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定賠錢如果不給錢會有什麼後果

時間 2021-06-12 12:27:34

1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對方的輕微傷真的是找關係弄的:以後再遇上,可以申請重新鑑定。但輕微傷沒有刑事責任,只是民事賠償,如果時間太長了怕麻煩可以不理。

2、如果法院一審判賠數額嚴重不公,可以在接到判決收後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啟動二審程。如果超過了上訴期限,不是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原判決錯誤的話,最好是履行。

3、法院判賠、你父母有錢卻不給:

(1)輕者法院可以司法拘留,就像去年年底那樣;重者可以移交公安立案追究拒不履行判決罪,有可能要坐牢而且坐牢後還是要賠償的。

(2)拖延不給,還要支付自判決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時起的雙倍稍息,而且是同期銀行的貸款利息啊。

(3)你家有財產:法院可以直接從銀行劃扣你父母的存款或拍賣你家的財產。

如果你家僅有唯一住房且不豪華,不會拍賣。

房產證有你名字,如果不是唯一住房也可能拍賣,但拍賣後將你應得的份額款先劃出歸你,剩下你父母的部分用於還債。

你要的相關依據:

(1)《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2)第二百二十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3)第二百一十八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但查詢、凍結、劃撥存款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凍結、劃撥存款,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4)第二百一十九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5)《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樓:枝嫣

判28000,花了多少錢藥費啊,我老公也是和隔壁民事糾紛的,人家有人在醫院當醫生的,做了張輕傷二級,花了藥費6020x個伙食費本正什麼費用都算在裡面了經過法院賠11180,對方不願意出諒解字,現在判刑了,法院判下8000元,找個律師問問了,輕微傷,只有拘留十五天的吧

3樓:謝秀梅律師

應該履行判決,否則,會有雙倍利息,如果有財產而不履行,還會被拘留的,法院查到你父母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等執行措施。

4樓:法援

會強制執行你父親的財產,但是不會包括有你和你媽名字的房產

5樓:馬街呢人

法院判決生效後不上訴就必須給錢,不然就強制執行。

6樓:上海笙銘律師

1、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和存款;

2、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資訊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4、《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7樓:立早者

將被判強制執行你家的財產?

法院判定賠錢,如果不給錢會怎麼辦?會判刑嗎

自娛自樂說今宵 有能力還錢而不還錢,情節嚴重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 裁定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 裁定罪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 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

是否可以判定離婚?法院能否硬判離婚

一般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法院都將判決離婚。除非妻子屆時懷孕或者正在哺乳。一般情況下,在二審法院都回判離婚。如果法院沒有判離婚,可以依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第四條離婚。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

如果勞動仲裁敗訴我要賠錢給對方嗎

員工在公司裡面受到了擠壓或者是排擠的時候,可以運用法律的 來保護合法權益,那麼在最終公司敗訴之後,會承擔怎樣的勞動仲裁後果?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第 一 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第 二 因訂立 履行 變更 解除和終止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