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應不應該排行

時間 2021-09-09 08:33:20

1樓:枯木葳蕤

其實,這得看情況和社會的一種文化需求來分析:

1.我一直覺得可以公佈捐款資料,但官方沒必要排行,事實也是如此!

2.私底下,有好多**被利益驅使,或者個人,為了自己喜愛的明星宣傳,不管哪種,我都是不贊成的。只要不過火,我還是不反對的!

3.我們的社會文化,有一種潛在的需求,那就是名和利的問題!你說誰不希望自己捐很多的善款得到世人的讚揚?

這很正常,畢竟人家通過艱辛賺來的辛苦錢,能慷慨捐獻,就是一種美德,就值得我們去愛戴!

4.至於**壓力而追加捐款的明星,我想,也沒必要去追究他們的「自私」,畢竟明星也是有自己的苦衷的!

5.這就是生活,這就是社會,我們沒有理由說排行榜是錯的,就像沒有理由說某些人的存在時錯的一樣!

2樓:

我覺得不應該,因為捐款多少是根據一個人的實際情況來看的,如果你並不富有,少捐一點也是沒關係的。只要有那份心就可以了。

但我覺得排名對於捐款多的人來說覺得是好事,因為可以滿足那個人的虛榮心罷了。

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應該,否則就不是自願捐助。

4樓:

不應該排名次,捐多少純數個人行為,也沒有這個必要排行

既需要物質幫助更需要真實的愛心!

5樓:匿名使用者

捐少了隨你,普通人嘛沒有太大的社會責任。但是企業其本身就有與生俱來的社會責任,

6樓:匿名使用者

按個人資產百分比排最公平了,誰裸捐了?

7樓:瞎咕咕

不應該,那算什麼?道德脅迫麼

幫忙寫一篇辯論詞,關於捐款應不應該實名制?

8樓:匿名使用者

一、應該實名制的辯詞:

實施捐款實名制 杜絕職務侵佔

災難發生後,中國人民空前團結,大街小巷、工廠企業、城鎮鄉村,到處都是捐款的人群。

但是看到一個個設立在街頭的捐款箱,和電視機鏡頭前一排排往捐款箱投放善款的人們,我隱隱覺得,這種方式或有欠妥之處。

我們相信人性的善良,但我們不應給人性的「惡」以滋生的土壤,當一張張百元大鈔放進捐款箱時,我真的擔心這其中的一部分、一小部分哪怕是一張,因為漏洞和辦事人員的一時貪念而流失,不能到達真正需要他們的災區人們手中。

所以我真心呼籲,我們的捐款應該儘可能採取「實名登記」的方式,捐錢的人知道自己的錢去了什麼地方,被捐的人知道誰在奉獻愛心。最重要的是,給了那些我們無法從表面上看出惡念的極少數人一份約束。

另外,強烈譴責那些發國難財的人,那些為了斂財把捐款賬號偷樑換柱,**賑災簡訊給那些防騙意識差、但很善良的老人們以騙取錢財的人!

二、不應實名制的辯詞:

捐款實名制的道德景深和隱私環境

災難面前的思考之十一

最近連續看了好幾個慈善榜。不是類似於胡潤慈善榜那樣的大榜,而是不同的社會機構貼出的此次**災害中參與捐款者的榜單。

一個榜單是一社群貼出的,用鋼筆寫在信紙然後貼在大紅紙上。捐款最多者1000元,最少者5元。一榜單是用大紅紙印上去的,名字多達幾千人,佔了很大的牆面。

列在最前面的,是這家機構的全部領導,總字或副總字人物,每人捐款數一樣,2000元。第二列是這家機構決策層中非總字號成員,捐款數目也是一致的,1000元。下面是各部門捐款者名單,排在首位的,顯然是下級單位負責人,最多者捐款5100元,位列第二的,捐款3000元,其次還有幾位捐款超過2000元者,名單隱在眾多捐款者之中,顯然屬於機構中的普通成員。

第三分榜單更有韻味一些,用兩張紅紙以毛筆書寫,僅列出某單位人數以及捐款總數。

看到這些榜單,令人想起幾天前看到的一則新聞:某企業一名副總主動捐出一筆款,被辦公室人員告之說,這個數目比總經理捐出的數目多了幾十萬,希望收回多出部分,否則會令總經理難堪。

另一則與此接近的新聞是,某普通員工捐出了1000元。可是,為了顯示大家的愛心分量,單位有規定,老總捐2000元,副總捐1000元,經理捐800元,普通員工捐400元,他的行為,達到了副總級別。人們便會產生聯想,他是不是認為自己和副總平級?

是不是認定自己應該當副總?是不是想出風頭?最後的結果是,財務部門的負責人,將其中的600元退還。

有關捐款數目問題,是目前爭議最廣的話題之一。絕大多數人認為,愛心並不是用數目體現的,捐出100元和捐出100萬,並不能據此對捐款人進行道德審判。

實際情況卻又並非如此。一個單位,一號首長捐款1000元,而他的手下,卻捐款2000甚至3000元,民眾對此將進行怎樣的心理評估和道德認定?反過來,一號首長看到許多下級比他的捐款數多,又將怎樣評估?

