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我國只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冷靜期只是在協議離婚中涉及,訴訟離婚時不涉及的。如果您不想等離婚冷靜期,您可以選擇到法院起訴,進行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就是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準備好離婚訴訟材料,需要先進行立案,然後**審理,最後拿到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相較於協議離婚,訴訟離婚更多的解決夫妻間有爭議的問題,如是否離婚、財產分割多少、子女撫養權歸誰或債務該如何承擔等問題。
因此,如果夫妻對於上述問題產生分歧,且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那麼就需要採取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鑑於您目前的情況,如果對方同意離婚,對財產、子女、債務問題已經協商好,您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離婚。等調解員通知後告訴雙方沒有爭議,直接拿離婚調解書。
需要注意的是,作為男方,訴權是受到部分限制的。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起訴離婚。如果協商一致,在此期間可以讓女方起訴進行調解。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2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離婚向躲過冷靜期沒有辦法因為是民法典規定的法律程式
3樓:仵雲飛
這個應該是不可能的,每個離婚的人都要經過冷靜期,除非兩個人協議離婚。
4樓:揚善舉做人
離婚必須經過法律效應。按正常的程式走。這個法律也是為了婚姻法人的權力制定的。走彎路是不行的。婚姻問題,結婚離婚都要冷靜一下。不可盲目行事。
5樓:衣祥
沒有因為這是國家政策除非一方突然離世
現在離婚,想要不經過離婚冷靜期,有沒有辦法?
6樓:仙女可愛到炸
一、《民法典》規定的「冷靜期」屬於強制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這條法律規定的意思,從2023年開始,夫妻雙方就離婚事項協商一致後,兩人前往婚姻登記機關遞交離婚申請,需要本人親自辦理不能委託他人。遞交離婚申請後的30天為「冷靜期」,30天到期後,雙方再一塊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結婚證。如果在冷靜期後面的30天「領證期」內不領證的,申請作廢。
這條立法的初衷,就是讓一些頭腦發燒提出離婚的人群「冷靜」一下,再重新考慮離婚的必要性。立法機關的本意就是想過這項制度,給逐年增長的離婚率降一下溫。
立法的初衷是好的,但也給一些「正當」離婚人群帶來一定的麻煩。原來是當天申請當天領證,現在不得不至少跑兩次婚姻登記機關,還要至少等待31天才能領到離婚證。如果一方因故或者故意不到的,前期的努力都白費了。
如果雙方戶口都不在本地的,那就更麻煩。
二、「冷靜期」只適用協議離婚,不適用訴訟離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分為登記離婚(也叫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雙方就離婚事項達成協議的,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當然也可以訴訟離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執意要離的,或者因財產分割、孩子撫養問題無法協商的,只能訴訟離婚。
根據民法典規定,離婚「冷靜期」只適用於登記離婚,一般不適用於訴訟離婚。為什麼說「一般」呢?因為在有些省市也在嘗試給訴訟程式中加入「冷靜期」。
如《廣東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程式指引》就有此類規定。
三、如何繞行「冷靜期」?
前邊我們講過了,「冷靜期」在登記離婚程式中是強制規定,要想繞行只能訴訟離婚程式中找辦法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四十五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堅持不願調解的,應當及時裁判。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但不應久調不決。
在訴訟離婚程式中,調解是必須的前置程式。夫妻雙方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的,完全可以利用這個「前置程式」,來達到快速離婚的目的。
1、一方到法院提交離婚材料後,法院不先立案,而是會出具一份訴前調解告知書,有的法院不出具訴前調解告知書,但會給一份接收材料清單,用來證明法院已經收到起訴材料。接著,立案庭把案卷材料轉交給調解員。調解員會與男女雙方約定一個時間到法院接受調解。
夫妻雙方按原來商定的意思,接受「調解」,法院出具調解書就ok了。這個調解書也就相當於離婚證了。
2、利用這個前置調解程式,究竟多少天能達到離婚的目的。這個是不確定的,主要取決於當地法官的辦案效率了,一般情況下最遲不超過一個月就會進入調解程式,有的地方一週內就會進入調解程式,十天就可以拿到調解書。
3、有的人會認為,時間這麼不確定,還不如等協議離婚的「冷靜期」方便。對於這一點,那就看當事人如何考慮了。如果在「冷靜期」內一方變卦,等待的時間不是全浪費了嗎?
還不是要來法院打官司!即便雙方在調解過程中時間會有推延,也不會比協議離婚長几天,況且案子已在法院,調解不成的可以進入直接審判階段。
7樓:為你執著
現在離婚一定要經過離婚的冷靜期,因為離婚的冷靜期很重要,在冷靜期之內,你們雙方都要靜下心來好好想想,看對方到底值不值得你們付出,看你們到底還有沒有感情,如果你們還有感情的話,相信你們不會輕易離婚的,畢竟一輩子相愛不容易,所以你們一定會好好珍惜的。
8樓: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的就這麼急嗎?就算不能一起走下去也不急這一個月吧,
9樓:
沒有。這是法律規定。
現在離婚想要不經過結婚冷靜期,有沒有辦法?
10樓:一粒米折腰
想繞過冷靜期,唯一的辦法,訴訟離婚,雙方都同意,法院走調解程式即可,無需**審理。
11樓:陳小嫿
必須有冷靜期,你這麼著急離婚嗎?
冷靜期是給雙方一個緩衝的機會,畢竟結婚不是件容易的事,不能兒戲。
同樣離婚也要慎重,如果有孩子更應該慎重!
