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學徒工有沒有工資,法律對學徒工的規定有哪些?

時間 2021-10-22 06:29:23

1樓:匿名使用者

有工資的。

關於學徒期與試用期,根據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勞動用工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覆函(勞辦發[1996]5號)的規定,學徒期是對進入某些工作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業務、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種培訓方式,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這一培訓方式仍應繼續採用,並按照技術等級標準規定的期限執行。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為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試用期和學徒期包含在勞動合同的期限內,試用期和學徒期可以同時約定,但試用期不得超過半年。

見習期是對應屆畢業生進行業務適應及考核的一種制度,不是勞動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勞動部辦公廳對《勞動用工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覆函(勞辦發[1996]5號)中規定: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新分配到用人單位工作的,仍應按原規定執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制度,見習期內可以約定不超過半年的試用期。

隨著畢業分配製度的變革,企業用工制度的變化,實踐中見習期制度已經不多見,將慢慢退出歷史舞臺。

少數企業單方對新進廠的員工擬定進廠協議,以對方為「學徒工」為由,不僅強行收取押金和培訓費,還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對此,應該準確地說,「學徒工」只是企業的說法而已,並無法律依據。如果企業有這些行為,依法應當支付這些「學徒工」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

注意以下幾點:

一、.招的學徒工必須是年滿16週歲,試用期期限的強制性規定

(1)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含)不滿l年的(不含),試用期不得超過l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含)不滿3年的(不含),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3)3年以上(含)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二、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該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者試用期滿後的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所以不能收取押金。

2樓:

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勞動用工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覆函:

第三條、關於學徒期與試用期。學徒期是對進入某些工作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業務、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種培訓方式,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這一培訓方式仍應繼續採用,並按照技術等級標準規定的期限執行。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為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

試用期和學徒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和學徒期可以同時約定,但試用期不得超過半年。

3樓:匿名使用者

學徒本來就是沒有工資的。

法律對學徒工的規定有哪些?

4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屬於勞動關係,就受《勞動法》保護!

學徒的工資不能低於當地的月基本工資.(如珠海770元)

你可以諮詢當地勞動局,問一問最低的工資數.

5樓:匿名使用者

①在個體技術服務單位比如飯店、修車鋪等打下手,帶薪學習技能的人。

②公司內部工作技術方面的級別職位,不是法律上對於勞工的定義,簽了勞動合同就是正式工.

我國對學徒工的工資沒有規定哦,一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水平。

學徒期,由於各行各業的規定不同,無法為你列舉。最少也得1個月,長的3年。

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規定哦···

6樓:super賽亞陽

學徒工受勞動法保護,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必須簽定勞動合同。

1、受勞動法保護。

2、應該發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三十九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本單位工人之間,個體工商戶與幫工、學徒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參照本條例執行」的規定。可知,學徒工同樣受勞動法保護。

學徒工有工資嗎

7樓:思八達三百笑

你好,學徒當然有工資的。

關於學徒期與試用期,根據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勞動用工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覆函(勞辦發[1996]5號)的規定,學徒期是對進入某些工作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業務、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種培訓方式,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這一培訓方式仍應繼續採用,並按照技術等級標準規定的期限執行。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為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試用期和學徒期包含在勞動合同的期限內,試用期和學徒期可以同時約定,但試用期不得超過半年。

見習期是對應屆畢業生進行業務適應及考核的一種制度,不是勞動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勞動部辦公廳對《勞動用工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覆函(勞辦發[1996]5號)中規定: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新分配到用人單位工作的,仍應按原規定執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制度,見習期內可以約定不超過半年的試用期。

隨著畢業分配製度的變革,企業用工制度的變化,實踐中見習期制度已經不多見,將慢慢退出歷史舞臺。

少數企業單方對新進廠的員工擬定進廠協議,以對方為「學徒工」為由,不僅強行收取押金和培訓費,還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對此,應該準確地說,「學徒工」只是企業的說法而已,並無法律依據。如果企業有這些行為,依法應當支付這些「學徒工」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

注意以下幾點:

一、.招的學徒工必須是年滿16週歲,試用期期限的強制性規定

(1)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含)不滿l年的(不含),試用期不得超過l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含)不滿3年的(不含),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3)3年以上(含)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二、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該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者試用期滿後的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所以不能收取押金。

8樓:該不戒的都不戒

你不會做就須要有人教你,教你的師傅就做不了多少了,這就造成了一定的損失,當你在做的時候出現次品率是極高的,要知道這些次品是賣不出去的或**會低很多,有的甚至連成本就不夠,這又是一筆損失,要知道有很多企業都是只願意頂熟練工的,根本就不招學徒工的,(在過去學徒是根本就沒有工資的,反而還要交學費的)。所以一個學徒一定要有一個正確的心態,在做學徒時不要計較工資的多少,而是要努力把技術學好,認真的看師傅怎麼做的,認真聽師傅怎麼說的,把自己做的與師傅做的作對比,看看自己的差在哪兒,一定要多思考,發現問題要多問師傅,要知道有很多師傅都是喜歡那些特別認真的徒弟的,只要你認真沒有什麼技術是學不好的,當你技術學好了還擔心什麼工資低嗎?那些企業都會搶著用你,工資還任你開。

願你成早日學成。

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有了,只不過低一點,你為了學業的話就不要在乎學徒的工資高低了,學到手還怕什麼呢

10樓:匿名使用者

會有,但是一般都不會太多。

11樓:歡樂停不下來

這個要看技術等級是否達到一定的要求,學徒工時期不得超過半年。請參考以下法律資料:

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勞動用工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的覆函:

第三條、關於學徒期與試用期。學徒期是對進入某些工作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業務、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種培訓方式,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這一培訓方式仍應繼續採用,並按照技術等級標準規定的期限執行。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為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

試用期和學徒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和學徒期可以同時約定,但試用期不得超過半年。

12樓:

只要幹活了,不論是不是學徒都得有。

現在當學徒的都有工資嗎?

13樓:六和尚

勞動法實施後,尤其是勞動合同實施後,不再有學徒工這個身份。也就是說用人單位用工即建立勞動合同關係,就必須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執行。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14樓:強菲仲巳

一般當然有工資了,現在是勞務分配,只要你的工作對公司有利,它們是會給你發工資的,汽修等,但是有的沒有工資尤其是需要進行短期上崗培訓的,紡織等,最好在當學徒前先和老闆簽定就業合同這樣自己的利益才有保障.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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