同道德。法律應當認可體育競賽中的這種慣例。
8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你弟弟受傷的原因,也就是他和同學打球時的受傷經過,如果是因為同學故意碰撞,責任由同學承擔大部分,如果是兩人互相碰撞,是正常的打球動作,導致你弟弟受傷,責任就是本人的了,這種情況學校是沒有責任的。
9樓:
學校是絕對有責任的,舉辦運動會就要承擔學生的身體安全,但是具體還是要找律師諮詢下
10樓:匿名使用者
那保險沒用的,如果是比賽中的話,學校可能給你一點點。玩耍的話那就等那個所謂的保險吧。
急需?等著吧,最多醫藥費的。車費和後期營養?你以為這是美國?
11樓:未了
學校負責一半,跟你玩的人負責20%,剩下的自己負責!!
12樓:匿名使用者
找個律師吧 我覺得都要負責一定的責任
13樓:
你可以找個律師事務所諮詢一下。
大學生在校打球受傷學校有責任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大學生不同於小學生,是一個完全有自主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在學校打球受傷學校沒有責任,因為大學沒有這方面的監管責任和義務。
15樓:尚昂止平
你是學生,你在學校受的傷,不管是不是你的責任,學校或多或少都要負一定的責任,只是看個人和學校的責任比例。法律節目上這種類似案例多了,你上網上衣查一大堆,包括像行人不注意被車撞,司機沒違反交通規則,一樣要負民事責任。就算是行人去自殺撞車,司機也要負少量責任。
16樓:在護珠塔長途旅遊的喬松
學校一定沒責任,大學生一般都是成年人了,成年人應該有自我保護意識,再者學校每年都會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險的,打球受傷住院的費用也能報銷絕大部分。
高中生在體育課打籃球自己受傷骨折,學校有什麼責任,費用誰賠?
17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覺得,學校負責。因為是上課時間,老師有責任保護學生安全。
18樓:匿名使用者
費用一般都是自己出 學校給辦的保險可以拿到點保險金
19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你自己的責任!打籃球是你的事又不是學校叫你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是在自由活動時間的話,說實話,和學校沒關係的!如果是被別人弄傷,或因人而傷,就去找對方,支付一部分費用也是合理的
體育課打籃球受傷怎麼辦??學校要負責任嗎
21樓:abc兔八哥
學生在校受傷,是屬於學校的責任,就是放學還沒離開學校受了傷都是學校的責任,何況是在體育課上受的傷,再說老師在課時間居然不在場,這責任就更大了,如果要賠償的話,這種情況是全陪,如果你個人在學校買了意外傷害保險的話,保險公司會和學校一起理賠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第三十九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因此,關鍵在於學習是否盡到教育(注意安全、防範事故的教育)、管理(教師現場管理)職責,本案中教師至少沒有盡到現場管理的職責,學校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具體賠償額只有依據鑑定致殘等級計算。
23樓:
在學校不是買了保險嗎? 記得要去大醫院,這才可以證明你的傷。
24樓:曉剛有事
這個只是自己不小心導致的結果
按照你的醫藥費
學校有辦醫療保險(報銷時候要有醫院相關的發票做憑據)可以藉助它報銷部分費用
25樓:王小軍地區
自己認了吧。沒有辦法的事
26樓:
這個自己區醫院處理就好了。要不怎麼在學校混下去
小學生在學校受傷誰負責,小學生在校期間受傷學校應承擔怎樣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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