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般是在試用期間籤合同還是試用期過後才籤合同,一般公司是什麼時候和下屬籤合同呢

時間 2022-01-04 04:50:03

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都是在試用期過後籤合同,但是法律規定的是在用工之時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的時間。

2樓:

根據法律規定自用工之日起就應該訂勞動合同,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不過很多企業都認為試用期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這樣是違法行為,而且在試用期期間,公司有義務為勞動者繳納社保,但是企業為了降低成本,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單位很少給予繳納社保。你可以和企業協商決定

3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入職30天之內簽了就行。

法律上內資企業的規定是一樣的,一視同仁,不分企業型別,任何企業都一樣,30天之內簽了就行,不過起始時間是員工入職的那天。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按照勞動合同法要求,自用工之日起就訂勞動合同,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超過一個月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主張從第二個月起至一年內的雙倍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試用期也應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勞動關係建立,也是要籤勞動合同的。

員工一入職,在試用期就應該籤勞動合同還是過了試用期後再籤合同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應儘量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包括試用期合同,但如果因為單位不肯籤合同,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事實上形成了勞動關係,勞動者就受到《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發生勞動合同爭議和糾紛同樣可以向勞動管理部門、仲裁機構和法院主張權益,當然在工作期間要注意儲存相關證據,以備將來維權之需。

現在很多公司籤合同往往是分開籤,也就是試用期一個,正式一個。

最好是簽訂合同,因為現在很多公司就是利用不籤合同來使用免費的勞動力,同時,沒有勞動合同以後維權也很麻煩。

勞動法: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6樓:三隻腳的大烏鴉

試用期就應該籤正式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裡規定試用期的時間和工資以及試用期間解除合同的條件等。並且試用期間公司也必須為你交保險。

7樓:韓飛律師

一般來說勞動者一入職就要籤勞動合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8樓:何怒雨

試用期有試用期合同

正式員工有正式合同

勞動合同的簽訂在試用期之前還是之後?我們是試用期滿後簽訂勞動合同 請問合理嗎?

9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在建立勞動關係時簽訂,試用期後簽訂是不合理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10樓:天使唯愛之

勞動合同的簽訂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時,就應當及時訂立。試用期滿後簽訂勞動合同不合理。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係,但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簽訂勞動合同既可不約定試用期,也可約定試用期。但約定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限。

11樓:監理師

一個月內算合理。超過1個月需付雙倍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2樓:張彥一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後,用人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且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

為什麼現在公司都還是在試用期後籤合同?

13樓:簡簡單單

1、現在公司都還是在試用期後籤合同,這樣的做法是違法的,如果試用期勞動者不籤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2、《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4樓:於蓬堯律師

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該自用工次月開始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所以針對公司不籤合同先試用6個月的做法,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雙倍月工資。不給就去仲裁,公司受到實際損失後,也許會改變做法吧。

15樓:

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16樓:藍小紙

只要你有實質的證據,你可向當地勞動局反映,入職滿一個月沒簽勞動合同的,要按雙倍工資支付給勞動者.

但是,實際情況,如果你去告這間公司等於放棄這份工作,現在工作不好找啊!

中國的勞動監察力不夠位!

17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說因公司而異,也不要太極端了。

勞資關係本身就是強勢和弱勢關係之間的動態平衡。

公司的違法行為在勞動者不及時反抗的情況下,第三方不易有迅速的反應。

還得需要勞動者自己提出:向勞動部門反映、仲裁、起訴等。

你當然可以去維權,像你這樣的員工多了,或許你公司今後在這方面會慢慢規範。

但是,或許那天到來之前你早已與單位分道揚鑣。

你好,請問簽到勞動合同是入職開始就簽訂還是試用期結束轉正後簽訂? 100

1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雙方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即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也應依法為員工參加社保。在試用期,勞動者可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有關法規,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用人單位這種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是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一說。用人單位只約定試用期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不存在試用期,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將按照事實勞動關係進行處理,往往要「吃虧」的是用人單位。

19樓:夢幻來襲

入職簽訂!對於一開始試用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作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1個月,工作1年到3年試用期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正式職工的80%

20樓:匿名使用者

入職時就簽訂,明確試用期長短、違約處罰、薪資發放等事宜。

勞動合同應該是在試用期(1至3個月)前簽定還是試用期過後簽定呢?

21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22樓:找法網律師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聘用勞動者時,即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可在勞動合同中註明試用期限。用人單位如果在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就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從建立勞動關係滿一個月之後主張雙倍工資的賠償。

23樓:匿名使用者

用最簡潔的語言來理解。1、自用工之日起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2、不管用人單位在什麼時間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用工起始日一定是你工作的第一天。

3、不管用人單位錄用是否,試用期也要繳納社會保險。4、如單位有侵害勞動者權益,堅決與他進行勞動監察——勞動仲裁——起訴至法院。5、勞動者一定會贏。

24樓:

勞動合同應當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簽訂,與是否試用期沒有任何關係。

勞動合同由雙方協商簽訂,但是由於現實生活中勞動者處於弱勢,對於合同的某些條款雖然不情願但是還是不得不簽訂。如果合同條款違反法律規定,那麼該條款就是無效的。

請問公司試用期是多長時間,一般企業的試用期為多長時間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

新員工試用期是多長時間,一般公司對新員工的試用期是多久

新員工入職的試用期是根據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來確定最長試用期的期限,而且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員工在入職時單位應該和員工約定試用期的期限。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 用人單位的名稱 住所和法定代 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 勞動者的姓名 住址和居民身 份 證或者其他有效身 ...

一般新員工入職試用期是幾個月啊,新入職員工試用期正常是幾天?

法妞問答律師 諮詢 一般公司對新員工的試用期的時間在 勞動合同法 有規定 勞動合同法 的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 1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