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律師,結婚前買房,男方付首付,房產證上寫的公公的名字,結婚後,公公得病死了,婆婆還在

時間 2021-06-12 20:23:21

1樓:盛衝律師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從上述規定中可以看出,如果男方通過法定繼承得到該房產或者該房產的部分權益,配偶是享有所有權的。

本案中,您的難點是如果離婚時男方明確表示他放棄繼承,認為房子是其母親的,跟自己無關,這就很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另外,男方婚前首付該房產跟夫妻共同財產也無關,他完全可以說是贈與父母的。

所以,您的情況還是挺棘手的,建議您聯絡律師解決。

2樓:愛看動漫的小曉

是的。結婚前夫妻一方購置的房產,婚後生活8年以上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答:1)根據新《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第一款:一方的婚前財產;

根據此條,婚前財產是夫妻一方的財產,是不分割的。

也就是說,婚前婚後買房是有本質區別的:

結婚前購房:產權人始終為房產證上登記的名字,除非婚後做產權人的增補。

結婚後購房:無論房產證登記是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財產。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婚前一方購置的房產,房產證有雙方名字,是否能認定為共同財產?

答《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有。建議你請律師。

結婚前,公公買房付首付,婚後老公還貸款,房產證是公公的名字,我們離婚應該怎樣分割房產?

4樓:我是解律師

房證是你公公的,也就不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只能針對婚後你老公還貸款的那部分,協商進行分配,在其它財產分配時把這部分考慮進去,做到相互能接受的公平公正就行。

5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了也沒有你的房產,這是人家的婚前財產。你什麼也沒出就像分人家的房子有點過分了。人不要光惦記人家的東西,該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別想。

你這樣的女人沒有人家會喜歡,結婚離婚都算計人家。和你這種斤斤計較的人生活不會幸福。

6樓:最愛天氣有點熱

房子和你們兩個人都沒有關係,不是你的,也不是你老公的,你們都分不了,相當於你和你老公兩個人賺錢給你老公他爸還房貸,房子還沒有你們的份。

結婚後買房,公公婆婆付的首付,我和老公分期供房,房產證名字如果只寫了老公的名字,我們離婚我會有分到

7樓:斛樂正

你有付款證明啊,可以證明你出錢了,要是寫你老公的,你可能分得多些

8樓:匿名使用者

檢視你的結婚證時間,和買房時間,如果買房合同時間是在你的結婚證之後,離婚你是有點財產分的

9樓:折愛

才結婚,就想離婚以後,醉了。

10樓:林欽銘

結婚後 買的就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買的話寫誰的就是誰的

11樓:快樂大華

寫老公的有,寫公婆的沒有。

12樓:美境環衛製品

你要有證據證明你們共同付款的,你就可以分得一些,希望採納

結婚後買房,公公婆婆出的首付,我跟老公供房,房產證只寫了老公的名字,離婚後我算有一半的財產嗎?又或 5

13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如果是公公婆婆付的房款或者是全部首付款,一般適用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予,也就是說房子是你老公的,對於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給予你補償。

如果房產中有你的名字,就視為你們共同所有

14樓:匿名使用者

對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

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

15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就開始想到離婚了,這個應該不是很好吧,現在的愛情都是在開始的時候就為自己找退路嗎,回答你的問題:結婚後買的房就算婚後財產,離異後算你的一部分,買房的時候會需要結婚證明,如果沒有結婚就買房的會要單身證明。希望我的答案你滿意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是要離婚?

如果是婚後買的,如果是你老公的名字,那麼你也可以分得一半!

但如果只寫了你公婆的名字,那你就分不到了,不過可以要求點補償!

最安全的當然是只寫你的名字啦!

17樓:野馬幫何莫

除非夫妻雙方明確書面約定屬於一方所有,否則,該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8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買方,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誰出的首付,房產產權一人一半。

19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財產,會分你一半

20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把你的名字也寫上去

婚前房子是老公他爸媽出錢付的首付,房產證上寫的我公公和老公的名字,婚後我和老公一起還房貸,那要是... 20

21樓:我愛高原雪

有的,但只是部分房產。如果保持產權登記現狀,以你們婚姻登記日起算,且沒有簽訂相關房產協議,則婚後還貸部分的債權分割為,你與你老公佔婚後還貸部分房產價值以及房產增值。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離婚時按協議分割,若無協議,法院會認定該房產產權及債務歸產權登記人,登記人應對另一方也就是你給予補償。

但如果加上你的名字,則你擁有上述財產權利,也同時擁有對該房產共有產權的權利,這是不一樣的,所以,你能爭取到,是有必要加上你的名字的。

22樓:佛光下的菩提樹

你這個房子是完全的婚前財產,沒有你的名字你就沒有任何保障;

假如你們真的離婚,你無權要求分割這套房產。就算你保留了每月一起還款的憑據也沒有什麼用,你確實面臨這個風險;

當然,你如果要有保障只好選擇在現在的產證上加名字,這樣會產生一筆不小的費用;或者,你們一家人做一個公證也可以。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3樓:清茶乖乖

你肯定是在新婚姻法之後領的結婚證,在新婚姻法(8月13號)之後領的結婚證,房子就屬於婚前財產,你一毛錢都得不到。

24樓:小白

對你的婚姻沒有信心呢,還接什麼混,我是男的,態度不客觀。按理說你應該要他加的,他可能不會給你加。你們是見面相親的就加吧,大學就開始搞的加不加無所謂了

我和我老公結婚了,公公婆婆買房子,房產證是公公婆婆的名字。沒有我和我老公的。名字。如果離婚後那房子

25樓:雙持劍的弓

若是公公婆婆只是copy付首付,你們還房貸,保留收據,會有點用,但是不太大,比較你們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還有就是婚前房子就算是你老公的,那也算婚前財產…只要這個情況下才有你的一半產權,你公婆出錢不要產權,直接寫你老公和你的,不是一次性付款…只是首付,婚後你們共同還貸,這套房子還有你一半的份,哪怕婚後房子是寫的你老公的名字,全款付清…離婚都和你沒有關係,屬於你老公的私人財產,他父母的贈予

26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只認房產登記時的名字,如果沒有你們兩個的名字,就等於不是你倆的財產,不過話說回來,現在房價這麼高,你們也沒出錢,有得住就行了。

27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沒有啊。房子根本與你半點關係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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