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合同算數嗎

時間 2021-05-07 19:59:39

1樓:匿名使用者

1 很難識別 因為你把名字簽了 所以合同就是有效的了 你的身份證號碼 那是數字 沒法鑑別是不是不寫的數字 他們可以到時候不上就可以了 你說有問題 但是沒法取證

2 因為你簽了1年的合同 如果中途走了的話 就算是你違約了 要交罰金的

補充:你簽字就證明你同意合同中的條款和違約責任 現在你說你沒有仔細看 法院不會支援你的說法 (自負責任) 取證問題 本來就很難 你要找到證人的話那就好說了 但是如果沒有作證的 合同真是有效 你違約 就承擔責任 就是這樣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有效,身份證號碼沒寫並無影響,因為有簽名.

3樓:律辰韋

別神經西西的,先鬧清你老闆和你定合同的原因,可能是勞動局查他,他拿合同頂事的或其他原因,別太當回事,活的自在點吧朋友

4樓:想吃大米飯

不會有效的,我認為,只要證明你們同學並非出於自願簽字的,而是有受強迫的原因,只要你們在主觀感覺上受到了逼迫,或者承受很大的壓力簽字的並且能證明這一點,就無效.

而且學校再是私立的,作為一個教育組織,應該按照教育法的規定來辦事

至於行政處罰應該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範圍內實施行政處罰。可見,只有國家行政機關和經授權的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具有行政主體資格,才擁有行政處罰權。罰款是行政處罰的一種,只有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才有行政處罰權,學校是事業單位,當然也就沒有行政處罰權,無權對學生進行罰款。

可以根據《教育法》第42條的規定,向該校的主管部門反映或提出申訴,由主管部門責令學校糾正其違法做法,退還罰款。

法律沒有授權學校可以跟學生簽定這樣的合同,而且合同明顯不公平,只是違反學校規定的話,可以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不能以一紙協議來罰款,說句不好聽的就是賺錢可惡!

這東西只要到有關部門大家一起反映,一告一個準!

5樓:天津市劉律師

1.學校有沒有可能不經我同意,就把我的合同補全?如果這樣法律上能不能識別?

:如果只是身份證號空著,不影響合同效力,不填寫全面也沒什麼影響。

2.我本想最多再幹半年,或者現在不幹也不願幹一年,現在存在著份合同,我應該怎麼選?

:要想解除合同,是不是要交違約金要看合同,另要看用人單位是不是有違約情況,如有,例如不給上社保,與合同約定工作崗位不符,勞動條件變更等 ,則可解除合同並不付違約金。

那現在的現狀是:合同算簽了, 我手裡還一份沒有!

:你有權獲得合同,可向其索要。

6樓:與上帝簽約

如果是他們填的,肯定沒用.

7樓:同又菡

合同簽訂便生效了 除非你能夠舉證是別欺騙、脅迫或有重大誤解 建議諮詢有經驗的律師 看看有沒有有利的證據

8樓:匿名使用者

1、身份證號不是合同簽約必備項。其之有無不影響合同效力。從你介紹情況來看,那些合同都是有效的。除非你能舉證證明其中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2、沒有合同文字,並不表明你與學校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如工資條、工資帳戶記錄、校服、校徽、考勤卡等實物,以及勞動備案記錄、社保登記記錄等檔案都可間接證明勞動關係,即使同事不出面作證。

3、顯然你們籤的是格式合同。當其條文有多種解釋的,應作出對提供方不利的解釋,你們當時沒細看內容而只有簽約與拒絕的選擇,而對方對重大內容又未提示說明的,由此誤解責任由校方承擔。(因為合同利益偏袒不言而喻)

4、本事件如有爭議則儘量延至明年解決。屆時勞動合同法生效,相關違約金賠償問題於你有利無憂。當然爭議解決時限是指讓爭議至遲於明年元旦後發生。

9樓:匿名使用者

先回答你第一問題:因為你手上有一份合同檔案,那麼對方修改合同的可能性小於等於零,即使修改了,你上到法庭,把你手上的合同一質證,那麼對方修改過或新增的當然無效。

第二個問題,你說你是脅迫而簽訂合同的,這個實踐上很難舉證,上了法庭你說對方脅迫你只要你沒有證據,說句不好聽的,即使真正在簽訂合同時對方用槍指著你腦袋強逼你籤的,你如果沒有證據法院也只能按照合同約定去判決。

如果你想申請撤銷合同樓上說得已經很清楚。所以我建議你以後簽訂合同小心點,這次只能是吃啞巴虧了,要麼再和領導談談,看看能不能變更。

10樓:匿名使用者

違反了自願原則~~~~~~~~~~`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這位朋友是在哪呢?.

