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簽了勞務合同,如果公司要辭退,如何維護合法權益

時間 2021-09-12 13:55:54

1樓:不是山谷

給轉一個,不過以本人經驗,在你找工作而不是工作找你的情況下,你就小心的問問薪酬福利就好了。。。格式其餘的部分不會為你改的。。。

現在勞動合同糾紛越來越多,很多網友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比較粗心隨意,有糾紛了才發現合同上很多條款不利於自己。現在給大家談談籤勞動合同應該注意的七大陷阱:

陷阱一:簽署空白合同

由於勞動合同的格式化填寫特點,書面勞動合同在簽訂過程中填寫內容不完整、甚至是空白合同簽字蓋章的現象十分普遍,出現勞動爭議糾紛後在空白勞動合同之上倒籤時間、補填內容等虛假行為不斷髮生。勞動者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以前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尤其重視格式化勞動合同中需要特別約定的空白填寫內容,不在有空白格的勞動合同上簽字,自己堅持保留一份勞動合同原件。

陷阱二:合同內容約定不明

格式化勞動合同中的填充內容,是勞資雙方需要特別重視的重要勞動權利義務的約定,書面勞動合同需要通過勞資雙方就內容進行詳細約定,才能起到規範用工、定分止爭的作用。

陷阱三:違約條款約定不公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只有在用人單位為勞動者進行了專項培訓、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兩種情形之下,可以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此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陷阱四:競業限制過於氾濫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競業限制,通常是企業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該案中鄭某的崗位是駕駛員,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競業限制人員範圍,但因為其已經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因此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相應的競業限制補償金。

陷阱五:利用關聯公司規避經濟補償責任

由於關聯公司不能在勞動法律關係中被視為同一用人單位,一些用人單位往往利用具有關聯關係的不同公司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工作年限中斷,最終會影響到經濟補償金的數額。面對用人單位這樣的規避行為,法官在證據方面能夠確認公司之間具有關聯關係,都會連續計算勞動者的工作年限,為勞動者爭取更多的補償利益。

陷阱六:濫用勞務派遣,逃避用工主體義務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務派遣崗位一般設定在具有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特徵的崗位上,而目前實踐中勞務派遣崗位、派遣公司資質沒有嚴格的審批程式,加之勞務派遣恰恰又能滿足委派單位降低用工成本的需要,致使勞務派遣制度發展過於迅速,在一定程度上產生了負面效應,加劇了勞資關係的矛盾。勞動者在入職之前要明確用工形式,瞭解勞務派遣關係的法律意義,慎重選擇勞務派遣公司,依據法律規定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陷阱七:違反法律強行性約定,排除勞動者法定權利

國家相關部門應進一步從社會保險和社會保障方面完善女職工權益保護的相關制度,加大對用人單位執行保護女職工權益相關法律規定的檢查和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明確法律責任,強化救濟措施,為保障女職工合法權益提供完備的法律支援。勞動、工商等部門應加強對企業的監管,形成女性職工權利保護聯動機制。同時,女性也要及時適當地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2樓:自學猛男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如果自己不違反公司的各項制度,公司又無緣無故辭退你的話,你可以去勞動局投訴或勞動仲裁。

3樓:小心幸運

那要看你們公司是不是正規的公司,有沒有按囯家勞動法,如果是正規公司的話,你也沒有違法公司任何規定,如果公司無緣無故要辭退你又沒給你公司,你是可以去勞動法告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仲裁維權,可以要求補嘗。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是介於行與不行之間吧,可以怎麼說,你的勞動時間,如果在勞動合同中規定時間就有可能算得過來,如果沒有規定,按照公司加班時間理解,祝你好運,年年安康

6樓:匿名使用者

要有經理要求提前上班的書面通知,留作證據。

我是勞務派遣的,公司要我們與另一家公司籤合同,我不想籤,想公司辭退我,給我賠償。現在公司只給我基本

7樓:風塵世射手

打勞動**12333諮詢 可以上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8樓:匿名使用者

您跟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是勞動合同,如果被單位派遣到用工單位,因不遵守用工單位規章制度、消極怠工被辭退,公司不會給賠償的。

和裝修公司簽了合同能退嗎?

你好,如果已經跟裝修公司簽訂了裝修合同,就不能取消合同,否則是你違約,如果你跟裝修公司協商好,支付部分的違約金,可以取消裝修合同,如果裝修公司不同意的情況下,那麼只能繼續履行裝修合同。具體根據不同的裝飾公司待定。業主簽訂裝修合同後不想裝修的,可以與裝修公司協商解除裝修合同。如果裝修公司不同意解除的,...

與勞務公司籤合同和與公司直接籤合同有什麼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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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公司簽了勞動合同,已經轉正了,但現在想辭職,但主管不給簽名,我可以直接走人嗎

勞動者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你如果想馬上走人的話,只有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沒有經濟補償。另就是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書面通知可以馬上走人,可主張經濟補償。最後只有書面通知後,直接走人,要按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承擔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