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腳澳門
沒有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五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希望採納一下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婚後有還貸,有部分要進行分割,因為婚後所有的工資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即用了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婚後還貸部分有一半是夫妻另一方的,補償夫妻那一半的價值就行,產權大部分仍歸個人所有。
3樓:
婚前房產屬於個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對方不能分割。
4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對方沒有分,但是你要補償從領證開始到離婚所還貸款的一半給對方,即使對方一分錢沒還過,因為你婚後還貸的錢法律上屬於夫妻共產,有對方一半
另外還需要補償從領證開始到離婚房子升值部分的一半給對方
5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如果房貸也是婚前支付的,那麼就屬於婚前財產,對方是沒有份額的。但如果房貸在婚後還清,則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望採納,謝謝!
6樓:小孤
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歸本人所有
結婚前買的房子首付我付的,寫我的名字。結婚後還有貸款是一起還的,那離婚了房子怎麼算?
7樓:匿名使用者
1、房子是婚前bai購買:應du
是你的婚前個zhi
人財產,離婚時不dao作分割,產權還是你的。
2、但版婚後所還的貸款:
權即使全部是用你婚後個人收入還的,只要你們之間沒有關於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之類的特殊約定,婚後所還貸款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你應分給她婚後所還房貸的一半。
3、房子在婚後增值部分的價款:多數法院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有可能要分給她一半,但也有不同判例。
4、關於你的補充:
(1)子不會給她,產權仍然是你的,但要給她部分錢,即婚後所還貸款的一 半、婚後房產增值部分的一半價款。
(2)以上是根據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釋給出的回答,如果婚姻法解釋三出臺後有不同規定,到時要看婚姻法解釋三的具體內容了。
8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去除首付的錢,如果首付佔了30%,那麼剩下的70%兩個人平分,有人家的一半的.如果首付50%,那她平分你剩下的50%.
9樓:匿名使用者
按比例劃抄分,比如這房子
襲20,你出了6,14是共同付出,那她應該得到7。想要房子的就把錢給對方,不想要房子的就拿錢。她佔有的比例不足一半,因為首付是你付的。
當然在法庭上一切都講證據,你得先提供首付是你個人出的。
10樓:炮兵
你的房子首付是有日期。金額
證明的,可以證明是你婚前的財產,是你財產。回貸款一起還當然答還款金額是兩個人的。具體如何分,就看你們怎麼談了,實在不行就讓法院分。我還是勸你不要想太多了,好好過日子吧,離婚對誰都不好
11樓:人生的天與地
還貸的錢,還給她,房子增值的錢給她一半,其他的都是你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來婚姻法的解釋,源雙方結婚登記前一方購bai買的財產屬於一du方的個人財產zhi。雖然婚dao後一起還的貸款,但也不能改變婚前財產的個人性質,但一方要對共同還貸的另一方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以上觀點建立在「結婚前買的房子」的產權已經在結婚前辦理到一方名下。
1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確定出資比例,婚前部分屬於個人比例,婚後屬於共同各佔一半。
如走訴訟程式專,法院會按競價
屬的方式,或者評估的方式,確定房屋的**(因為房價是變化的),按各自出資比例,得房一方支付另一方相應出資比例的房款(如有剩餘房貸,由得房方還貸)。
至於誰得房子,考慮的因素有:子女撫養、競價高低、出資比例等多重因素,並非按登記名字決定。
結婚前首付自己買房,結婚後共同還房貸,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14樓:love蝶舞晨軒
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功由法院判決給產權登記的一方,
也就是房產證上有名字的一方,但需要給另一方補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擴充套件資料:
婚前買房 房子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一、婚前全款買房,房子歸誰
根據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一般會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長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三、父母出資,房子算誰的
根據婚姻法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表示是贈與雙方的。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四、沒有結婚,雙方婚前共同買的房子歸誰
