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良爺良爺
陪審團不一定是偶數。
陪審團分為大陪審團和小陪審團。大陪審團只適用於刑事案件,由23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決定是否起訴,可以在任期內(一般4周)審理若干起案子;而小陪審團則參加審判,決定被告人是否有罪,而在民事訴訟中則是決定被告人是否要賠償。小陪審團一般由6-12人組成,一案一組。
從數量上說,人民總是代表多數,也只有多數才能代表人民。而合議庭一般人數較少,如我國民事訴訟中合議庭一般由三人組成,刑事訴訟中一般由三人、五人或七人組成,司法實踐中多是三人,而美國陪審團一般由12組成,是我國合議庭組成的二倍甚至四倍。
陪審團人數的眾多性使其不易腐敗,正如凱文所言,要影響甚至收買12個人,比影響甚至收買1個人要困難得多。人數的人民性是裁判人民性的根本保障。
2樓:大明一統
首先審判陪審團不一定是12人,只要6人以上,12人以下就可以,不過多數是12人。其次,陪審團採取一致認定的原則,如果有不同意見,而陪審團成員之間無法達成共識,即為流審,要另組陪審團裁定。
3樓:制己制理
不用說多了,你要知道,陪審團認定事實是全部一致原則,只要有一人意見與他人不一致就不能作出有效的結論。
4樓:匿名使用者
在英美法系的陪審團的基本作用是認定案件事實。在有陪審團的訴訟中,法官不認定事實,法官的基本作用是控制訴訟程式,根據陪審團認定的事實適用法律。
對於需要陪審團審理的案件,第一步就是挑選陪審員,組成陪審團。陪審員的產生往往十分複雜,陪審員的挑選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陪審員的挑選是在審理法官的主持下進行的。
法官的助手從當地的選民登記手冊中隨機抽出候選人名單。法官根據案件的情況確定最初陪審員候選人數,有時候選人數可多達二三百人。
當雙方的證人都出庭作證後,法官就可以要求陪審團對案件進行討論並作出裁決。陪審員根據原告的請求初步形成一項裁決意見,然後交陪審員們投票表決。一般的民事和刑事案件要求裁決的投票結果達到9票以上。
指控**成立的案件則要求一致通過,全票同意。投票時,要求12名陪審員都要投票。當然歷史上也曾有過訴訟中1名陪審員缺席,11名陪審員投票仍然有效的情形。
一般的案件如果不能就原告的請求是否成立達到9票以上時,就需要陪審團重新審議,直至形成多數裁決意見。陪審團是如何認定事實以及如何形成裁決的過程都是絕對保密的,即使在案件判決生效後,陪審員將案件的討論過程透露出去也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民事賠償案件的審理中,陪審團同樣只能在原告所要求的數額範圍內作出裁決,不能超出原告請求的數額。
這一點與大陸法系中的辯論原則的精神相同。在**前,法官將告知當事人及雙方律師和陪審團將在下次**時宣佈裁決結果。**時,法官將詢問陪審團團長是否形成裁決意見。
如果形成裁決意見,團長將宣佈裁決及投票結果。在陪審團團長宣讀裁決結果後,法官還將一一詢問各位陪審員的意見,是同意,還是反對。如果這時有陪審員反對,使反對票超過4票時,裁決就將無效,陪審團就要重新審議。
5樓:
12人是沒錯的, 6:6 則說明案情明顯有問題, 有重大分歧, 實際上5:7就叫重大分歧了, 在日常斷案中,出現重大分歧的情況極少的。
另外 現在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就是奇數——9個,
陪審團為何是十二個人
6樓:匿名使用者
陪審團並不固定是12人,像美國有的大陪審團是24人組成的。陪審團並不是採納人數多的一方的意見,而是必須達到多少人才算數的。陪審員根據原告的請求初步形成一項裁決意見,然後交陪審員們投票表決。
一般的民事和刑事案件要求裁決的投票結果達到9票以上。指控**成立的案件則要求一致通過,全票同意。所以陪審團的人數是奇數還是偶數都沒有關係。
7樓:匿名使用者
陪審團爸爸媽媽鬧離 婚,在法庭上,爸爸講的話
,法 官說對,很有道理;媽媽講的話,法 官也說對。到底是誰對啊?有是非嗎?
因為在這個環境當中,媽媽所處的環境媽媽所講出來的話肯定是對的,因為她老公這個時候所處的環境當中,他講出來的話也對。你拿對的和對的來促成一對矛盾,那什麼叫對、什麼叫錯啊?不就是因為你的執著——「我認為」才造成的這個是非嗎?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連法 官都判不了。所以為什麼現在要有一個陪審團,因為法 官不能判斷這個事情怎麼樣,只能靠陪審團,陪審團如果有三十個人,就有三十個人的智慧,大家投票看誰是對的。其實這個也是一種不合理的東西,這個世界有什麼對錯啊?
