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
你的具體情況可參照以下規定: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中有以下規定,
按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但由於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有關約定而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 ,由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違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予辦理。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 :
第四條 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員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3樓:
你的具體情況可參照以下規定: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中有以下規定,
按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但由於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有關約定而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 ,由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違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予辦理。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 :
第四條 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員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是否要支付違約金?
4樓:輝明伍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對勞動者實行專項培訓,且沒有約定服務期。那麼,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裡的勞動合同(包括有固和無固),無需支付違約金。
你只要明白一點就行,在當前就業形式不好的情況下,勞動者是弱者,勞動合同法立法的宗旨就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不是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見《勞動合同法》第一條)。不知我說明白沒有?
5樓:匿名使用者
無論簽訂的是固定期限的還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單方面辭職都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以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約定違約金,只能限定三種情形,即服務期、競業限制、保守商業祕密。
如果籤的是固定期限合同,辭職不用支付違約金,那這固定期限不就沒意義了嗎??
---不能這麼說的。
6樓:
對,勞動法對勞動者給予特殊保護,勞動者解約,只要按照法定程式辦,一般都不必承擔違約責任。
7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法 22 23 條的條款,必須提前30日書面辭職。否則,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不需要支付違約金,這是對員工(弱勢群體)的法律保護
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是不是要支付違約金
9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
雙方簽有合同,
員工單方面提出解約,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信即可。
如果你們在合同中有支付違約金的約定,
當然可以據此要求他支付,
目的是限制她離開。
但如果沒有這方面的約定,則勞動法不予保護。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提前解約,如果你們的合同中有培訓費用支出之類規定的,則可以談違約金的問題,否則你們無法收取違約金。
11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中提及違約金的可以收取。
沒提及的對員工而言是屬於違反合同法,你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機構要求員工賠償你的損失,但這個賠償與違約金是兩個概念!
12樓:北京王晶律師
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職工不用交違約金。但是職工此致需要提起一個月提出並做好工作交接。
13樓:超正義吧
可以離開,但是必須提前1個月與用人單位提出要辭職。勞動合同上沒有規定的,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14樓:海警
1、關於員工辭職要違約金的問題,要看你們雙方的勞動合同是否有約定?
2、有違約金約定的,可以索要繳納以後可以走人;
3、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員工辭職需要提前30天交辭職書;
4、至於你找不到合適的人選頂替她的崗位,是你單方面的事情,和辭職員工走人無關。
15樓:犯賤的豬豬俠
不可以,除非勞動合同中有服務期條款。勞動者主動辭職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僱主,這段時間法律已經給你們尋找替代者的時間了。
16樓:
勞動合同未到期,作為勞動者應當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此種解除叫做預約解除,是勞動者行使勞動法賦予的法定解除權。不用支付違約金,也不用等到用人單位找到頂替她的人。
但如果對方未提前30天通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其賠償損失。 這裡要注意,損失的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而不在勞動者,所以如果你要求勞動者賠償就要舉證證明損失的數額和因果關係。
員工單方面解除已簽訂的固定期勞動合同是否需要交違約金?
17樓:通仁睦雨珍
除了兩種情形外,員工單方面解除已簽訂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不需要交違約金。這兩種情形是:專項培訓和競業限制保密。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五條規定:“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附: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多少違約金的問題
18樓:
廣東胡律師:
1、根據上海的相關法律規定,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除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可以約定勞動者違約金之外,其餘任何名義的違約金都屬違法,上海沒有特別的約束,以《勞動合同法》為準;
2、單純公司原因辭退員工按《勞動合同法》經濟補償金是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六個月一下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兩年的合同,不管是第一年還是第二年,個人辭職都得不到經濟補償;單位辭退,第一年可以得到1個月工資的補償,第二年可以得到2個月工資的補償;
4、用人單位可以對勞動者約定進行競業限制,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協商。
19樓:匿名使用者
1.按你寫的勞動合同沒簽這一條,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08年1月以後每個月發兩倍的工資,滿一年(已經過了09年1月),公司還要籤無固定期合同;
2.按最上面你寫的兩年協議,應該是應屆生去的公司,那麼一般協議法律是不支援的,也就是提前一個月交離職單,就可離開;如果有專門的培訓又是大公司來的話,依法按你服務期服務時間折算扣除,舉例,5000的違約金服務兩年,已服務1.8年,則需繳納0.
2/2*5000=500元
3.國家法律沒有規定競業補償金的額度,但你籤的勞動合同裡是多少就是多少(你簽了就生效別人也沒辦法),法律也有規定競業限制上限2年(每個月都要給你補償金)
4.公司辭退你的話,符合法律要求,且非你工作能力問題,
賠償0.5倍(0.5年內),1倍(1年內),1.
5倍(超過1年,不到1.5年)2倍(超過1.5年,不到2年)基數為上12個月所有收入(含加班費/獎金/各類通訊食宿補貼等,稅前沒扣保險的)之和/12 公司非法辭退還要*2
未提前一個月通知 再給1倍 ,基數為上個月所有收入(含加班費/獎金/各類通訊食宿補貼等,稅前沒扣保險的)
本人在世界500強企業(不方便說具體哪家)人力資源部工作多年,親自裁員超過500人,每年集團裁員過五萬人,應該可以幫到你。
20樓:周律師說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約定中,嚴格限定了違約金的約定條件,規定單位只有在“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這兩種情形下,才能設定違約金。
也就是說,除非勞動者在約定的培訓服務期滿前離職,或違反了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的約定,否則勞動者無需向單位支付任何違約金。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21樓:偷你手機
理論上是不該給。但如果你男朋友沒有書面的辭職申請,也沒有公司批假的申請就會麻煩了,公司這樣就可以認為他違約了。不知道他合同裡具體條款是怎麼寫的。
22樓:柏律師
北京博融律師事務所
沒有法律依據!
以上回答僅根據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斷,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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