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是佑平局畫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
2,繳費時間重新計算,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
3,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怎麼領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領取各地市月標準不同。重新就業後,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具體程式由於各地辦理流程不一樣,兩次失業險繳費年限合併計算: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一般60日內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係的材料,按月在當地領取;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你如果自己辭職或者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身份證,
能不能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
失業金領取,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必須是在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達到一年,且非個人意願解除勞動關係才能領取,再次失業的。具體如下,是打卡發放,要諮詢當地社保機構可以領取,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並有求職要求的,
領多少:
1,建議你諮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戶口本
2樓:酈秀榮居書
合同期到了,不續簽了,有失業金的。合同期未到,你主動辭職,是沒有的。
我在單位工作了十年,主動辭職了,還有失業金嗎
3樓:匿名使用者
若用人單位若用人單位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情形。勞動者以此為由辭職的,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該情形下,若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且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勞動者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除此之外,勞動者以其他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4樓:淡水羅卜
合同期到了,不續簽了,有失業金的。合同期未到,你主動辭職,是沒有的。
我在a單位幹了十年,交了十年失業保險,後主動辭職,到了b單位幹滿一年,被辭退,問能拿幾個月失業金?
5樓:一柳春絮
你好,bai根據你描述的情況,我du理解為你在
b單位非自願被zhi除解勞動關係
dao後,失業金是按你回在b單位的工作年答限算的,即一年就一個月。因為我正在領失業金就是這樣算的,我在a單位工作2年,在b單位工作1年,在c單位工作3年,社保核定我可以領3個月失業金。
我在單位工作六年了,現在主動辭職可以領失業金嗎?
6樓:
在單位辭職能領失業金
7樓:蒼洱白子
你在單位工作6個月,但主動離職,那麼不符合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領取失業金條件,只能去勞動局辦理失業證。
8樓:王元頁
單位沒有違法用工情況,主動辭職沒有失業金
領取失業金需要是“非本人意願失業”
《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9樓:愛笑的
之前有買失業保險的就可以領
10樓:匿名使用者
主動離職的應該沒有吧
自己辭職有失業金嗎
11樓:北方有桃枝
可能有,也可能沒有,答案不絕對,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如果用人單位無法定過錯,員工自己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法定過錯,比如用威脅或暴力手段限制員工自由,強迫勞動,不按時發放勞動報酬,不遵守勞動用工法律制度的其他情況,這種前提下,員工主動辭職,也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
拓展資料:一、失業金領取條件
失業保險繳費已滿一年,指失業前失業保險繳費的年限。
失業原因屬於非本人意願。
失業60天內,在戶籍地失業人員管理部門已經進行過失業登記,並有求職願望或要求。
二、失業金領取期限
失業保險累計繳費一年不滿兩年,可以領取三個月的失業金。
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兩年不滿三年,可以領取六個月的失業金。
失業保險累計繳費三年不滿四年,可以領取九個月的失業金。
失業保險累計繳費四年不滿五年,可以領取十二個月的失業金。
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滿五年以上,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
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12樓:令冷玉
自己辭職是不能領失業金的。
失業保險金的申請資格: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拓展資料
失業保險金領取程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式如下:
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注: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群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影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13樓:吃雞老神仙
回答您好,我正在幫您查詢相關案例,馬上回復您。
一、辭職以後可以領失業金嗎
主動辭職者將無法申領失業保險金。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二、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失業人員到用人單位失業保險管理中心所在地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登記;
2、失業人員到失業管理中心進行求職登記和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3、申請通過後,工作人員在《勞動手冊》上記載本次申領後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起止日期;
4、失業人員在每月的15日憑銀行存摺到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所以說,在自己辭職的情況下是沒有失業金可以領取的,大家要知道領取的條件。當然在可以領取的情況下還要知道辦理的流程,這在本文中也有詳細介紹,希望不清楚的人看了之後知道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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