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超過一月之後公司是不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的。1、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二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2、認定工傷後,再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據鑑定的勞動能力等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樓:皆有可能
1、先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二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2、認定工傷後,再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據鑑定的勞動能力等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3樓:婷凌楠
工傷事故超過一個月後,可以以個人身份去申請工傷認定。
只是有的地方工傷部門規定,超過一個月申報工傷的,醫藥費不給報銷,但是如果評為十級以上傷殘等級,傷殘補助金還是會給的。
具體去問問當地工傷管理部門。
4樓:匿名使用者
超過1個月單位不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但是職工/親屬可以去申請啊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條例規定單位必須在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單位不去的,職工可以在事故發生1年內自行申請,最長是1年期限,超過1年的才不能申請,只能按照人身損害來走。
能不能被認定為工傷,要看你受傷原因、時間、地點等等。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申請工傷認定是自己向勞動局申請還是公司向勞動局申請?
5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申請工傷認定,那麼工傷職工可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自行申請,超出一年的最長工傷申請時效,勞動部門就不會受理該工傷認定申請,該傷者也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
3.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到勞動局申請工傷鑑定的程式是如何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首先,受傷一個月內由公司主動給你申請工傷認定,勞動局認定之後,會通知你去指定醫院鑑定傷殘等級。
如果,如果是公司沒有給你申請工傷認定,那麼久需要你在以年之內到勞動局工傷科申請個人工傷認定。那裡會給你**,然後公司給你簽字蓋章,如果公司不同意,那麼就需要你到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去申請勞動仲裁,這個就比較麻煩了。因為後面的各種賠償都是需要公司配合的,所有搞不好你會經常申請勞動仲裁。
其次,如果公司配合你鑑定了,那麼你要離職的時候,和公司協商賠償就好了。前提當然是你對自己要賠償的各項費用有大致的認識,不要被你的公司給燒了。
如果,你是自己申請的勞動能力鑑定,那麼鑑定結果出來了之後,你就可以到勞動局申請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了。提醒你!一次性傷殘補助按照國家規定,能證明實際工資收入就按照實際工資發放補償,如果不能證明且工資低於公司給你交的工傷保險等級一年平均值,就按照工傷保險 等級的一年平均值發放補償。
這個是相差很多的。比如 ,你工資3000元,而公司是按照1800元給你交的保險,那麼你又不能證明你的工資是三千,且工資卡又是每月給你打1200.其他費用現金沒有證據,那麼國家就會按照1800元/月的標準賠付你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所有,證明實際收入是關鍵哦!
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是公司支付,每年國家在6月中旬會出一個標準,2023年國家就規定,一次性就業補償金為4360元/月,你和公司協商賠償,如果不對就申請勞動仲裁,再不對就上訴到法院。
拿了公司賠償給你的一次性就業補助,並請財務給你開具正規的財務發票,證明公司已經給付你就業補助金,並且在財務發票上蓋財務章,勞動局領的另一種表公司蓋章,辦公室開具離職證明,配合你工傷後的一些鑑定證明就可以到勞動局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7樓:匿名使用者
辦事專案:工傷認定
辦理機構: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機構(見附表)
辦理條件: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從業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
申請主體:用人單位、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
申請時限:
1、用人單位應當自從業人員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 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範圍:
1、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從業人員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申請工傷認定需提交材料:
1、必備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人員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包括初次)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2、相關材料
(1)屬於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
(2)屬於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人單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證明材料;
(3)屬於機動車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結論證明材料;
(4)屬於從事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眾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5)屬於因公、因戰負傷致殘的復員轉業軍人舊傷**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指定醫院的舊傷**診斷證明材料;
(6)委託他人申請的,應當同時提交被委託人的身份證明;
(7)其他特殊情況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工傷認定程式:
1、用人單位、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攜帶上述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效內,向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在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從業人員所在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能力鑑定的申請程式。
3、有關單位和從業人員或其直系親屬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工傷認定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行政機關的上級行政部門或同級人民**申請行政複議。
勞動局不認定工傷事故,到法院起訴行嗎
1.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鑑定程式必須通過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報相關手續,如用人單位不承認與工傷職工勞動關係的,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要求認定雙方的勞動關係。2.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之規定,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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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向勞動局工傷認定,工傷認定後可以先報銷醫藥費嗎?要不要先留下來作賠償證明
asfg是我 工傷認定了後是不能報銷醫藥費的,勞動仲裁後所有費用就都算清了 王元頁 認定後可以報銷 費用,不過最好影印一份 而且因為單位不及時申請工傷認定造成無法報銷費用,是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