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2、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因為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請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結清工作期間的工資及時辦理離職手續。3、「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4、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樓:
公司不按勞動法時間,時間每週超出規定時間的三陪,辭職咋樣寫
3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公司的責任,直接在辭職原因中說明他們違法違規的地方。
4樓:
用人單位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法,你幹不下去了,幹嘛要寫辭職書?你寫了辭職書,說明是你個人原意辭職。本來是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你可獲得賠償和補償,可是,你的辭職書一交給用人單位,那你就可能失去獲得賠償和補償的權利,對於你的情況,我勸你這樣做,你有用人單位嚴重違反勞動法的事實證據,就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依勞動法的規定賠償和補償。
5樓:匿名使用者
被迫辭職,不要寫。直接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6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信已書面形式遞交最好,交接工作可以和自己的上司述說得到認可就行了!
7樓:匿名使用者
無須寫辭職報告,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8樓:匿名使用者
1、建議你以未繳納社保為由提出辭職,並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辭職理由是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
2、是否需要工作交接要看用人單位是否有規定。如果有工作交接,用人單位應該有交接簽字。
3、你這種情況不滿足不需要通知用人而馬上離開的條件,而是應該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提前30天通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到時才可以走。
提交辭職報告後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也可以等離開公司一年內提出仲裁。注意不能超過一年時效期。
4、辭職報告需要交給用人單位人事或主管領導。也可以以郵件或快遞方式提交,最好註明人事部門簽收。
9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信沒有特定的格式的。同時,根據相關勞動法規的規定,員工辭職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只要完成交接手續就好了。
如果考慮事後要勞動仲裁的,可以在辭職前保留好任職的證據,至少是要影印留個底,比如:勞動合同、工卡、考勤卡、工資單,反正一切能證明你工作性質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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