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別人的聲譽受到傷害,應受到什麼樣的法律制裁

時間 2021-05-07 20:00:52

1樓:趙悶墩兒

民事上:名譽侵權,可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刑事上:涉嫌侮辱***。《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民事上的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洩露他人隱私等。

侮辱:是指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髒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

誹謗:是指捏造並散佈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毫無根據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並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民法通則101條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在散佈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訊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等等,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名譽侵權的最基本要素

名譽侵權的最基本要素是看受害人的社會評價是否降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0條第1款規定:「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又先後於2023年和2023年出臺了兩個有關審理名譽侵權案件的司法解釋。

根據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認定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其中,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侮辱或者誹謗他人,損害他人名譽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對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佈他人的隱私材料或者以書面、口頭形式宣揚他人隱私,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認定侵害他人名譽權。

2樓:嘆笑一世傾城

製造緋聞,破壞別人聲譽的行為,有可能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傳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應受到什麼樣的法律制裁

3樓:皆有可能

受害人作傷害程度法醫學鑑定:

◆結論為重傷、輕傷的,致害人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結論為輕微傷的,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行為,致害人接受行政處罰。

◆無論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承擔,都不影響致害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該受到什麼樣的法律治裁?

4樓:匿名使用者

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兒子打罵父母應受到什麼樣的法律制裁 30

5樓:優勝教育

孩子最害怕什麼?玩具丟失了?還是好吃的沒有了?

都不是臘昌,孩子最擔心最害怕的都與父母有關,你們才是孩子心中最重要的。多看看孩子擔心的事,然後以後注意不要再犯,別再傷害了孩子的心。

爸爸媽媽吵架了

曾有一家兒童心理研究機構對3000餘名學齡兒童進行了一次心理狀況調查,其中有一條是「你最怕爸爸媽媽的是什麼」,回答得最多的是:「我最怕爸爸媽媽生氣,怕他們吵架」。

有一個答卷寫得很生動:「我最怕爸爸生氣,他生氣的樣子可凶啦!把媽媽都氣哭了,我嚇得像一隻小老鼠,心裡直撲騰,飯也吃不下去……」

爸爸媽媽又發脾氣了

孩子簡直像極了蠟筆小新,又在惡作劇了,當你都催了十遍他還是不動窩的時候,勞累了一天的父母往往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對孩子吼了起來。

對孩子發脾氣,確實會讓孩子害怕。在恐懼中,孩子那些讓父母心煩的行為暫時看不見了。但他會怎麼樣呢?有這樣幾種可能:

乖乖地聽你指揮,你讓幹什麼,就幹什麼;

他被嚇呆了,愣在那兒不動;

大哭起來,不會再**不希望他乾的事,也不去**想讓他乾的事;

學著你的樣子,也發**來,把你心愛的花瓶扔到了地上。

孩子對人的情緒是十分敏感的。因櫻裂此,父母發脾氣,也一定會影響到孩子的行為和情緒。

但是,孩子還弄不清,父母為什麼發脾氣。也就是說,在很多父母發脾氣的時候,孩子雖然停止了父母所不期望的行為,但他們並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

在生活中,最好不要向孩子發脾氣,但如果真的一不小心向孩子發了火,發完脾氣後,最好向孩子解釋清楚,孩子的問題到底是什麼,該怎麼做,同時還要通過行動讓孩子感受到你的關心和愛護。

可能的話,發脾氣前最好提出預警,如:「我都快忍不住要發火了,你能趕快……」,「今天我心情不好,你最好別……」。但是決不能因為發脾氣後的內疚,就放鬆對孩子的要求,該堅持的必須堅持。

偏心,對孩子不能給予同樣的愛

前幾年熱播的電影《唐山大**》的劇情大家應該都還記憶猶新:

在唐山大**中,一對兒女被壓在了同一塊水泥板下,面對只能救一個的艱難抉擇母親忍痛選擇了兒子方達,很幸運女兒方燈後來也在這次災難中活了下來,被一對解放軍夫婦收為養女。

但女兒卻輪頌扒因為怨恨母親偏心,怨恨說出的那句「救弟弟」,在外面經歷了很多事,吃了很多苦頭都不願回家認親,和家人足足分離了三十二年。

父母偏心,讓某些孩子從小就成長在父母的餘光裡,同是一對父母的孩子,零用錢、衣服、出遊……待遇卻不一樣,這會給孩子的成長帶來陰影。

大量研究發現,父母偏心會對孩子們的心理健康造成不良影響,引發兒童、青少年乃至成年期出現行為問題,即使他們長大後離家生活多年,建立了自己的家庭,影響依然存在。

而且,無論是受到偏愛的孩子,還是被冷落的孩子,還是旁觀的孩子,只要覺察到媽媽的偏心,都會受到損害。被冷落的孩子會對媽媽或者受寵的孩子怨恨,受寵的孩子則招致兄弟姐妹的憎惡。

