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後合同到期,單位有沒有權利解僱我

時間 2022-01-13 22:20:02

1樓:天行者82號

單位沒有權利解僱,如果單位解僱你了,可以去告他.

2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是個勞動合同糾紛。根據規定,員工因工傷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應該給予補償或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不得解僱或單方面解除合同。你已確認單位要解除你的勞動合同後,現在應做的工作是:

一是找當地工會反映情況,請他們出面作工傷,儘量留在原單位工作。

二是找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訴。

三是訴訟用人單位的違法,以挽回你的勞動權利和經濟損失。

3樓:匿名使用者

第二十九條對五級至十級殘疾的職工,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關係,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五至六級殘疾職工,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單位關閉破產時,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七至十級殘疾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工傷醫療補助金,並終結工傷保險關係。

(一)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五級計發五十個月,六級計發四十個月,七級計發二十五個月,八級計發十五個月,九級計發八個月,十級計發四個月。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按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五級計發十個月,六級計發八個月,七級計發六個月,八級計發四個月,九級計發二個月,十級計發一個月。

我出工傷後合同到期,之後因為種種原因又跟我續簽了半年合同,然後解僱我。

4樓:匿名使用者

我理解你的現狀,如果以你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你不能獲得經濟補償金。且因為你現在傷殘鑑定不構成級別,也無法主張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不過以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曠工事項在勞動合同中加以約定,或者以公司明示規章制度形式加以確定。僅僅以口頭方式確認曠工解除勞動合同是不妥當的。

建議你先爭取能夠回去上班,主動與單位聯絡,希望能儘快解決,祝你好遠。

補充:工傷鑑定一般是根據受傷情況,實際檢查只是提供輔助,一般的確是根據醫療記錄以及當時的檢查報告進行審查做出的。不過不排除你遇到的鑑定人員,責任心不強的情形。

至於公司方面,既然目前並沒有與你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建議你按照公司規定提交請假申請,得到相應的批准後,再不去上班,儘早落實你的工傷後續手續。

發生工傷後,如果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嗎

5樓:

看工傷程度,輕傷但沒有殘疾的,可以解除,如果有殘疾,不能。

6樓:在沙漠裡的鯨魚

您好,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工傷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工傷期間可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原工資待遇也是不變的。違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7樓:鄭說說

1.如果是工傷發生或者停工留薪期間勞動合同到期,那麼不能隨便解除勞動合同,而是勞動合同期限順延。

2.如果工傷事故處理後,勞動合同到期,那麼根據等級來判斷和處理。等級低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要發生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等費用。

這些費用,要工傷員工離職,才能辦理。不離職,是沒有的。工傷等級高的,一般是企業繼續用人,不得隨變辭退。

相關費用,有的是公司出,有的是社保**出。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工傷是在合同期內發生的,公司在你沒完全**期間而合同到期解約可向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公司賠償員工工資的%60-300不等,主要是根據當地gdp計算或者按照意外保險賠償標準而定,如果對方拒絕賠償或者因對方干擾勞動局執法,而你可向對方法人所在地或者法人居住地法院起訴訴訟通過立案判定回覆是否需要通過審判庭審理(法定審理普通案件為1-3個月法院不得超過三個月),如果判決下來對方拒絕你可在向執行局申請仲裁如果對方拒絕,法院會凍結名下資產,如果執行局通過中國人民央行檢測到對方有轉移資產的嫌疑,會以拒絕執行仲裁罪逮捕刑事拘留。

我是十級工傷,合同到期後,單位可以辭退嗎

9樓:王元頁

合同到期單位可以不續簽,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標準諮詢參保的社保局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工傷後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合同是否違反勞動法?

10樓:無訟

工傷後單位不續簽合同有補償。

除工傷賠償以外還可以享受單位支付的經濟補償。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在受到工傷後,勞動者一定要運用法律的**維護自己的權益,適時適當地要求賠償和補貼。

工傷後,如果勞動者還在**期間或停工留薪期,用人單位以勞動合同到期為由不續簽勞動合同屬於違法。勞動者除了可以要求支付工傷待遇外,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11樓:韓飛律師

工傷後,如果勞動者還在**期間或停工留薪期,用人單位以勞動合同到期為由不續簽勞動合同屬於違法。勞動者除了可以要求支付工傷待遇外,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2樓:普勝達律師事務所

無論是否是工傷,都肯定不合法,工傷期間是不可以解除合同的,最少要順延至**結束進行傷殘鑑定為止,如被鑑定構成殘疾,單位也無權解除合同,只有自己有權解除,而且還可以要求賠償。建議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3樓:匿名使用者

1.具體要看工傷認定後的傷殘等級鑑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2.單位不續簽合同沒有違反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因為合同到期就自然終止履行了。但要看傷殘鑑定的結果,根據不同等級,有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有用人單位支付工傷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3.要做傷殘等級鑑定,按一至四級、五至六級、七至十級3種劃分,各有不同的待遇。

14樓:陝西木瓜

單位已經違反勞動法.

你可以去勞動局或者工會要求勞動仲裁

可以你得到你**期間的工資和一部分補償金.具體你諮詢下.

15樓:匿名使用者

到當地勞動監察機構投訴,該部門會為你討回公道的!

工傷職工合同到期後單位辭退工傷職工有何補償?

16樓:簡簡單單

如果只是一般工傷的情,合同到期,公司是可以終止合同的,但要按員工2023年開始的工齡,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是果工傷傷殘達六級或以上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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