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好心情站
不是。我國《刑法》沒有將知情不報規定為犯罪行為。但對於知情不報的行為應予批評教育,但不能認定為犯罪行為。
我國刑法實行」罪刑法定「原則,刑法只將窩藏、包庇規定為犯罪行為,沒有將知情不報規定為犯罪。所謂知情不報是指知道情況而不報告,特指沒有犯罪的人對司法機關隱匿別人犯罪的行為。
知情不報窩藏、包庇罪的區別:
客觀表現形式: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住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做假證明包庇的行為,知情不報是指明知是逃匿的罪犯而不向司法機關舉報,放任其逍遙法外的行為。
行為方式區別:窩藏、包庇罪是以積極的行為實施犯罪的,而知情不報則是以消極的不作為方式實施的。
行為的性質及法律後果不同:窩藏、包庇是一種犯罪行為,實施窩藏包庇行為要受到國家司法機關的刑事制裁;知情不報,我國《刑法》沒有將其規定為犯罪行為,但對於知情不報的行為應予批評教育,不能認定為是犯罪行為。
2樓:匿名使用者
構成犯罪,只要有買的行為就構成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即便是買的孩子的親生父母出賣的孩子,只要是收買不滿14週歲以下的兒童就構成犯罪 但沒有虐待行為且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 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另外,我研究了一下,如果你買的是剛過完十四周歲生日一天以上的男孩子的話竟然不是犯罪,女孩子的話是拐賣婦女罪。這在我國現行刑法我有點想不通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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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什麼時候可以請律師,犯罪嫌疑人從何時開始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服務?
天海盡頭的角落 所謂公訴案件,即刑事公訴案件,是指由各級檢察機關依照法律相關規定,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提起訴訟的案件。刑事訴訟中的公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審查的案件,以及對於自行偵查終結的案件,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 充分,已涉嫌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到犯罪嫌疑人公司,叫犯罪嫌疑人到公安去協助調查,犯罪嫌疑人在詢問筆錄時主動交代罪行算自首嗎
請叫我郭少 刑法 第67條規定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自首必須是同時具備 自動投案 如實交代自己...
犯罪嫌疑人一審完可以見家屬嗎,犯罪嫌疑人在哪個階段可以會見家屬
華律網 首先,我得說明的是,在法院的生效判決作出前,是不應當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稱作 犯人 的。按照法律規定,刑事案件在生效判決做出之前,家屬是不能和犯罪嫌疑人見面的,在偵查階段 審查起訴階段 審判階段只有辯護律師持律師證 委託書 律師事務所專用介紹信等手續才能在看守所見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