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是什麼,焚書坑儒是什麼意思?

時間 2021-10-28 05:20:05

1樓:大好河山

焚書坑儒是怎麼回事?

2樓:青妍知識屋

1、釋義:焚書坑儒是秦始皇從公元前213年開始的焚燬五經、活埋儒士的事件。

2、事件介紹

焚書坑儒是秦統一中國後為統治思想而採取的兩項重大措施。由於當時奴隸主仍在意識形態領域為復辟舊制度製造**,前213年,秦始皇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除《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百姓私藏的《詩》、《書》和百家語。焚書對於古代文化典籍是一個極大的破壞。

次年,由於盧生、候生期騙始皇能得長生不老之藥,敗露後始皇大怒,認為儒生多以妖言惑亂,於是將四百六十多名儒生活埋於咸陽。焚書坑儒暴露了秦政的暴虐以及當時社會矛盾日益加劇和統治階級內部的離心離德,加速了秦朝的滅亡。《史記·卷121·儒林列傳》:

「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術音述,術士,即述士;述士即儒士(根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坑殺的人「皆誦法孔子」)。

3樓:匿名使用者

焚書坑儒,是秦始皇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燬書籍、坑殺「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坑儒」一詞出處是西漢孔安國(孔子十二世孫)《〈尚書〉序》:「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

」在此之前《史記·卷121·儒林列傳》的說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燬;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此即為「焚書」。

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為秦始皇尋找長生不老之藥的術士侯生、盧生出逃。《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始皇聞亡,乃大怒曰:

「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去不報,徐巿等費以鉅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日聞。

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

益發謫徙邊。始皇長子扶蘇諫曰:「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

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蘇北監蒙恬於上郡。

4樓:匿名使用者

發音 fén shū kēng rú

釋義 焚:燒;坑:把人活埋;儒:指書生。焚燬典籍,坑殺書生。

出處 漢·孔安國《〈尚書〉序》:「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

示例 滿清入主中原,~多少次,殺了民族思想的人

焚書坑儒

到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博士淳于越提出了恢復分封制的主張。丞相李斯加以反駁。他指出,時代不同,治理的方法也應該不同。

儒生們「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統一可能遭到破壞。因此他建議:

一、除《秦紀》、醫藥、卜筮、農書以及國家博士所藏《詩》、《書》、百家語外,凡私人所藏儒家經典、諸子和其他歷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銷燬,逾期不交的,處以黥刑並罰作城旦(旦即早晨,是清晨就開始築城的一種苦役);

二、談論《詩》、《書》者處死,以古非今者滅族;

三、嚴禁私學,「以吏為師」。

秦始皇支援了李斯的建議。這就是歷史上的「焚書」事件。

公元前212年,一些方士和儒生對秦始皇進行議論、誹謗。於是秦始皇下令追查,共逮捕了460人,全部坑殺在咸陽。這就是歷史上所說的「坑儒」事件。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為統制思想文化而採取的兩項重大措施。戰國時期,由於社會關係發生激烈變動,學術界呈現出一種學派林立,百家爭鳴的新氣象。至其末年,諸國由**歸於統一;與之相應,思想文化也出現了力求兼收幷蓄,冶熔各家學說於一爐的趨勢。

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運用封建國家的權力,強制推行思想文化的統制政策。焚書坑儒就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發生的。

秦始皇統一了六國後,把以前**的諸侯國改為郡縣。博士淳于越反對郡縣制,說:「不遵從以前的制度和風俗,是不會長久的。」這種說法引起民了爭論。

丞相李斯反對這種說法,認為法規制度應因具體情況而定,古代的制度是不能適用於今天的。同時他又指出,上面的說法擾亂民心,不利於政令的貫徹執行,應該嚴加禁止。因此,他建議:

除官家藏書和秦國史書以外,所有的《詩》、《書》、百家語和史書一律燒掉,有敢談論《詩》、《書》的殺頭;醫藥、算卦、農業的書不燒;禁止私人辦學等。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議,下令焚書。

秦朝確立了**主義**集權的封建行政體制後,一些儒生和遊士針對時政,引證《詩》、《書》和百家語,以古非今,「入則心非,出則巷議」。三十四年,博士淳于越又建議封子弟功臣以為枝輔,其依據的理由即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丞相李斯為杜絕「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的現象,提出「焚書」的建議,得到秦始皇的認可。

當時所焚之書包括兩部分:一是統一前的列國史記,二是百姓私藏的《詩》、《書》和百家語;至於秦國的史書、博士官收藏的圖書和百姓家藏的醫藥、卜筮、種樹等技藝之書,則不在此列。所**籍都必須在三十天之內上交地方官府焚燬。

為此還制訂了一系列法■律,如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等。焚書對於古代文化典籍是一個極大的破壞。由於六國史記被焚,戰國紀年至今還不能完全搞清楚。

5樓:丨程康丨

焚書坑儒,是發生在中國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一位朝廷的**淳于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禁止「儒生」(讀書人)以古非今,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齊人淳于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民間醫藥卜筮種樹之書以及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燬;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

此即為焚書

6樓:

秦始皇為了禁錮儒家思想,把一切有關儒家思想的書都燒了,還活埋了一些儒學者

7樓:匿名使用者

秦始皇時期為了維護封建統治而實行的文化方面的政策啊

焚書坑儒是什麼意思?