懂佛法佛理的人為什麼不爭?因為他知道,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對錯,有什麼好爭的。
要懂得,我們要家庭和睦,眾生沒有爭鬥,實際上靠的就是無我。沒有「我」,怎麼跟人家打官司啊?沒有「我」,怎麼跟人家吵架?
你連「我」都沒有了,跟誰吵架啊?對方跟自己去吵架啊?所以,無我就沒有爭鬥。
佛 陀講過一句話,佛教本身就是無爭的。學佛人學佛 學到後來,絕對不能跟人家爭,如果有爭議爭鬥,那你不是學的正 法。其實無爭的宗 教就是從無我當中產生的,因為沒有自己,才不會產生爭鬥,你沒有自己了,你會去跟人家爭鬥嗎?
不會。媽媽沒有自己,永遠不會跟孩子去爭鬥,因為是她生出來的孩子啊。不為自己的人,就不會有爭執,這個人良心很好,整天為別人,從來不為自己, 這種人一定是無我的人, 他跟誰去爭執啊?
你一為自己,馬上就會有爭執了,「我吃虧了,我難過了,我煩惱了,他欺負我了,我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我這口氣咽不下來,我、我、我……」就開始爭鬥了,一有「我」字,你就有爭執,人人為自我,所以你就爭執不休。
為什麼**說這個世界有共業?因為人的自私心在這個世界上已經造成了共業,這個共業比原子彈的威力還大。因為這個共業是人人自私,就知道為自己,所以人人都會為自我而爭執,這個世界只要不停地爭執,它就不停地結成惡 果,善良就會離我們越來越遠,惡 果離我們越來越近。
打仗就是爭執而起,兩伊戰爭打了幾十年,不就是因為大家有爭執嗎?
人和人在一起,如果整天地為自我所爭,實際上他就在我執當中。**講了半天,就解釋了佛法的一個常用語「我執」,你們現在知道什麼叫「我執」了吧?我認為,我覺得,這個事情我不想 做,我執著,我就是認為這個事情一定要這麼做……這就叫「我執」。
**告訴你們,有我執,整天講「我」,你就可能跟人家合不來,人和人合不來,都是因為有「我執」。試想一下,如果一個人整天笑嘻嘻的,沒有我,就聽人家的,你說這個人會跟人家有爭執嗎?「你憑什麼叫我啊?
我為什麼要跟你好啊?」這種人就愛跟人家爭執,對不對?
所以,人和人之間用無我來相互對待,就會用慈悲造就圓 滿。「我對你好,我尊敬你,你也尊敬我,大家沒有自己,我想著你,你想著我」,這不就是慈悲嗎?夫 妻在一起,他想著你,你想著他,對不對啊?
佛友在一起,我想著你,你想著他,這不就是慈悲的圓 滿嗎?怎麼會有爭吵呢?
你們今天一起在電視臺工作,主持人想著儘量不要念錯,唸錯了,要其他攝製人員在那裡陪半天。腦子裡老替人家著想,就不會念錯,下面的人老想著他,多給他一點機會,「沒關係的,我們無所謂」。大家怎麼會有矛盾呢?
如果攝像的人員覺得他總是念錯很討厭,好了,心中有芥蒂,矛盾就出來了。主持人說:「你這麼沒耐心,還做什麼攝像師啊?
誰會不念錯啊?」**的白話 佛法就是講你們生活當中的這些事情,大家明白嗎?
人間所謂的是是非非,什麼叫「是」,什麼叫「非」啊?「是」是根據特定環境你個人的理解和所有人對當時這個環境的理解認為是對的,可能就是「是」,它是沒有根據的。「非」也是你個人或者眾生、所有人的理解這個事情是錯的, 那就形成了在特定環境當中的 「非」 。
中世紀被 判死刑的人,現在根本不該死,那麼你說說看,當時是「是」,現在就是「非」了。過去皇帝可以娶那麼多的女人,那個時候是合理合法的,那麼現在看起來就是觸犯法 律了,就是「非」。那麼這些東西就是依靠特定環境來制 造的一個人心中的是非,實際上這就是一個假相體。
**講給你們聽,人間所謂的是是非非就是我執的緣故。因為我認為對的,你就產生「是」了;我認為不對的,你又產生「非」了,這不就是因為你認為而產生的因緣、而產生的果報嗎?**有什麼是非啊?
爸爸媽媽鬧離 婚,在法庭上,爸爸講的話,法 官說對,很有道理;媽媽講的話,法 官也說對。到底是誰對啊?有是非嗎?
