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女方戶口所在地起訴離婚嗎

時間 2021-05-13 09:01:59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被告是女方,自然是可以在女方戶籍所在地起訴離婚,這是離婚案件管轄基本原則即原告就被告原則。但是如果被告不在境內的話,可以在原告戶籍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

2樓:張偉傑律師

根據相關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的情形: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樓:桓興有麴戌

當然可以,原告就被告原則,只能在被告戶籍地或者現居住地法院起訴

起訴離婚,我可以在我的戶口所在地起訴嗎

你好,離婚訴訟的管轄一般情況下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下列情況除外 一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二 非軍人對軍人提...

原告所在地可以起訴嗎,原告所在地可以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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