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單位工作了十年以上,單位要解聘我,我該得到什麼樣的補償

時間 2021-09-15 04:32:39

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你們私人老闆把企業賣了之後,註冊名稱改變沒有。如果沒變,在法律上,他還是同一個法人。你如果能找到證明你在公司工作11年的證據。那麼你就能得到更多補償,反之就不能。

2樓:普通人小靳的生活

可憐~~~~ 你可以去當地的律師事物所諮詢一下!不要錢地~

3樓:

相關問題請諮詢律師事務所

我在單位工作了10年以上,如果單位辭退我,應當給我多少補償

4樓:朗山律師

樓主,你好。

單位辭退員工須支付多少補償,應區別對待。

勞動合同法賦予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單位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第39條、第40條、第41條之規定解除合同。

單位依據第36條、第40條、第41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必須有法律規定的情形發生外,還應當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依據第40條、第41條之規定解除合同的,還應受到底42條的約束。

單位依據第39條規定解除合同的,因為員工個人存在過錯,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單位解除合同無合法依據的,單位即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雙倍的經濟補償)。

具體到你的案例中,第一步需要確定單位辭退是否有合法的依據即其合法依據是法律的哪條規定;第二步才是根據辭退理由來確定補償事宜。如果單位是依據第36條解除合同(單位向你提出解除合同,且你也同意的),或者單位是依據第40條,即你存在第40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時,單位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也可支付代通知金來解除合同,又或者單位是依據第41條(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來解除合同的,這3中情況下單位都應當根據你在該單位實際工作年限來支付你相應的經濟補償;

如果你在工作中存在過錯,符合第39條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單位辭退你,則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單位辭退你無合法理由,就應當依法承擔向你支付賠償金的法律責任。

關於經濟補償的計算方法,請你參照如下條文:

《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97條: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後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係,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最起碼的一點,工作滿一年,應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至於別的,要視你實際情況而定了。

6樓:匿名使用者

視所在單位和當地的實際情況來計算,呵呵

7樓:fye芊芊

你們籤勞動合同了沒有啊 還有 找個律師問一下

8樓:深圳廠房租

有很多,最好找個律師問一下

在事業單位工作十年現在要辭退我,能有什麼補償? 25

9樓:石帆明

補償年平均工資乘以十。

單位要解聘已經工作滿10年的員工,如何賠償

10樓:來自淘金山古靈精怪的典韋

本次解聘,需要支付其16年的工資。

“之前只跟他正式簽訂過一次合同,2年合同,但是他確實在單位工作有10年以上。”2年的合同期滿後,雙方勞動關係終止。

後續此司機在單位工作的8年,單位沒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1樓:

工作滿十年,就需要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像你這種種情況,沒有與司機簽定勞動合同的情況很麻煩.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可以要求2倍的工資收入作為賠償的.

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最好的辦法就是協商解除,那麼按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就好了,適當可以n+1,這樣就比較合適.否則你是很虛的.........呵呵........

協商的時候手續辦得完整一點,以免有後遺症.

1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經濟補償按照第四十六及第四十七的規定處理,需補償10個月的工資。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3樓:周律師說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3、如果是違法辭退,則需要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14樓:難尋

己簽訂10年合同、用人單位無理由解聘老員工、怎麼賠償

15樓:杜鵑鳴澗

車改可視為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單位與該司機的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提前一個月通知予以辭退,但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補償標準為《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即每工作滿一年補一個月被辭退人工資。上述月工資為,辭退時該司機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

1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有明確的勞動關係,證明公司跟你的勞動關係年頭(如保險檔案等證明你什麼時候開始跟單位工作的),這樣不論你有沒有勞動合同都應該給你補償金!

按照每滿一年給一個月的補償金(等同於一個月工資)如果公司不統一,可以去地方的社保的仲裁申報調解。

如果沒有按照規定給你籤勞動合同,按照沒有籤勞動合同的這年算起,每年多給你一年的工資!

有關政策可以去地方的社保大廈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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