因為在這個環境當中,媽媽所處的環境媽媽所講出來的話肯定是對的,因為她老公這個時候所處的環境當中,他講出來的話也對。你拿對的和對的來促成一對矛盾,那什麼叫對、什麼叫錯啊?不就是因為你的執著——「我認為」才造成的這個是非嗎?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連法 官都判不了。所以為什麼現在要有一個陪審團,因為法 官不能判斷這個事情怎麼樣,只能靠陪審團,陪審團如果有三十個人,就有三十個人的智慧,大家投票看誰是對的。其實這個也是一種不合理的東西,這個世界有什麼對錯啊?
懂佛法佛理的人為什麼不爭?因為他知道,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對錯,有什麼好爭的。
菩薩跑到人間來弘 法,看看你們不開悟還爭什麼?在農村,你們看見家裡養了一窩雞,看見其中兩隻雞在打架,結果小雞跑到主人那裡,圍著主人的腿在轉,有時候還「咯咯」地叫,這主人就知道它受委屈了,剛剛被老雞趕出來了。 那你說, 菩薩看我們不就是這樣的嗎?
人爭鬥到最後,問菩薩:「菩薩啊,你說我錯了嗎?他為什麼欺負我?
」就像我們現在看小雞一樣,小雞打了半天,跑到主人邊上說:「你救救我,你看這隻老雞欺負我。」你看誰對啊?
你說你會不會笑?菩薩看我們就是這樣的。人為什麼搞不清楚啊?
人間沒有對錯,明白了嗎?
必須去除我執,沒有什麼我執著的東西,才能活在當下。去除我執是什麼意思啊?就是什麼事情都沒有我的觀點,什麼事情都沒有我的意見。
去除我執,你才能活在當下,你才能活得好。你嘴巴今天說你是對的,明天說他不對,過兩天你就被人家罵你是錯的,你活得了嗎?你的煩惱就來了。
如果你不去講別人的不好,誰來講你啊?你不就活在當下了嗎?你今天講老婆「你做錯了」 , 明天老婆一定找理由來講你錯了, 你還活得了嗎?
這就叫道理,學佛人要學道理啊。
去除我執,才能看破,才能放下。看穿了,「你別跟我講,你都是對的,我都是錯的」,對方就沒話講了。如果老婆跟你吵架,你說「我都是錯的,我活了幾十年,我現在學佛,我知道我都做錯了,你對」。
如果你不講你是對的,你的境界就更高了。如果你說老婆是對的,她馬上就說:「你看,諷刺我。
」你又錯了,你最好就是一副很沉痛的樣子,覺得自己怎麼做錯了,說不定老婆還衝著你的臉說:「你看,假惺惺的。」你還是錯。
所以,說也錯,做也錯,表情都錯。我什麼都沒有,發呆了,實際上就是看穿了,看穿這個世界就是這麼回事,老婆娶回來總歸要被她罵的,不罵的話就不叫老婆了,好了,放下了。錢丟 了,被人家騙了,想想,總歸被騙的,哪個人不被人家騙錢?
頭髮掉了,想想年紀大了,頭髮總歸要掉的;眼睛看不見了,想想眼睛總歸要壞的,看破了,放下了。為什麼我找的這個男人欺負我?你以為人家的老婆不被老公欺負啊?
那你反過來想想,哪個老婆還不欺負男人啊?現在陰陽顛倒,誰欺負誰都不知道的,想穿一點,看破放下。
美國的陪審團不會被控制嗎,為什麼美國陪審團權利這麼大
不是完全不會被控制,但是請你考慮一個事情,美國陪審團組成為,大陪審團一般只運用於刑事案件,通常由23名陪審員組成 美國聯邦訴訟規則規定,可以低於12人,但不能低於6人 還有法官和司法工作人員在旁邊,可能還有公訴人。而且陪審團和法官在職責上是職權分立和相互制約的,如法官負責法律問題判斷,最終都是提出方...
英美法系的陪審團制度是怎麼形成的
黃化石 陪審團 jury 法律 法律名詞,指一批非專業人員經過挑選並宣誓就案件的事實提出問題,並根據證據作出裁斷。現代陪審員除了對事實提問外也可對法律提出問題。但美國聯邦陪審員通常會被限於對事實提出問題。現代陪審團人數的多寡視程式而定,但通常是6或12人。美國法律規定,不論是聯邦大陪審團或小陪審團都...
有關陪審團制度的電影或故事謝謝,找一個關於陪審團的電影
判我有罪 挺有意思的,這個電影整個就是一段集團訴訟的記錄。最近的一個新片 真相 the truth 裡面提到了大陪審團以及特別檢察官,可能對樓主理解大陪審團的預審作用有一定的幫助。除了電影,樓主還可以看看美劇,比如 波士頓法律 以法之名 特別受害者 還有隻出了一季的 金牌律師 the jus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