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偵察階段當事人在押,律師能接見幾次 親屬可以為他辯護嗎

時間 2021-09-05 21:11:16

1樓:寇遠孝沛柔

律師可以會見,一般在偵查階段不會超過三次.當然審判階段親屬可以替他辯護,但效果不如專業法律人員辯護好.

2樓:匿名使用者

偵查階段可以會見當事人,先提交申請會見的申請,同意後拿著律師證、介紹信去,不過看守所有的時候會找各種理由拒絕會見,要有心理準備,這時就要向公安局的領導投訴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偵查階段,律師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

案件到了審查起訴之日起,律師也可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在案件進入審判階段時,親屬可以充當辯護人。但親屬沒有取證權。

第三十六條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

辯護律師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4樓:在延福寺學畫畫的白玫瑰

律師帶上律師函可以會見

家屬可以辯護

在刑事案件中,請律師辯護到底有沒有用?

5樓:四哥有法說

在刑事案件中,律師到底有沒有用?各種說法都有,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作者認為,所涉及的案情不同,律師所起作用也是不同的。

對於證據確鑿的「鐵案」,你讓律師辯護成無罪,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在多數情況下,律師能夠代替委託人監督司法機關公平的判案,本身就是一種勝利,你說對吧!「請律師,怕花錢;不請律師,又怕吃虧」,針對這一現象,「四哥有法說」給大家聊一下,如何理解律師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作用。

一、感覺律師沒啥用的原因:1、犯罪嫌疑人及親屬對律師期望太高,這是造成誤解的主要原因。罪有法定,犯罪嫌疑人觸犯哪個罪名,就適用哪一條法律定罪量刑,在法律不允許的情況下,誰都不能逾越法律。

例如盜竊十萬元,明明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你卻希望律師辯護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想爭取緩刑,這是不可能的事。特別是犯罪嫌疑人和親屬對法律不熟悉的情況下,更容易道聽途說。

2、有些律師為攬案子亂忽悠。律師的收入與經手的案件有關,不**案件沒人給他發工資。有名望的律師手頭案件可能忙不過來,新入行或者沒名氣的律師卻沒有案子做。

律師事務所也就會安排這些手頭沒有案件或者案件少的律師去接待來訪者。有的律師為了讓委託人簽下委託合同,違背職業道德或明或暗的亂承諾、亂忽悠。

3、委託人與律師溝通不夠。律師只能通過會見犯罪嫌疑人、閱卷瞭解案情,並不一定了解全部情況,對新發生、發現的情況缺少針對性準備,容易臨時「抓瞎」或者錯失良機。

4、律師經驗不足。術業有專攻,雖說律師都是通過司法考試的,對所有法律門類都略知一二,但他們都沒有能力精通所有的法律,所以就有專業律師的說法。他們專攻某一門法律,專接某一類案件,時間長了就有了知識和經驗積累,處理某類案件就得心應手。

例如你經過熟人介紹,讓經常處理離婚案件的律師去給詐騙犯辯護,肯定沒有專業律師順手。

5、與司法機關認識的差異。前邊說的罪由法定,但現實中的案情千差萬別,無法都拿法律條款死搬硬套。公訴機關認為是a,律師認為是b,最後法官認定了a。

這時,律師也顯得十分無奈,律師畢竟是替犯罪嫌疑人說話的,不是法官。

二、律師在刑事訴訟各階段的作用:律師在刑事訴訟中的作用,具體條款可以查《刑事訴訟法》、《律師法》等,在此不羅列,以下內容簡單介紹:

1、偵查階段:

犯罪嫌疑人被關押進看守所,親屬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會見的,律師卻可以持手續直接會見,在律師允許範圍內傳達雙方資訊,安撫受驚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申請取保候審等,同時監督偵查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別亂來,發現對犯罪嫌疑人不利的違法行為可以及時向有權機關反映。如發現辦案機關刑訊逼供、變相體罰等。

2、審查起訴階段:

偵查機關偵查終結後,會將案卷移送給檢察院審查起訴。這時,律師就可以申請閱卷,瞭解具體案情以及司法機關掌握了什麼證據,及時制定辯護策略。如果不請律師,犯罪嫌疑人親屬是沒有辦法看到這些的。

3、審判階段:

這是最關鍵的階段。律師根據案情實施辯護策略,與公訴機關據理力爭,試圖說服法官採納自己的辯護意見,使審理朝著犯罪嫌疑人有利方向發展,為犯罪嫌疑人爭取無罪或者從輕處罰。

1、所犯罪行較輕,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

2、犯罪嫌疑人承認犯罪事實沒有爭議的、證據確鑿的;

3、沒有酌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的;對於存在法定從輕、減輕情節的,法律都進行了明確規定,犯罪嫌疑人在押期間就可以學習掌握的。如未成年人等。