我在北京 華韻律師事務所.

我跟我的同事都看此提問,毫無疑問這是份 無效合同.請放心你自己想做另外的打算.

如果疑問,歡迎來信.

12樓:阿光

首先我先申明一點:被脅迫或強迫或趁人之危簽定的合同,如果危害國家或第三人屬於無效合同,如果沒有危害到國家或第三人則只能是可撤消合同,無效合同自合同訂立起就無效,可撤消合同則要看被脅迫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撤消人(即被強迫人)表示撤消那麼合同自始無效,如果不撤消則屬於有效合同

根據你的情況,取證基本不可能,所以單從這方面說合同是有效合同.但你也不用太擔心,合同法規定,制定合同的一方不得在合同中規定顯失公平的內容,提供合同的一方提供的合同條款免除一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注意:知識該條款無效,其他部分還是有效的).

據此,你不必太擔心校方任意增改合同,但最好是手裡自己留一份好,如果將來發生不愉快,你手裡的合同就是你的證據.再者 ,你要回合同後要仔細看一遍,看是否有不公平合理的地方,如果有明顯不合理的地方,你可以先找你們校長協商更正,協商不成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行使你的撤消權或申請該不合理條款無效,你的撤消權有效期是1年,自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計算.

順便提一下,樓上說"我跟我的同事都看此提問,毫無疑問這是份 無效合同.請放心你自己想做另外的打算. "我感到莫名其妙,合同的無效只有在法律規定的幾種情形才能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只有以上這5種情形才能認定合同無效,樓上這位"北京的律師朋友"所說的合同無效的依據是什麼呢?請不要隨便戴個律師的帽子出來蒙人,這是很不道德的

13樓:戰線騎士

no,no,no,no,no……

14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先向老闆要一份合同,看看是否被新增了條款,具體還有有什麼對你不利的條款。關於違約金你可以放心,老闆叫你簽定的違約金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這一條款應該無效。勞動合同法: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培訓費用,使勞動者接受6個月以上脫產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以及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的違約金。該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15樓:羽楓_的愛

那個要是可以做筆跡鑑定可能就沒什麼了啊

你還沒拿到合同的話也不用擔心吧

反正你只是寫了 個名字嘛~~~

16樓:匿名使用者

★ ★ ★樓上的說的太多,看起來都費勁,簡單的說,做事不能前怕狼後怕虎,事在人為嗎,根據情況變化而改變計劃…… ★ ★ ★

17樓:一聲叼

把合同原文發上網 ,叫人研究到底~~

18樓:匿名使用者

沒事的,現在老師難請,沒有合同約束,老闆怕你突然走了,麻煩就大了,因為他不可能一下子就請到人來代課。這種事發生的太多了,你老闆要你籤合同也是可以理解的。

簽了合同,他可以在合同快到期的時候,有足夠的時間去安排。

至於懷疑懷老闆會否詐那5000塊錢,邏輯上不太可能。

19樓:小米種棵小槐樹

不算數 這個合同不合法 合同要雙方協商簽定不能強迫但如果你沒有證據 證明這個合同不合法 那這個合同就算術了呵呵```一但算術 你要負法律責任~!簽字不好識別~!

建議你儘快去找到證據 證明這個合同不合法使其作廢`!

20樓:

合同生效條件:

1、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

2、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以上,第一條規定,只要是當事人簽訂了合同,並沒有提到身份證號的問題,而且,關鍵時還可以核對筆跡,所以,你籤的合同是有效的。

根據第二、三點,你可以留意學校與你簽訂的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如果他的要求超出勞動法應有的尺度,則合同是無效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1.哥們,什麼叫合同?不會你讓他把合同都拿著,你手裡現在一份都沒有吧?要是這樣的話你就伸長脖子接刀吧~~~

2.如果你們手裡一人一份的話,你還怕他改?到時候你們兩個人的合同不一直的情況下通過鑑定就可以識別了不是?

3.這合同屬於勞動合同,必須籤的,不籤的話怎麼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只不過現在感覺對自己不利了而已,但是勞動合同絕大多數對勞動者是有利無害的.

不存在什麼脅迫的問題,現在你不想幹的話依照合同你就需要支付違約金,但是你們雙方也可以協商解除合同而無需再支付什麼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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