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我有過這樣的經歷,開始真的以為就交點工本費就行了,沒想到國家的規定只是作表面文章,實際執行完全另一碼事,你想國家的這群蛀蟲怎麼白白放掉這個貪錢的機會呢?
我的房子是婚前老公家付首付買的,婚後一個月內我就把房貸一個人還清了,雖說與老公簽了個協議,但還是想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已的名字。
對此事我先諮詢了房產局,房產局回答你得先辦理完稅證明才能來房產局辦理手續;
然後我又給稅務局打**,回答為你得先作公證,而且必須去稅務局指定的公證處(多麼明顯,指定是什麼意思,還不是和稅務局掛鉤的,到時雙方分贓);不過想想為了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已的名字就去指定公證處也好,於是我就去公證處諮詢公證費標準,回答是可選擇兩種方式之一:一平米收費70元或是(首付款+月供)*2%,如果按一百平米來計算,那麼光公證費就得花將近一萬元左右,看來國家法律規定的只收取工本費只是給外界人看的,等你問清來龍去脈後就有種上當且被戲弄的感覺。
經歷上述事後,我只能感嘆要想真正的讓國家給老百姓一些實惠和便利真的很難,無奈國家規定一個樣,下面這些蛀蟲執行起來都會讓變成為自已謀利的手段。所以最終結論就是,想加名字嗎?行拿錢來。
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不離婚就是共同財產啊!
你那個如果是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屬於婚前財產,如果是有貸款的,結婚期間共同支付貸款的部分,屬於婚後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帶身份證、戶口、結婚證和申請到房管所就辦,80元錢。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所描述,該房產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想加配偶名字,需通過贈予實現。
具體程式如下:
1、簽訂《贈予合同》;
2、去當地公證處辦理房產贈予公證;
3、去房產管理局(個別地方是房屋產權登記中心)辦理過戶。
5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辦理房屋贈與公證書,才能把你愛人的名字加上去,因為房子是你婚前獨自出資購買的,開發票的時候如果你未辦理結婚登記,就應該是你自己單獨所有,而且你現在已經領取房產證,所以需要去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把房子的一半贈與給你愛人所有,然後去房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變更或者產權轉移手續,費用有契稅,地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房產還有轉讓手續費、產權登記費等等!~希望能幫到你
房產證辦理日期在結婚後,屬於婚前還是婚後財產
6樓:匿名使用者
你交錢的收據,上抄
面有日期,襲還有公章,那個就是證據!另外,你轉賬或是銀行提款的流水,款額和時間應該能和交錢的收據日期對應上,那麼,那個就是輔助證據!注意保管好上面說的那些證據!
你結婚證也是有日期的,這樣一對比,沒人會有話說了!當然該房產為你的婚前財產了。祝好運
7樓:踏理尋法
如果bai
房產證上寫著
夫妻雙方的名字,除du非zhi另有約定,則無需計dao較房產是婚前買的還是婚後回買的以及誰出的
答錢;如果房產證上寫著夫妻一方的名字,這時候要計較該房產是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除另有約定外或者另有證明房款來自夫妻雙方外,應該看購房合同的日期。如果購房合同簽訂日期在婚前,合同當事人為夫妻一方,並無證據證明該房產為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那麼推定該房產為婚前財產。
8樓:網球寶貝
屬於婚前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的情況,是個人財產,即使產權證是在婚後取得,也仍然是個人財產。
9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你的婚前財產。當然,明確的界定就是你自己留下的證據。
10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是婚前,過戶的話就很麻煩了,估計要你老婆到場,打官司的話能贏。。
11樓:太極一太極
婚後,因為以辦得證為準。應該是這樣。
如何界定婚前房產,是以房產證和結婚證的日期前後。還是以購房合同和結婚證的日期前後呢
12樓:八三老人
購房合同和付款憑據可以界定婚前財產。
13樓:中顧法律網援助
婚前購房,是指結婚前簽了購房合同,並至少付了定金的房產;有的也以房產證作為依據
1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房產證上的日期。購房合同只是說達成購房意願,有違約的可能。
15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財產是按照實際購買發生在婚前還是婚後進行判斷,實際購買時間即為產證時間,一般從三個上面可以判斷:
1、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間為購買時間,辦理房產證時顯示時間為此時間;
2、繳納契稅發票上顯示的時間為購買時間,此種情形一般發生在購買新房;
3、國土局遞件過戶時簽署的房產買賣合同為購買時間,此種情形一邊發生在二手房。
16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首付的部分,屬於你個人財產。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何界定婚前房產,是以房產證和結婚證的日期前後。還是以購房合同和結婚證的日期前後呢
18樓:羊初雪寸軒
根據婚姻法
第十八條、十九條的規定,在夫妻雙方未採取
約定財產製
的情況下,一方的
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
生活補助費
等費用、遺囑或
贈與合同
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等應當屬於
個人財產
。而關於婚前購房的問題,需要細分為好多情況。
一、婚前個人支付首付,婚後登記在雙方名下或者對方名下,屬於雙方的
