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失業金期間又工作了,新單位沒給我交養老保險,還在繼續領失業金,月後被新單位辭退我能得到經濟補償

時間 2021-10-14 20:05:11

1樓:匿名使用者

從情理上來說您自己提出不交,結果在要補償,是矛盾的,但是從法律上來說就算您自己不要交的,公司也是要補償的

公司不交社保處理辦法

一、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

六、四十七條規定(即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向單位主張:

1,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2,補交存在勞動關係期間的社保。

3,如果為未籤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注意有一年的時效)

二。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時,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有關證據。具體可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2023年5月25日 勞社部發[2005]12號)的檔案規定「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可以據(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不限於此規定)來提供勞動材料。當然證據越多越好。

三、建議你先和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一致,提供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並向勞動監察部門、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或故建議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你的權益。

2樓:走向未來

1、得不到其他經濟補償了,因為拿失業金期間,如果工作,就失業金就應該暫停,因為新單位沒交養老保險,失業部門不知道,沒停失業金,也就是繼續領失業金。

2、如果新單位給你交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暫停,再失業可以繼續領失業金的。

3樓:

你要是還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其養老醫保由社保負擔,單位不給你補償你的沒有辦法的,7個月補償的話只有1個月工資。你要是經過勞動管理部門裁定,你的失業金是拿不到了,並還要退回工作期間所領的失業金並補交社保給你補貼的養老及醫保費用

4樓:匿名使用者

如何經過勞動管理部門裁定,可以得到補償金,可能會對你冒領失業金進行處罰。

5樓:風生水起

應該是得不到新單位的補償了,因為沒有瓜葛了,但失業金還是可以繼續領取的。

失業後領取失業金的同時自己能繼續繳納保險嗎?

6樓:匿名使用者

領取了失業金證明現在是無業狀態,可以居民的身份繳納保險,但是繳納的只能是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繳費:個體工商戶或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在參加養老保險時,將按照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醫療保險繳費: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繼續繳納保險。 因為領取了失業金證明現在是無業狀態,可以居民的身份參加保險,但繳納的只能是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繳納的金額,各個城市有不同的規定,具體情況可以諮詢當地的社保局。

1、繳納失業保險1年以上不滿2年,領取期限為3個月;

2、繳納失業保險2年以上不滿3年,領取期限為6個月;

3、繳納失業保險3年以上不滿5年,領取期限為12個月;

4、繳納失業保險5年以上不滿8年,領取期限為15個月;

員工失業向社保局申請領取失業金,找到新工作後失業金停發,社保由新單位繳交,當失業時候要及時的在當地社保局進行失業登記,準備好相關資料以便於儘快的通過稽核領取失業金不影響其正常生活。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領取失業金只是說明目前是離職狀態,但

仍可以居民形式參加保險,但繳納的只能是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

個人繳費的金額需要結合當地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資,不同城市的繳費基數不同。詳細情況可致電當地社保局詢問。

9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後領取失業金的同時自己能繼續繳納保險嗎?自己可以繼續交納保險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期間領取失業保險金和自己交社保並不矛盾。領取失業金說明你失業了,自己交社保說明你暫時沒有工作單位,處於失業狀態。

11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已經不幫你交保險了,你自己是無法享受生育保險的。只有在職的或在失業期內的才能享受。申領失業金跟交保險沒有必然聯絡。你可以領失業金,也可以繼續交保險,這兩個不衝突。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申領失業金,至於個人交保險金,是隻能交醫保和養老保險金,生育保險金只有在單位交保險金才可以享受,個人不能交生育保險金。

13樓:匿名使用者

得到答案了嗎,我現在也準備領失業金,又不想斷養老保險,如果你知道怎麼做了,麻煩請分享一下,謝謝

我從單位辭職了,單位給我辦了失業金的領取,如果我以後找到新單位繼續交社保,交夠15年,領取失業金,

14樓:

沒有影響。只是工齡間斷。失業期間沒交保險。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及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能繳納社會保險。即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養老保險不可以繳納。但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期間不作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屬於中斷。相應工齡減少。

失業期間一直在領取失業金,找到新工作後,如果單位交養老保險,肯定不可以再領取失業金。

15樓:愛丫丫愛生活

理論上來說找到新工作就不可以再領取失業金的《社會保險法》 國發32號:

第五十一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樓上說的對,不繳納是違法的,單位會受到處罰的祝好

16樓:匿名使用者

有單位了就不能領了

失業金領取有限制的。不能總領的

17樓:大連萬歲

領取失業金是有時間限制的,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和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所以,你要看看上面的資料後,計算還剩下多長時間可以領取。

新單位沒給你繳納保險之前,你可以繼續領取失業金(假如,你還可以領取的話)。

另,單位不繳納保險違法。

請問以前領過失業金2年,後來又工作了9年,還能領失業金嗎

可以的。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親親小保達人 失業金領取最長不能超過24個月,如果您領取未超過24個月可以再次申請。 森靜 應該可以的,我好象總共領了2年多了 可以的,如果有疑...

不能退回失業金誰願意交,沒有交失業金可以拿失業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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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參加工作了還能領取大學生失業補助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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