1、如果犯罪嫌疑人家庭困難,沒有能力請律師的,可以向當地法律服務中心申請免費律師。

2、如果有必要,可以分階段請律師,儘量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如只請律師申請取保侯審等。

四、如何讓律師發揮最大作用?1、詳細瞭解律師的作用,不要提出不切合實際的要求。簡單的說,律師就是代替犯罪嫌疑人及親屬監督司法機關正確履行法定職責的,他不是法官,只能希望他盡力而為。

2、正確選擇專業律師,不要認為遠路的和尚都會念經。有的人喜歡花大價錢去請大城市的律師,卻忽視了本地律師的優勢。本地律師熟門熟路並有一定的人脈,辦案更快捷高效。

例如因民事糾紛引起的案件,熟悉當地風土人情的律師就容易把握要點。

3、委託事宜要談清,越具體越好。例如希望律師多去探望在押人員,可以規定會見的間隔時間,每增加一次多付多少費用。不能隨心所欲的增加律師負擔,因為他們都不會經手一個案件。

4、保持良好的溝通,多聽取律師意見。律師畢竟是從事訴訟活動的專業人士,犯罪嫌疑人和親屬還要多尊重律師建議,不要自以為是。

6樓:小刑說法律

涉嫌刑事犯罪,究竟要不要請律師?

7樓:惠華小知識

請律師辯護是有很大作用的。因為辯護律師能夠幫助自己減輕刑事處罰,同時還能保證自己的公平性,因此辯護律師是很重要的。

8樓:諗輕

當然是有用的,律師是一種很有用的職業,他們可以爭取最大的利益,沒有律師是非常不可行的。

9樓:異石

請律師怕花錢。不請怕吃虧?應該這麼說請律師怕無用,不請怕鬥不過對家。其實律師行業在中國就等同於檢查院,多此一舉

10樓:小妖精

有用的。律師會幫你把你的責任降到最低,把刑罰降到最低,這樣子你受罰的年限也會降低,如果情況不嚴重者,還可以判緩刑。

11樓:吃瓜少女小何

在刑事案件中,一個好的律師還是很有用的,好的律師能幫助減刑或者減輕罰款。

12樓:律師**普法

你好,刑事律師的辦案比較錯綜複雜,不僅需要經驗豐富,還需要律師有強大的能力。

好刑事律師通常非常瞭解當地的政策,有經驗,並且有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的,這樣的刑事律師才是好的律師。

13樓:王愛平

律師庭上辯論沒叼用,但他會告訴你怎麼操作。

律師什麼時候可以接受刑事訴訟案件當事人的委託,以辯護人的身份參加刑事訴訟

14樓:四哥有法說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權委託辯護人。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15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1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新《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

刑事訴訟法修改後規定偵查階段辯護律師的權利有那些

17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第五條、將第三十三條修改為:「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第二十四條、「第七十三條 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於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但是,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執行監視居住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辯護人,適用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決定和執行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二十

八、將第六十四條改為第八十三條,第二款修改為:「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這三條修正案中,沒有明說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偵查階段請辯護律師,也就說這些犯罪嫌疑人有權聘請辯護律師。我們不禁會有一個疑問:

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後要求請律師,偵查機關怎麼辦?一、如果以有礙偵查為由不通知犯罪嫌疑人的監護人或近親屬,那麼犯罪嫌疑人本人被羈押,其監護人或近親屬又不知道,其監護人或近親屬如何幫助其聘請辯護律師?二、如果犯罪嫌疑人將自己要請的辯護律師請求告知偵查人員,偵查人員按照規定又不能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屬?

那麼,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何按照規定轉達其請求?三、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針對危害****犯罪和恐怖活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你一方面告知他有權利聘請辯護律師,另一方面又不告知其家屬,那麼告知這兩類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的聘請辯護律師的權利又有什麼意義?

四、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發現犯罪嫌疑人失蹤了,向公安報警,那麼接到報警的公安是否應該對此予以核查並將實情告知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如果告知,是否算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屬?如果不告知,那麼公安還是否值得我們信賴?

其實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第73條,83條的規定,實際上是剝奪了觸犯危害****罪和恐怖活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的聘請辯護律師的權利!這也實際上是在製造不平等和不正義!

當事人犯刑事案件?家屬有責任賠償嗎

羅長江律師 只有未成年人犯刑事案件,同時被追究民事賠償責任,其監護人有責任賠償。其他情況,家屬沒有責任賠償。 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治安案件當事人不到案可以變成刑事案件嗎

一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 構成輕微傷的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 結夥毆打 傷害他人的 二 毆打 傷害殘疾人 孕婦 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 多次毆打 傷害他人或...

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一般刑事案件委託律師如何收費

1 按計時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準 200 3000元 小時。2 按計件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準 刑事 偵查階段 2000 6000元 件 審查起訴階段 6000 16000元 件 審判階段 6000 33000元 件。刑事案件因時間或地域跨度極大 屬集團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 複雜的,可以在不高於規定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