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業單位工作十年現在要辭退我,能有什麼補償

時間 2021-07-03 15:51:45

1樓:石帆明

補償年平均工資乘以十。

我在單位工作10年了單位要辭退我,我可以得到什麼補償

2樓:du知道君

參考新出臺的勞bai動法du有關規定:我給你zhi總結如下,你可以得到以下補

dao償: 1.提前

回30天告知或1個月賠償金。(理解答下來經濟所的為一個月薪水),也就是相當於你一個月的工資。 2.

如果你還想繼續在公司工作的話,你可以仲裁要求恢復你的工作,當然你可不要求恢復勞動關係,要求對方承擔你解除勞動關係的賠償金: 經濟補償的標準是:你工作年限是1年的話,賠償金是2個月的工資。

也就是說,若果你的平均工資是2000元的話,而你工作了十年,你可以得到20個月的賠償,那麼你得到的經濟補償金是2000.00元*20個月=40000.00元。

這樣算來,你得到的賠償金也蠻可觀的! 這是勞動法中的相關規定;你也可以向當地律師事務所諮詢相關資訊。

在事業單位工作十年以上沒有任何保險如果被辭退怎麼要求補償

3樓:匿名使用者

從2023年1月1日生效的《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規定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以外,還對企業終止勞動合同的約束。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而《勞動合同法》則刪除了“雙方當事人可約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這句話,也就是說企業裁員故意抬高門檻、找茬,如“末位淘汰,終止勞動合同”等等,今後企業隨意終止勞動合同的做法將受到全面遏制。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必須按照新《勞動合同法》執行。  此外,新法還加強了對老職工權益的保護,明確“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雙方同意延續合同的,只要勞動者提出,便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違規不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在解除或終止合同時,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雙倍支付賠償金。即便是勞動者真的不願意續簽,單位終止合同的同時,也還要依法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4樓:譚正誠完衍

其實根據勞動合同法來說,用人單位,最長的試用期是6個月,六個月完了以後,用人單位不簽訂合同的,一律按照簽訂了無固期限合同定。如果你沒有犯錯,單位是不可以無緣無故直接辭退你,需要提前30天通知你的。

一般來說:如果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給予補償;按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計算;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6個月按半年算;如果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可以得到雙倍的補償。(八十二條有規定)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找當地人力資源社會勞動保障局的事業單位改革辦和社保科協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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