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抵押和納稅質押的區別是什麼,什麼是納稅抵押?哪些財產可以進行抵押?

時間 2021-08-30 11:07:27

1樓:月醉清風的家

納稅抵押是指納稅人或納稅擔保人不轉移可抵押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稅款及滯納金的擔保。納稅人逾期未繳清稅款及滯納金的,稅務機關有權依法處置該財產以抵繳稅款及滯納金。納稅人或者納稅擔保人為抵押人,稅務機關未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納稅質押,是指經稅務機關同意,納稅人或納稅擔保人將其動產或權利憑證移交稅務機關佔有,將該動產或權利憑證作為稅款及滯納金的擔保。

納稅人提供質押擔保的,應當填寫納稅擔保書和納稅擔保財產清單並簽字蓋章。納稅擔保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擔保的稅款及滯納金數額、所屬期間、稅種名稱、稅目;

(2)納稅人履行應繳納稅款、滯納金的期限;

(3)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值、狀況、移交前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4)質押擔保的範圍及擔保責任;

(5)納稅擔保財產價值;

(6)稅務機關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納稅擔保財產清單應當寫明財產價值及相關事項。納稅質押自納稅擔保書和納稅擔保財產清單經稅務機關確認和質物移交之日起生效。

以匯票、支票、本票、公司債券出質的,稅務機關應當與納稅人背書清單記載「質押」字樣。以存款單出質的,應由簽發的金融機構核押。

以載明兌現或者提貨日期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兌現日期先於納稅義務履行期或者擔保期的,稅務機關與納稅人約定將兌現的價款用於繳納或者抵繳所擔保的稅款及滯納金。

2樓:匿名使用者

抵押,就是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法律規定的可做抵押的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抵押物賣得價金優先受償。

質押,就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

抵押與質押的區別在於:1.抵押的標的物通常為不動產、特別動產(車、船等);質押則以動產為主。

2.抵押要登記才生效,質押則只需佔有就可以。3.

抵押只有單純的擔保效力,而質押中質權人既支配質物,又能體現留置效力。4.抵押權的實現主要通過向法院申請拍賣,而質押則多直接變賣。

什麼是納稅抵押?哪些財產可以進行抵押?

3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諮詢** zi xun re xian

您好,納稅擔保方式之一就有納稅抵押,請問,什專麼是納稅抵押?哪些財產可以屬進行抵押?

專業解答

根據我國《納稅擔保試行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納稅抵押,是指納稅人或納稅擔保人不轉移對抵押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稅款及滯納金的擔保。納稅人逾期未繳清稅款及滯納金的,稅務機關有權依法處置該財產以抵繳稅款及滯納金。納稅人或者納稅擔保人為抵押人,稅務機關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根據《納稅擔保試行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下列財產可以抵押:(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5)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機關確認的其他可以抵押的合法財產。

什麼是納稅抵押,哪些財產可以進行抵押

4樓:羽飛揚

根據我國《納稅擔抄保試行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納稅抵押,是指納稅人或納稅擔保人不轉移對抵押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稅款及滯納金的擔保。納稅人逾期未繳清稅款及滯納金的,稅務機關有權依法處置該財產以抵繳稅款及滯納金。納稅人或者納稅擔保人為抵押人,稅務機關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根據《納稅擔保試行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下列財產可以抵押:(1)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2) 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3) 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4) 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5) 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機關確認的其他可以抵押的合法財產。

5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諮詢**

復zi xun re xian

您好,納稅擔保方式制

之一就有納bai稅抵押,du請問,什麼是納稅抵押?哪些zhi財dao

產可以進行抵押?

專業解答

根據我國《納稅擔保試行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納稅抵押,是指納稅人或納稅擔保人不轉移對抵押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稅款及滯納金的擔保。納稅人逾期未繳清稅款及滯納金的,稅務機關有權依法處置該財產以抵繳稅款及滯納金。納稅人或者納稅擔保人為抵押人,稅務機關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根據《納稅擔保試行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下列財產可以抵押:(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5)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機關確認的其他可以抵押的合法財產。

抵押和質押的異同,抵押和質押的區別是什麼

華律網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或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其佔有的財產優先受償。其中,債務人或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或權利為質物。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對債權人以一定財產作為清償債務擔保的法律行為。...

抵押和質押有區別麼,抵押和質押有什麼區別

質權是債權人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約定的情形時,得就債務人或第三人轉移佔有或經登記而供擔保的動產或權利之變價價值優先受償的權利。抵押權,是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轉佔有,而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財產,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情形發生時,予以變價並就其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抵押權與質權有...

請問質押和抵押有什麼區別,抵押和質押有什麼區別

質押和抵押的根本區別在於是否轉移擔保財產的佔有。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佔管形態,仍由抵押人負責抵押物的保管 質押改變了質押物的佔管形態,由質押權人負責對質押物進行保管。質押就是有價證劵.定期存單等.抵押就是不動產,如房產.土地等。標的不同。前者一般針對智慧財產權等動產,後者針對不動產。抵押 是指為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