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單方把員工勞動合同收起來合法嗎

時間 2022-02-27 17:25:28

1樓:北京朗山律師事務所

樓主,你好。

廠方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廠方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降工資,降工資的行為是對原勞動合同的變更行為,根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的變更需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且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法第35條)

廠方的做法是明顯違法的,你可以要求廠方按照勞動合同上原來約定的工資來支付,因為降工資的行為並未取得你的同意;必要的時候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以上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樓:99個盒子

不合法,單位的做法很卑劣,先讓你簽字,又不給你合同。如果到時候仲裁,他可以一口咬定已經給過你,而你可能無法證明自己沒有收到過。原來按照勞動合同法,不簽訂合同的話,需要支付雙倍工資。

現在你的情況比較複雜,不過可以分析下。

首先,沒有單純的試用合同,單位給你的第一份合同就不正規。勞動合同中可以沒有試用期,但必須要有轉正期。試用期的工資應該會低一些,這是單位給你設的第一個陷阱。

但同時也是你的一個證據。

其次,單位沒有給你正式合同和續簽合同,而你又簽字了。到時候單位可能會說已經給過你,並出示他們儲存的簽字蓋章合同。而現在他又無故扣你工資,所以你要明確2點:

1. 當時你籤的合同上,工資待遇是否在簽字那頁,或者合同上蓋了騎縫章,不然單位很容易做出假合同;

2. 如果員工沒有給單位造成損失,一般單位不能隨便扣減員工工資,即使有規章制度,也必須保證你自己知曉(有員工簽名的規章制度)。

以後簽訂合同時長個心眼,蓋章後再籤,以免糾紛。如打算告單位,建議你諮詢勞動仲裁處。

3樓:傻蛋之手

1、勞動合同應該是一式三份,勞動者一份、用人單位一份、勞動局備案一份。

2、無故減薪、降薪是違法行為。

3、與廠領導協商處理,若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亦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4樓:背對的詩

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員工各執一份。

無故降薪屬於違法。

5樓:

不合法,要求發放合同書,並不同意降低工資標準。

6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應當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各保留一份,因此企業不將勞動合同交給你一份是違法的,但法律並沒有規定用人單位不給你一份合同會受到什麼樣的行政處罰或者需要承擔什麼樣的民事責任,因此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站的勞動監管部門反映該情況,尋求他們的介入;至於廠裡給你降工資,除非你違反了明確的規章制度(需你們簽字確認的)所規定的情形(比如遲到早退之類的)而給你扣工資,或者增加購買社保基數而導致你實際所得會減少,否則企業是不能擅自扣減工資的,此類情況你可以先向企業去了解,即他們為什麼給你扣減工資,如果他們無理由或理由不充分,那麼你可以去勞動監管部門反映情況,尋求他們的介入。

不過提醒一下,如果你還打算繼續在該企業工作,那麼建議你最好和企業去溝通、協商解決,否則你一旦去勞動監管部門反映,那麼你以後再在該企業工作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如果你鐵心要維護自己的權益而又不在乎是否在該企業繼續工作,那麼你先回想一下你簽訂上一份勞動合同是何時屆滿?你平時的考勤記錄,工資表等等都需要提前備份,為將來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勞動仲裁做準備。

7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不合法的。勞動合同肯定是勞資雙方都要有的,沒給你的話,你可以和人事部門要的。至於降工資的話,你同樣需要問問原因,我想公司應該會給你個說法的。

8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合法,籤合同和續簽合同以及解除合同都需要雙方同意並簽字。

9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違法 協商不成 到 公司 所在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投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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