1、如果房子登記在一方名下,且另一方也出錢了,那麼分手時,房子歸登記方並應當返還另一方錢財。這裡有個前提,即出錢一方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支付了房款,如果沒有證據,很難得到保障。
2、如果房子是登記在2人名下,但產權上未記載份額,雙方也沒有另外約定份額,則按共同共有一人一半。
3、如果寫的是2個人的名字,且約定好了分配比例,則一方需支付另外一方其支出的首付費用,房屋**增長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割。
婚前買房是中國一大傳統,婚姻與房子的緊密聯絡是誰也無法否認的,但瞭解房子歸屬情況也是十分有必要的。
如果因為婚姻破裂走上法庭,法院在處理婚姻財產分割問題時,會根據婚姻破裂的原因適度傾斜,比如一方為過錯方,則承當責任更多。另外,如果雙方達成了分割約定,法院也會尊重當事人的意見。
參考資料:中國法院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15樓:大龍小龍的
婚前男方首付買的房子,該房子均屬你們的共同財產。離婚時,該房產要分割,在權益上可以分為三段:一是婚前一方的首付款及婚前一方還的款;二是婚後兩人共同還款部分(各50%);三是未還款部分的剩餘本金,不屬於共同債務,(屬要房子一方的債務,)。
前兩項要分割,第三項不需要分割(誰要誰繼續還)。第一項要拿出時間是婚前的、首付時的收據或發票之類的證明及每月還款後的銀行回單,即可認定為與對方無關;第二項可按月供、還款月數計算得出。對於房子升值部分,如果要計算的話,可將前三項內容按金額確定一個比例,增值部分按比例分配;
16樓:周助求及格
房子登記在誰名下,歸誰
17樓:匿名使用者
此時會出現兩種情況,分別是(1)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故在出現第一種情況時,一方婚前首付購買的房產,登記於個人名下,房產屬於其個人財產,但是婚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根據另一方的出資比例,根據房產的價值等進行補償給對方。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一條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故在遇到第二種情況時,應在取得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而進**屋財產分割。
16081143
我的房子是結婚前貸款購買的,婚後也是我一個人還貸的,女方未參與還款,離婚後房產怎麼劃分? 30
18樓:ch陳先生
女方沒有還房貸,就不能分房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2023年8月13日施行,南京出專現了適屬用該解釋的首例案件,其中涉及人們最關注的離婚後房產分割等問題。
針對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施行後引發的房產歸屬爭議問題和各地出現的"首例"案件,婚姻法專家劉偉民表示,從整體上看該解釋對婚姻家庭事務中所涉及的一些法律問題作出了更加細化、更加明確的規定,使法院在審理婚姻家庭案件時更具可操作性。
劉偉民認為,按照中國的傳統習俗,一般是男方購房,女兒買一些床上用品等。婚後,女方更多地承擔照顧家庭和孩子等家務活。按照新的司法解釋,離婚後,她可能面臨著被掃地出門。
1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女方名字寫入產證,則原則上共同共有。提醒你的是,因為婚後還貸的,原則上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用來還貸。如果女方名字沒有進入產證,則依據婚姻法解釋三的規定,離婚後你支付女方還貸部分和房產增值部分份額。
20樓:無花瓷
房產證是你的名字結婚後也是你的個人財產,除非對方能夠證明自己的出資
我和我物件結婚前一起付的首付買的房子,房主上寫的是他的名字,結婚後這個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告你怎麼辦 一 關於加名字 你可以向你老公要求這個權利,原因在於首付和貸款你也出錢了。二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 按照婚姻法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只的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的財產。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自結婚登記之日起算的,因此既然你說 結婚前 首付的,所以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三 關於不動產權利 按照物權法第9條...
結婚前房子是男方出資買的,房產證上也只有他的名字,馬上我們就要結婚了,這樣我是不是沒有一點保障
納雍縣房產局 婚前財產,與你沒有什麼關係,婚姻法第十八條有明文規定的,第自己上網檢視一下,你要是怕,婚後兩人到房管部門辦理變更,變成你們的共同財產,不過前題是要你的男人願意哦 嚴格來說屬於 婚前財產 你怎麼還沒有結婚就惦記著離婚分房呀 婚姻是靠經營來維繫的 不是靠房子 即使你 有一半的產權 與你的婚...
婚前我買的房子,婚後房產證的日期是結婚證之後的日期(算不算婚後房產)
我有過這樣的經歷,開始真的以為就交點工本費就行了,沒想到國家的規定只是作表面文章,實際執行完全另一碼事,你想國家的這群蛀蟲怎麼白白放掉這個貪錢的機會呢?我的房子是婚前老公家付首付買的,婚後一個月內我就把房貸一個人還清了,雖說與老公簽了個協議,但還是想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已的名字。對此事我先諮詢了房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