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女人是想辦酒席的,男人是領了證就算是到終點了。男人是不能慣的, 誰說過的男人,一寵就變壞,太有理了!男人不像寵物,男人是高階動物,男人不像狗那樣簡單易哄。
所以要拿住男人的七寸,必行不能給他犯賤的機會。
你寵他,溺愛他,把他當個寶,他就會漸漸忘了自己是誰,幾斤幾兩。開始忘乎所以飄飄然了,然後便是千篇一律毫無心意的厭煩你,輕視你,不把你當回事了,某天你若是幡然醒悟,發現了問題的實質,重又拾起當初他追你時的驕傲自信,做人原則來,他反倒才能在你的冷淡中意識到你的價值,回不定期頭來對你點頭哈腰唯唯喏喏了。這不是犯賤是什麼?
男人很多時候,跟那個騎在樹上給路人撒尿的小男孩會犯同樣幼稚的毛病,碰上第一個路人,是他家的傭工,頂著一頭尿還誇他,你真聰明!於是他不假思索地就給第二個路過的人撒了一頭尿,結果人家把他的把扯下了樹,一頓暴打。
寵他放縱他寬容他,就是變本加厲地害他,讓他認不清自己,認不清是非,結果最後傷害了別人也傷害了自己。
可我們愛著的時候,是多麼容易忘情!不知不覺就顛倒了角色,開始早起他十分鐘,給他帶上一份可口的早餐,開始不介意他約會遲到,反而擔心他趕得太急出事兒,開始拿自己的錢給他置衣服,開始只點他愛吃的菜……愛情談到最後,已經把他寵成了不知珍惜你的薄情漢。
因為你的愛你的好,反而變成了自己的負擔和束縛,只要有一天兩日你沒再像以前那麼對他,他就橫生怨怒,說你之前怎麼怎麼樣了,現在這樣就是不在乎他了,不愛他了,你們之間,就這樣拉開了距離淡漠了愛情。
本是真心真意求親近之意,硬是成了兩心背離的疏遠,因為你寵了別人必然忽略放低了自己,可是如果連你都不重視自己寵愛自己,又怎能要求那個已經被你寵壞的人來寵你愛惜你呢?
女人是嬌豔的玫瑰,矜持盛開在枝頭,需等有心人來擷取,女人是深海里的珍珠,高中大方,只有明亮的眼溫情的必才能把她輕輕開戶。
世間哪個女子不是一泓清澈的山泉,在明月松林裡靜靜流淌,善自珍愛,善自愛惜,善自美麗,等待那個坐在溪水邊為她彈琴而歌的溫柔男子,從此涓涓細流,幸福久長。
2樓:匿名使用者
男人和女人區別在於感性和理性 女人往往愛幻想 男人比較實際 至於婚禮的事情 我想男人應該和女人差不多 也是比較積極的 除非男人心裡有其他想法。
3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人如果不領證,就是同居10年也不行。當他和你登記了,那刻起,那就有責任了,只是不說而已。至於婚禮,那只是形式。對你好才是主要的。
4樓:匿名使用者
為種事不分男女,只是思想上的。
男人是不是都對婚禮籌備沒興趣
5樓:架橋築路
太決斷,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關鍵還是看性格本身和對婚姻的重視程度。
有的人凡事都喜歡親力親為,只不過相對而言男生在細節上沒有女生注意得好。
6樓:杜鳴
你的猜測很有道理,我同意你的看法。
女人和男人願意辦婚禮不願意領結婚證怎麼回事
7樓:淡藍色的思念
要麼是不想好好過日子。
要麼就是想騙錢的意思。
能參加婚禮不想領證的人還是注意點。
都是領證再舉辦的。
8樓:匿名使用者
不願意負責任,這樣的女人你敢要嗎。
一個男人辦婚禮不領證
9樓:墨閣小主子
辦婚禮只是屬於事實婚姻,但是領證卻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婚姻,一個男的只願意給你婚禮但是卻不願意跟你領證,只能說明這個男的沒有責任心,沒有想過好好的跟你過一輩子,任何一個女的都可以代替你的位置。
男的跟一個人舉行婚禮,沒領結婚證,又跟別人領證算不算重婚罪
10樓:綠色草
您好 朋友。
您說的兩個人雖按農村風俗舉行了結婚儀式,但未領取結婚證。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2023年2月1日以前,符合《婚姻法》結婚實質要件的屬事實婚姻關係,那就是重婚罪。
但是如果是在這之後,是按照新婚姻法施行的。
那就是前面的是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後面有與他人領證結婚,不是屬於重婚的。
而重婚是指:1、有配偶者未辦理離婚手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2、有配偶者雖未登記結婚,但與他人以夫妻名義而公開同居生活的;3、無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的;4、無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生活的。
因此,不是重婚的不予追究重婚罪的責任的。
男人不願去領結婚證究竟是怎麼想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現在的可以可以做試管懷孕的,從你的描述看來,他可能是不想和你過下去了。哎。
一個女人同意跟你辦婚禮但不肯領證是什麼意思
12樓:匿名使用者
要彩禮不。不要彩禮不沒收工資,只要你的"工具",就從她。
13樓:匿名使用者
說白了,還是很不確定你是不是個負責人的丈夫,別到時候把自己弄得進退兩難,很有頭腦啊。
14樓:平原沙地土豆
按你需要的目的辦!不領證 一切成空!
15樓:惜緣殭屍人
你們之間的感情基礎不行,它在把你當備胎,你還達不到她的滿意度,這個東西強求不了,玩玩就算了,她對你不是認真的你也不用認真。
16樓:地平線我最愛
考驗你,或者他心未定。也在猶豫。
17樓:銱鉺鋃鐺
不想被結婚證給套住,到時候,方便,隨時可以走。
18樓:¤似水流年
私下去民政局查一下,也許人家幾年前已婚又離異又復婚過…
19樓:ssq我來了
愛你,卻又害怕婚姻法的約束。
20樓:v上官小強
查查戶口 發現已婚18次。
21樓:寶哥么么發
名意上想嫁給你,實據上:不可能!!!
22樓:ysl我喜歡你
根本不想嫁給,是不是耍著玩的。
和一個男人領了結婚證,他因詐騙罪坐牢了,我不想等他,但還沒離婚,想和另外一個男人辦婚禮是重婚罪嗎
23樓:儆櫟
是的,只要以夫妻名義同居就算重婚。
按照《婚姻法》上的定義,事實婚姻是指男女違反結婚程式而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生活,群眾也公認他們是夫妻的。也就是說,事實婚姻的成立有三個構成要件:一是以夫妻名義;二是公開同居生活;三是群眾也認為其是夫妻。
你可以先起訴離婚,在結婚的。
《高法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條之規定:「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
24樓:劈腿的年代丶
去提出離婚啊,不行就上法院咯,你可以申訴單方面離婚。不經過他。沒離婚要是結婚那就是重婚罪咯。
25樓:匿名使用者
要先和他離婚。不然涉嫌重婚罪,也要坐牢的哦。
一個離婚過的男人沒錢跟我辦婚禮。但說一定會跟我領證,他是不是真的愛我?
26樓:手機使用者
看他是什麼樣的人,就有不同考驗的方法。
27樓:木南的楠
領證又不花錢!他這是空手套白狼啊。我倒寧願以前沒領證,我老公前後就是倆人。
28樓:不用了謝謝
連婚禮都不能給你,還能給你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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