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一個疑問,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直接走人嗎?這個問題需要分兩種情況:在一個月之內想要直接走因為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如果你在一月內想要辭職,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單位,因為此時用人單位並沒有違法行為超過一個月的話,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第二個月開始。
如果勞動者不想繼續在公司工作,是可以直接離職走人的,同時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綜上所述,就算你想直接走人,也要考慮你是否需要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如果不需要,你可以直接走。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困難解決局
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簽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樓:米蘭加油
根據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這樣就可以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了,不需要你負什麼法律責任。
現在你應該屬於試用期,建議你別直接走,最好履行一下勞動合同法的辭職程式。
4樓:小格子米
沒簽合同可以不要工資走人.合同都還沒簽,所以也不南大要付法律責任.學位證身份證影印件這些應該也問題不大的.出於禮貌,你可以打個**跟人事部說一下,還是打個招呼好一些.
但是才工作兩天要工資機率不大.
5樓:張克劉歡
沒簽合同當然可以隨時走人··但要回工資的機率不大··如果是正規點的公司你進公司的時候應該有條文規定的,要是私企樓主就別想了···除非老闆善心大發或者樓主rp爆發····
6樓:創作者木可有知日
可以,打辭職表後可以領到工資(相當於臨時工模式)
7樓:陳慶省
中國企業就是被你這種人耽誤了
8樓:匿名使用者
腿在你自己身上,幹嘛非要呆在黑店
在公司上班沒簽合同可以隨時走人嗎?
9樓:小小保潔工
可以隨時辭職。而且如果你已經在該公司幹了超過一個月,但沒簽訂合同,可以主張未簽訂期間雙倍工資,要留好上班的證據,如考勤,打卡,工作牌之類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留好上班的證據,
bai如考勤啊、打du
卡啊、工作牌之類zhi的。
如果是試工幾天dao那種可專以直接閃,因屬為你也別想工資之類的,就算你簽了合同就幹了幾天這工資也很難要(不是不能要,流程很繁複)。
如果是試用了很久(一個月以上)想走,記得留好證據,直接跟公司提離職,要工資。
不給直接去仲裁,提交證據,回家投簡歷找下份工作。 來自職q使用者:匿名使用者
是的。公司沒給籤勞動合同,員工可以隨時離職走人,並且還有以下權利可以主張:
第一,如果入職超過30天,且沒有籤勞動合同,那麼企業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給員工。
第二,如果沒有給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也是可以要求公司給補繳的。
第三,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當然要回來的。
對於不給員工籤勞動合同的公司,建議是隻要還有其他出路,就儘快離開的好。不要把時間浪費在不規範的企業中
剛去上班了兩天不想去了可以直接走人嗎,只辦了入職手續,沒有籤勞動合同
11樓:
我覺得你既然辦了入職手續,就不可能直接走人。你要真想走,也必須知會你領導一聲,如果他不同意,你也走不成。如果你執意要走,那你應該任何後果。
12樓:小內美保子
不可以,勞動合同是受法律約束的,如果你簽了字就按合同的內容執行,否則你應按合同的條款給予補償。
懂勞動法的回答一下,上班沒簽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走人嗎?
13樓:互易中國
沒簽勞動合同,不合法的是用人單位,你隨時走人對你是沒有制約的。但如果用人單位讓你走人可能就觸犯了勞動法。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4樓:有夢想的週週啊
勞動法規定:員工入職滿1個月,要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滿30天,未簽訂勞動合同,企業就違規了,可以申請離職。
如果是不滿足30天,在試用期內,按照企業規定不滿足多少天不支付報酬是合法的。
具體的可以撥打12333,當地社保局**,諮詢下。
1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超過一個月沒簽合同可以視為已籤一年固定期合同,超過一年沒簽合同可以視為已籤無固定期合同,所以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你應該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到時再走,否則用人單位可以追究你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個人建議你可以因沒簽合同,要求支付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的雙倍工資。
16樓:
你不要工資的話,是可以的。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我沒簽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走人嗎.
17樓:華律網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一個疑問,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直接走人嗎?這個問題需要分兩種情況:在一個月之內想要直接走因為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如果你在一月內想要辭職,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單位,因為此時用人單位並沒有違法行為超過一個月的話,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第二個月開始。
如果勞動者不想繼續在公司工作,是可以直接離職走人的,同時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綜上所述,就算你想直接走人,也要考慮你是否需要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如果不需要,你可以直接走。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8樓:金果
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為不定期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八十二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仲裁時效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二十八條 仲裁申請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二十九條 仲裁申請的受理和不予受理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9樓:困難解決局
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簽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0樓:冰雨夢悠悠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1樓:bs怖退
員工上班5個月都沒簽勞動合同,可能你的這個老闆除了摳門以外,還是很不負責的喲。
個人意見,想走就走,除非這個老闆在其它方面還有讓你認為不能一走了之的好品行。
這個道理很簡單,事實勞動合同關係僅是保護勞動者的,用人單位不可能在這個法規上有任何受益,所以,從立法的角度,起碼你老闆的行為是沒有得到認同的。而之所以老闆不籤這個合同,就是為了讓自己隨時逃避法定義務,那麼,在這種情況再談「有始有終」是不是有點一廂情願呢。
在準備走的時候作好兩件事就可以了,一是仔細收集自己在這個公司的上班憑證(作為申請勞動仲裁的依據,包贏的,不可能損失1個月薪水);二是還是要作好工作交接,走就走了,但要維護自己的職業形象。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2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單位沒有給你交社保金, 就可以馬上走人,但扣你的工資要不回來了. 但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瀟灑走人.
2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但是在走之前最好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應,可以賠償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未籤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未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
困難解決局 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簽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簽了合同也能走人的。沒有籤合同你還可以主張公司給你雙倍工資呢 如夢水雲間 可以。但也要書面離職通知單位。 桎煉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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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且受傷情況符合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 四 十五條之規定的,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都可以認定為工傷,並應按工傷待遇獲得賠償!2.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3.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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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他肯定要給你工資的,非要超過5天就需要付工資給員工,雖然沒有籤合同,但是這是事實的僱傭關係,勞動仲裁會支援的,到時候實在不行你可以找勞動保障部門解決。 平淡無奇 啊?沒簽合同不讓辭職嗎!唉 至多8天白乾唄!還能把你怎麼辦呢?如果你想拿回8天工資或者想出口惡氣的話,就報警吧!畢竟生病了也是無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