8樓:大好河山

焚書坑儒是怎麼回事?

9樓:暮夏淺眠

【解釋】:焚:燒;坑:把人活埋;儒:指書生。焚燬典籍,坑殺書生。

【出自】:漢·孔安國《〈尚書〉序》:「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

【翻譯】:到了秦始皇毀滅前朝的典籍,焚書坑儒,天下的讀書人各自逃難,流散四方。

【示例】:滿清入主中原,焚書坑儒多少次,殺了民族思想的人。 樑斌《紅旗譜》四二

【語法】:連動式;作主語、謂語、定語、賓語;含貶義【近義詞】焚典坑儒

10樓:宿命本無能為力

焚書坑儒:焚燬典籍,坑殺書生。

註釋:①焚:燒;

②坑:把人活埋;

③儒:指書生。

歷史事件: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齊人淳于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民間醫藥卜筮種樹之書以及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燬;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

此即為「焚書」。[3]

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方士盧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敗後,私下談論秦始皇的為人、執政以及求仙等各個方面,之後攜帶求仙用的巨資出逃。秦始皇知道後大怒,故而遷怒於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審訊,抓獲460人並全部活埋。

11樓:匿名使用者

公元前213年 秦始皇採納丞相李斯建議,下令焚燒《秦紀》以外的列國史記。另外,除醫藥、卜筮、種樹之書外,其他不屬於博士官所藏的《詩》《書》等限期交出燒燬。私自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

禁止私學,欲學法令的以吏為師。次年,查出犯禁的方士、儒生四百六十多人,全部坑殺於咸陽。歷 史上把這兩件事叫做焚書坑儒。

12樓:匿名使用者

焚書坑儒是發生在中國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一位朝廷的**淳于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禁止「儒生」(讀書人)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

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燬;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稱讚過去的而議論現在政策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這種措施引起許多讀書人的不滿。第二年,許多方士(修**法煉丹的人)、儒生攻擊秦始皇。

秦始皇派人調查,將四百六十多名方士和儒生挖大坑活埋。歷史上稱這些事情為「焚書坑儒」。

13樓:匿名使用者

焚燒儒家經典書籍,坑殺儒士,以此達到禁錮思想。是秦始皇實施思想統治的暴行之一

14樓:江生魚

與之相關的還有一個磬竹難書

實在不明白的話查字典去

莫懶!!!!!!

15樓:提奧曼迪斯

焚燒儒家書籍,處死亂說的儒學之士

焚書坑儒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16樓: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李斯提出焚書的建議。焚書坑儒的具體內容是:

1.史書方面除《秦記》之外,其他六國的史書一律燒掉;

2.《詩》、《書》、百家語除博士官收藏的以外,其他人的藏書,都集中到郡,由郡守監督燒掉;

3.醫藥、卜筮、種樹等科技文化方面的書不在禁止之列;

4.如有人敢相互談論《詩》、《書》的,判處「棄市」;借古諷今者將被滅門;其他人或官吏見到而不舉報的與他們同罪;令下30日後不執行的,即面額刺花,服4年築城勞役。

秦始皇看後立即批准了這個建議。於是,全國各地煙塵瀰漫,大批古代文獻、典籍焚燬於大火之中。

由於大量焚書,引起不少讀書人和方士的不滿,他們繼續大造**,謾罵、攻擊秦始皇,說他像一個專職殺人的獄吏,並以處罰削斬人為樂以此逞威等等。有兩個方士叫做盧生、侯生,在背後議論秦始皇的不是。秦始皇大為惱火,再一查,又發現咸陽有一些儒生也一起議論過他。

秦始皇把那些儒生抓來審問。儒生經不起拷打,又東拉西扯地供出一大批人來。秦始皇對於這些敢於反抗、繼續散佈「妖言」、「以亂黔首」的儒生採取了堅決鎮壓的手段,先後逮捕了460多個儒生,並把他們全部坑殺在咸陽。

這就是歷史上所說的「焚書坑儒」事件。

秦始皇的焚書坑儒是什麼意思,焚書坑儒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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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書坑儒的相關文獻,有關焚書坑儒利弊的論文

秦始皇焚書坑儒,意在維護統一的集權政治,進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見解,但並未收到預期的效果。這一點和秦始皇採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 丞相李斯所始料不及的。縱觀春秋戰國的始末,秦朝統一是歷史文化發展的必然。週末各個諸侯國鬥爭主要圍繞政權割據吞併進行,百家文化漸漸統一,各 事和行政漸漸被儒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