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理想近,現實遠。廢死熱潮來自精神時代新思想之一。簡單說,物質時代即將結束,支援死刑的人大部分站在人性慾而已。
若你能看懂這本書,你徹底就明白了。不管你是支援死刑的,還是廢除死刑的,這本書值得去看。
2樓:匿名使用者
按社會契約論說,人們為了避免人與人處於戰爭狀態,相互約定為了保護自己的權利,讓度出部分權利交由公權力機關來仲裁。這就是司法的起源,但是誰會把生命權讓度出去呢?也就是說司法權只應該涉及人們社會契約中所讓度的權利,不應該包括生命權,否則就是僭越。
3樓:米壯士
廢除死刑那是西方**教的原因,沒有理性上的理由。不廢除的理由倒是不少,比如:
1.公平。你要別人死,就得要你死。
2.威懾。死都不怕的人,那就徹底沒轍了。
3.節約成本。建造監獄,提供食物是要花費國民很多錢的。
關於反對廢除死刑的理由
4樓:匿名使用者
人類有了法律,就有了死刑
e68a84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32633663。最早的死刑是處決那些在戰爭中俘獲的俘虜的。因為在原始社會,生產力不發達,沒有那麼多的糧食供給俘虜,只好處死。
到了私有制社會,死刑是作為處決那些罪大惡極的犯罪人的一種嚴厲手段。直至今天,死刑廣泛儲存在各國的法律中。古代的中國,死刑是很殘忍的,例如五馬分屍,斬首、車裂。
隨著社會的進步,死刑處決方式才漸漸文明起來,目前各國死刑廣泛採用的方式是槍決、注射、電擊、絞首,儘量使罪犯不感到痛苦,保留其做人的最後尊嚴。 關於死刑的廢除,很多國家實行過,但由於種種原因先後都恢復了。沒有死刑的罪犯只有少數幾個發達國家。
關於死刑應不應該廢除,各國學者頗有爭論,一直沒有結果,但目前來看不應廢除的觀點佔了上風。 主張廢除死刑的觀點認為,人的生命是上帝賜與的,是神聖的,任何一個人或者組織無權剝奪人的生命,只有他本人可以決定自己的生命存在與否。過去那種用法律的手段剝奪人的生命的做法是不人道的,是不符合文明社會的發展潮流的。
死刑應當廢除。 主張死刑不應廢除的觀點認為,死刑犯一般是那些罪大惡極、嚴重危害社會的人,他們主觀惡性大,頑固不化,不易改造,如果不剝奪他們的生命,他們就有可能隨時威脅著社會,在服刑期間,還可能造成交叉感染,引發更多的社會問題。對這些罪大惡極之人,必須剝奪他們的生命,才能保證社會的安全。
從現實的角度講,後者顯然佔了上風,顯然更符合社會的利益,更具有實用的價值。但從人道的角度講,是不是國家一定有權利剝奪那些犯罪人的權利呢?反過來講,那些犯罪人的生命是不是應該受到應有的尊重呢?
古代的刑法之嚴酷,現代人認為那是不合乎人道的,是該廢止的。死刑呢?是不是也不人道?
是不是也該廢止?當然,廢除死刑會引發更多的社會問題,這是有歷史教訓的。但我們是不是可以採取更多的措施來預防呢?
難道一定要用不人道的手段來消除這種不良後果嗎?要知道,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在各國的案例中,錯判誤判也不在少數。
其實犯罪問題是一個社會問題,不僅僅是一個法律問題,並不是只用法律就可以解決的。用一種簡單粗暴的方式是不會教育出好學生的。同樣用一種簡單粗暴的方式也不會解決犯罪問題的。
社會發展到今天,我們對待犯罪應更文明、更人道、更具人性化,那樣也不見的社會的治安狀況一定會更惡化,犯罪率更高。 我認為用一種錯誤對待另一種錯誤其本身就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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