共同財產
二、婚前個人支付首付,婚後登記在支付方名下,依照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的規定處理,雙方如果協議處理不成,認定為支付首付一方的個人財產然後對共同還貸的一方進行補償。
三、婚前支付全款,婚後登記在雙方名下或者對方名下,共同財產
四、婚前支付全款,婚後登記在己方名下,現在並沒有全國層面的法律規定,但是學界基本都認為屬於個人財產,因此《
浙江省高階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七條也採納了該觀點。
司法依據:
《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
婚姻關係
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
買賣合同
,以個人財產支付
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
夫妻共同財產
還貸,不動產登記
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
產權登記
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浙江省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高法民一〔2016〕2
號七、夫妻一方於婚前訂立
房屋買賣合同
並支付全部價款,
房屋產權
於婚後登記在該方名下,房屋性質如何認定?
答:夫妻一方於婚前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並支付全部價款,產權於婚後登記在該方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買房子付款日期在結婚證之前,房產證日期在結婚證之後,那這房子算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2011.8月後答案
19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所有權證是房屋產權歸屬的合法憑證,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一人名字,說明房屋產權歸一人所有,至於你說的共同付款、共同貸款是一種債務關係,所以我提議你們夫妻倆共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去說明你們的購房情況,要求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夫妻共有產權。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能舉證付款日期或者購房合同日期在結婚證日期之前,法院能認定為個人房產,否則視為婚後買房,為夫妻共同財產
21樓:巫天亦
如果在房產證本上加上名字 就是2個人的共同財產。
如何界定婚前房產,是以房產證和結婚證的日期前後嗎
22樓: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十九條的規定,在夫妻雙方未採取約定財產製的情況下,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等應當屬於個人財產。
而關於婚前購房的問題,需要細分為好多情況。
一、婚前個人支付首付,婚後登記在雙方名下或者對方名下,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
二、婚前個人支付首付,婚後登記在支付方名下,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處理,雙方如果協議處理不成,認定為支付首付一方的個人財產然後對共同還貸的一方進行補償。
三、婚前支付全款,婚後登記在雙方名下或者對方名下,共同財產
四、婚前支付全款,婚後登記在己方名下,現在並沒有全國層面的法律規定,但是學界基本都認為屬於個人財產,因此《浙江省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七條也採納了該觀點。
司法依據:
《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浙江省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高法民一〔2016〕2 號
七、夫妻一方於婚前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並支付全部價款,房屋產權於婚後登記在該方名下,房屋性質如何認定?
答:夫妻一方於婚前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並支付全部價款,產權於婚後登記在該方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前男方全額買的房子婚後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女方的名字是否算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女方是否可以平分房子
果果和糰子 婚姻法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第二 婚姻法 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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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房產證加上名字,財產一般認定為共同財產,也就是是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後在房屋房產證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視為夫妻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按法律規定有如下幾點可以解釋婚前買房的歸屬情況 一 婚前一方購買的房屋,付...
夫妻離婚,男方有間婚前房子,婚後領了房產證。房產證沒有女方的名字。請問女方能拿一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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