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愛喝粥
婚後房產證加上名字,財產一般認定為共同財產,也就是是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後在房屋房產證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視為夫妻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
按法律規定有如下幾點可以解釋婚前買房的歸屬情況:
一、婚前一方購買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屬一方的婚前財產。
《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同時規定:
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無疑是婚前財產。
二、婚後一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屬一方的財產。
三、夫妻雙方婚後一次性出資,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後離婚的。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間沒有事先對於房產明確約定產權歸屬於其中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的購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權人是哪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是否載明共有人,不論夫妻雙房的出資份額多少,該房產均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這一類的房屋還是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2樓:
如果你倆要離婚,這個房子不是共同財產,因為是婚前所得!如果這個房子要買賣,你倆是共有人,因為過戶需要你倆的簽名!
3樓:匿名使用者
動遷安置房暫時也無法加名字,就算加名字也不可能算婚後財產,你想一想,拆遷跟你有任何關係嗎?就好比男方以前買的一輛車一樣,你有任何貢獻嗎?夫妻共同財產指的是雙方對家庭的貢獻所產生的價值體,新婚姻法早就標明瞭婚前婚後牽涉的財產問題。
4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房子不一定是財產2.物權法和婚姻法不聯合使用,別瞎混淆3.處理好家庭事務,別逼著**動用事實預設屬於家庭,那樣就非常被動了,由此產生的利益受損後果自負
杭州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如何辦理?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杭州朋友想去辦理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具體手續也不復雜。比如說,男方在婚前買了一套房子,房產證上寫的是他一個人的名字,兩人結婚後,女方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具體的程式是:
由夫妻雙方申請,提交:(1)杭州市房產交易產權登記申請表;(2)結婚證明覆印件(校驗原件);(3)夫妻雙方身份證影印件(校驗原件);(4)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收回);(5)申請報告;(6)夫妻雙方房產約定書(一方婚前取得房產約定為雙方共有的或夫妻婚後取得房產約定為其中一方所有的須提交該件,如雙方或一方不能親自到場辦理的,須提交委託書及經公證的約定書)。 辦理手續費也不貴,住宅收取房屋登記費為每件80元,屬經濟適用房的減半收取;非住宅收取房屋登記費為每件550元,另外,如果是婚前購房,婚後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麼需要收取每平方米6元的交易手續費。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這要分以下兩種情況:若是房屋有按揭,簽定按揭借款合同,銀行作為債權人,會對債務的資質進行審查,所以在房產證上加名須經過銀行同意;若是全款房,婚後加名這種狀況歸於更正註冊,帶好夫妻兩邊身份證明、婚姻檔案、不動產登記證。
婚後不願意在房產證上加配偶的名字怎麼辦?
7樓:幸運的活雷鋒
一、婚前貸款買房屬個人
【新婚姻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
二、父母出資買房屬個人
【新婚姻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不動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認定該不動產為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有證據證明贈與一方的除外。
三、私自賣房配偶可索賠
【新婚姻法規】登記於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將該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該房屋屬於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離婚時另一方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四、變更登記前贈房可撤
【新婚姻法規】婚前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一方在贈與房產的權利轉移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已經辦理公證的除外。
婚前買房,婚後加上名字可以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8樓:
加上你的名字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什麼時候加上你的名字和是否領結婚證無關。約定夫妻共同財產沒有明確的時間界定,也就是說,夫妻雙方約定共同財產的時間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後,也可以對已經約定的財產根據夫妻雙方的一件重新約定,沒有嚴格的時間規定。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界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指以夫妻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至婚姻關係終止之日止的期間。即婚姻關係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它既包括結婚之後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期間,也包括登記之後尚未同居期間,夫妻雙方婚後分居期間,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准予離婚姻的調解或者判決尚未生效期間。具體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合法婚姻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第二:2023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前,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從同居之日起,就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第三:2023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8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第
四、夫妻分居或離婚判決未生效的期間,仍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第四:戀愛或訂婚期間,不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9樓:墨汁諾
婚前買房婚後加上配偶的名字,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所有權以房屋房產證登記為準,婚前的個人財產在婚後加上配偶的名字,屬於行為人對自己財產的處分,贈與給了配偶。所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0樓:找法網
婚後房子加上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視為婚後贈予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財產約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七條 贈與的登記等手續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夫妻雙方離婚後房子怎麼分,夫妻離婚後房產如何分配?
根據法律規定,婚內取得的財產原則上為共同共有,因此,婚內取得房屋無論登記在一人名下還是兩人名下,原則上也屬於共同共有,在離婚時,法院會判決房屋歸一方所有,由該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折價款,但是在分割房屋時法院會照顧婦女 兒童以及無過錯方的利益。但是,即便房屋在婚內取得的,在以下情況下,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
婚前房產,婚後要加配偶名字,需要走什麼流程以及費用
墨汁諾 婚前房產證加名字 婚前房產證加名裡的婚前應該是指法律意義上的婚前,即領結婚證之前。如果房子為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結婚後,配偶名字也想加為房子的共有人,則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式,即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稅 個人所得稅 營業稅等不菲的稅費。婚前房產證加名的費用 1 80元...
男方婚前買房,婚後加上女方名字,離婚後房產怎樣分割
您好,您婚前買的房,加了女方名字以後,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一般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先由你們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再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 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一般會在各一半的基礎上,根據不同的情況適當傾斜。婚前買的房,如果婚後沒有還貸的話,是男方的個人婚前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