認為下級其實是在給他難堪者有不?認為下級是在以這種方式對他進行道德審判者有不?

再說普通民眾之間,大家都是同一級別的,人家捐了1000,你卻只捐了100,你怎樣進行心理平衡?

**呼籲捐款不要攀比,同在一個單位?真的能不攀比嗎?捐1000者到底顯示的是他比別人更有愛心,還是他比別人更善於理財,家庭經濟更為富裕?

捐100或者50甚至10元者,是否顯示他比較冷漠,甚或他的個人能力很差,經濟能力比別人矮一截?

再說了,慈善榜在單位內公佈,單位總是有些子女的,他們之中相當多未成年人。這些孩子們,面對榜單時,會如何?你的爸爸捐了1000,我的爸爸捐了100,心理上會有陰影嗎?

如果孩子間的攀比造成了孩子的心理陰影,那麼,此事又將怎樣影響其家長?

朋友中有這樣一則故事:

單位號召捐款,她沒有捐。原因有二,其一,她的丈夫是一小型私企老總,已經捐出了5萬。其二,她認為單位領導有借捐助作秀之嫌。

接下來,搞了第二次捐款:黨員自願捐款,她仍然沒有捐。理由同上。

捐款第二天,單位領導便藉助一次機會提醒她,含蓄地問:「你捐了多少?」名為詢問,實則提醒。

她未予理睬。幾天後,捐款名單張榜公佈,最多者捐款400,最少者捐款50,她的名字自然不在其中。她突然發現,同事看她的眼光變了,彷彿她不是地球人不是中國人,而是外星人。

無論她走到**,背後,總有道德審判的目光追隨。她能向眾人大聲地說我老公已經捐了5萬元嗎?說了人家也不一定信。

她實在無法忍受這刀子一樣的目光,只好提出辭職。

網上還看到這樣一則故事:

某人獲得了一次晉升機會,有條件競爭這一職位的是兩個人,二選一,幾乎成為定局。遇到這次災難,此人先通過郵局寄出了600元善款,後來單位組織捐款,他掏光了身上所有的錢800元。豈知張榜後發現,他的競爭對手捐了1000元。

看到這個數目,他如五雷轟頂。果然,幾天之後,晉升結果出來了,對手戰勝了他。

慈善捐款的背後,我們看到的卻是道德景深。

像陳游標那樣,得知**訊息,立即帶領一支救援隊奔赴災區的行為,令我們感動,也為世人稱頌。像阿里巴巴的馬雲那樣,凡災害捐贈,僅拿出一元的事,以及王石的捐款情況等,受到網友的唾罵和質疑。這一切均是客觀存在。

名人尚且如此,普通人,更是難免會有這樣那樣的想法,這樣那樣的難處,或者這樣那樣的小心理。在此,我不想對名人的行為進行**。因為他們是名人,他們的財富**和普通人並不全然相同,民眾對其進行道德評估,並不過分。

問題在於,那些普通人呢?因為地位的不同,因為心理基礎的不同,因為經濟狀況的不同,以及其他所有不同、差異或者那麼一點點私慾,就一定得綁上道德法庭,經歷一場道德審判嗎?如此,這種審判,到底是在審判道德還是在審判人性?

抑或是以善的名義審判,實質卻是在彰顯一惡性的社會心理?

如果我們認同一個事實:捐款實名制,實際並不是在揚善,而是在挑戰人性,那麼,我們是否應該思考另一個問題:慈善也有隱私權問題?

隱私權這私權之所以被提出並且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同,關鍵在於人們對個體的人的差異性的認同以及法律規範內個人生活的不受譴責。而現在,捐款者名單公佈了,無論捐款多者還是捐款少者,實際都在經歷一次道德譴責,這就與我們追求的隱私受保護背道而馳了。

因此,我們真正應該審視的,恰恰是這種做法本身。

有錢人該不該做慈善捐款?

9樓:匿名使用者

不該吧,除非他志願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有錢人的錢也是錢,但是他們應該要懂得回報社會,如果只知道一味的索取那麼就像石油再多也有用完的時候。而富人的捐款是社會財富的第三次分配如果富人拿出一部分的錢給社會造血那麼,財富也會越來越多。所以不管富人出於什麼目的都應該要捐款。

富人的目的並不是最重要的,只要錢時合法所得那麼他的錢能夠幫助社會就行了。

11樓:我是你的心事高

該不該捐款那是別人事,某些人說一些有錢人,都這麼有錢了,都不會回饋社會,動不動就把這些人放在道德上批判,我就想說,這是典型的仇富心理,錢是人家的,怎麼花是人家的事,捐錢是情分,不捐是本分,再說了,現在這個社會,只有懶惰的人才會擺脫不了貧窮!」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一昧的幫助是永遠擺脫不了貧窮。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有錢人最好還是去捐款,因為你的錢來自於社會,你捐款就算是回報社會,這是一種感恩吧,再說捐款也是為自己或為你的後代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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