父母失信、撒謊

家長說話不算數,多是因為學習而起,一些父母圍繞學習口頭承諾某些條件,但當孩子完成了父母的要求,父母卻在兌現時推三阻四。

比如有的父母說:趕緊寫作業,寫完作業看電視,可是孩子寫完作業,家長又會留一些學習任務,讓孩子繼續學習;有的家長答應孩子只要考試成績達到前幾名,就有什麼獎勵,孩子真的考好了,卻得不到應有的獎勵。

孩子最討厭父母輕易承諾又不能兌現,言而無信,「捉弄」自己。

失信同時失威信,家長說話不算數,不僅失去了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同樣不利於孩子的成長,甚至還影響孩子的自身形象。

讓未形成守信觀念的孩子覺得,一個人說話可以不負責任,答應別人的事情也可以不辦,這樣,孩子就很容易養成「輕率」「無信用」的壞習慣,**後,這種"失信"的習慣會讓自己損失很多朋友和機會。

做個說話算數的家長就要不輕易許諾,不隨便許願;不要為了達到自己眼前的目的,而隨便地答應孩子的要求;當孩子提出要求時,要認真想一想,這種要求是否合理、能否兌現,如果是合理的、可兌現的,就要認真地承諾、必須兌現。

不歡迎孩子的朋友

孩子長大了,也希望擁有幾個真心的朋友,和自己分享自己的喜怒哀樂,相信媽媽們應該也都希望自己孩子的人際關係好。

但是有些父母可能會因為孩子的小夥伴不太懂禮貌,或太精於算計,或會欺負人,愛撒謊等缺點而不喜歡。

然而對孩子來說,隨著身心的逐漸發展,希望家長以「大人」身份對待他們,尊重孩子在選擇朋友時所擁有的獨自意見。

如果父母們老是管教與間斷或不間斷表達對孩子的好朋友不喜歡,勢必會引起孩子們的反感,從而使雙方的隔閡逐漸增大。

父母應當尊重孩子對好朋友的選擇。父母要站在孩子的角度去看待孩子的好朋友,善於進行角色換位思考,尊重維護孩子的選擇。

父母要承認與孩子之間選擇朋友時的差異,並尊重這種差異。有時候給孩子足夠的面子,孩子也將會給父母足夠的面子。

孩子能與他人建立好朋友是人際關係中一種最基本的關係,要尊重孩子根據雙方意願和喜好進行自由選擇。

忽視孩子的優點

在現實生活中,父母經常會把自己孩子的短處和別人孩子的長處相比,甚至把別人的孩子過度地美化和誇張,本想給自己的孩子樹立榜樣,其實卻給孩子帶來巨大的傷害,甚至會因此影響孩子的一生。

每一個孩子都有他的長處和優點,雖然孩子的天資有別,學習事物有快有慢,學習成績也有高有低,但判斷一個孩子的好壞,不能只取決於一個方面。

作為家長,不能只憑長相、成績等某個方面就認定自己的孩子不如別人、沒有出息,而是應該善於發現他們的優點,發現他們與眾不同的地方,要始終相信自己的孩子是優秀的,要把讚美留給自己的孩子,讓他們在你的讚美聲中繼續發揚自己的優點和長處。

在客人面前指責孩子

人來客往,親朋好友相聚,談論各自的孩子,常常成為重要話題之一。

很多父母喜歡在眾人面前揭自己孩子的短,似乎是在向別人訴苦,說自己教育這樣一個孩子多不容易。

但孰不知,自己只顧著吹毛求疵地指責他的短處,這無形中,讓孩子覺得自己什麼都不行,沒人賞識他,例如學習不行,長相不行,交際不行,幹家務不行,讓家人為他受累,也覺得父母對自己不滿意,和父母逐步疏遠。

從以上七件孩子害怕父母做的事中不難看出,孩子心目中的好父母、好家庭,應該有友愛、輕鬆、寬容、民主和活潑的氣氛。相反,他們最頭痛的是氣氛冷淡、緊張、沉悶、專橫、毫無生氣的家庭。

讀古詩詞使我受到的啟迪,我們從古詩中受到什麼樣的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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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孩子受到別人的欺負,應當怎樣處理?

讓孩子自己解決 當寶爸寶媽參與到孩子的爭鬥中時,我們往往會直接判斷誰對誰錯,但是對於怒火攻心的孩子來說,爸爸媽媽就是像在偏袒其中一方,所以,我們可以引導孩子自己去解決麻煩。但是,如果孩子打得不可開交,我們應該立即把他們分開。先別急著判斷誰對誰錯,讓孩子冷靜一會,再找機會一起解決矛盾。我覺得這個問題是...

如何使自己不受別人的干擾???緊急!!!

她肯定提醒過你好多次吧,你老是忘記帶,要是遇到性格溫和的可能還好,可是看情況你同學性格不是很好啊,你可以告訴她她這種態度嚇到你了,希望她下次不要這樣了,千萬不要冷戰,這隻會讓事情變糟。這只不過是你感覺沒有還她書很慚愧一樣,她也可能是因為什麼事情才跟你發火,如果你跟她說清楚呢?把你倆個之間的誤會給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