12樓:匿名使用者
有啊,相互協商,都同意了就可以去民政局了吧。打官司才需要冷靜期的吧?
13樓:在大大蘋果樹下
好像有暴力傾向一些的 不需要冷靜期吧
1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的,誰能有辦法改變!
現在離婚有一個月的冷靜期嗎,有沒有詳細的講解?
15樓:法律人張大炮
很多人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結婚之前甜如蜜,結婚之後變成了仇人。如果感情確實破裂了,要去辦理離婚手續。國家為了應對越來越高的離婚率,對離婚的程式作了一些改動和規定。
其中就有大家討論最多的離婚一個月的冷靜期。那麼冷靜期是什麼意思呢?
一、什麼是冷靜期?
冷靜期又被稱作為反悔的時間,具體的意思是兩人協商離婚之後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從登記離婚的那一日起,往後推遲一個月,在這一個月內,任何一方如果有反悔的想法都可以向民政局提出終止之前提出的離婚程式。當然了,一個月就是通俗的做法,最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二、冷靜期的好處。
通過上面的解釋,大家應該能看出來了,冷靜期就是給你一次反悔的時間。在實際的生活當中,很多人離婚只是衝動的想法,可是雙方又挨不下面子,只能硬著頭皮去辦理了離婚登記。可是離婚之後甚至還沒有滿一個月就已經後悔了,可是實際的婚姻關係已經結束了。
為了避免這樣的悲劇發生,國家制定了離婚的程式。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確實挽留了很多的家庭,避免了悲哀的事情發生。
三,離婚的方式。
前面說的冷靜期主要是針對協商離婚的。如果婚姻確實已經走到盡頭了,不得已想離婚結束這段法律事實的婚姻主要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比較常見的協議離婚,就是雙方商量好了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第二種是訴訟離婚,通過訴訟的方式讓法院判決離婚。
這類的離婚方式通常存在矛盾,例如撫養權的問題,財產分割的問題,以及是否離婚的問題等等。
俗話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兩人走在一起就是緣分,沒有什麼問題是過不去的坎。面對婚姻的問題一定要冷靜。
16樓:r先生看法
回答是的,有冷靜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17樓:生活幫答主
現在辦理離婚的確有一個月的冷靜期,這也是為了防止夫妻倆因爭吵或矛盾。導致情緒激動不理智,而辦理了離婚登記。等到冷靜下來,以後後悔就來不及了。
所以出於人性考慮。設定了一個月的冷靜,期在冷靜期之內,如果反悔,那離婚辦理就是無效的。依然為合法的夫妻。
如果超過一個月冷靜期。那你們辦理的離婚手續就正式生效。所以建議婚姻大事一定要慎重的考慮。
離婚冷靜期已經來了!那離婚冷靜期不想冷靜怎麼辦?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想冷靜的話,雙方可以選擇前往民政局進行離婚,他們雙方擁有自主選擇的權利,當他們不想等就能說可以前往離婚。
19樓:小自信
可以直接申請離婚,希望民政局對他們的事情給予一定的解決,讓他們不要互相牽扯。
20樓:仰望
多此一舉。首先心不在一起了,各自的習慣.生活方式趣味性及各層面都嚴重背離。這種前題下夫妻之間才會萌生』離」。人生沒有倫回不想遷就的活著其實才是一個有個性的人應該去追求的!
21樓:如意隨行就好
這個是國家規定的,想要離婚必須要有一個月的冷靜期,再決定是否繼續決定去離婚,那麼你的態度其實已經很明顯了,就可以讓兩個人分開不,不經常在一起,等到一個月以後再去辦理手續就可以。
22樓:兔領地
冷靜期挺好,我一朋友,女,和她老公去申請了離婚,這一個月男方確實有所改變,之前說了多少次毛病不改就離婚,男方壓根沒當回事,和朋友說嚇唬誰呢,這下真被嚇唬住了
23樓:
分居兩三年了,要離婚還得跑兩趟,實在麻煩,特別是兩地分居這種
24樓:小雅
我身邊有這樣的人把孩子媽媽說的不怎麼好,結果孩子長大了知道真相之後不認他了。所以張不管對還是錯這樣的行為我個人很反感
25樓:是吧怕我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冷靜期夫妻如發生暴力,造成對方**怎麼辦?
26樓:你真的好嘛
那就應該痛快一點,雙方儘快離婚,不要產生任何糾葛,這樣才是比較灑脫的做法。
27樓:愛小樹苗
如果不想冷靜的話也要過了冷靜期才能夠辦理離婚手續,這是我國現在的法律規定。
28樓:藍藍頭大容易爆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先瘋狂買奢飾品
29樓:柏逸
太無語了,這就是讓男人家暴,讓女人自盡的法寶
30樓:愛小樹苗
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及時的和對方溝通,而且也可以通過法律的方式來解決。
怎樣能直接跳過離婚冷靜期,離婚可以跳過冷靜期嗎?
不想經歷冷靜期只能選擇訴訟離婚,但協議離婚需要,我國最新制定的民法典規定了冷靜期制度,即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30日期限屆滿後的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所以協...
現在推出離婚冷靜期,這個政策有必要麼
所以說,我覺得這種離婚冷靜期還是非常的不錯的,至少能夠給大家一個時間想清楚,而不是衝動之下離婚,之後又去後悔去了,大家還是要想清楚的。我認為這個政策很有必要。因為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選擇離婚,很多人都是一時衝動,結果讓孩子缺失了一位重要的親人,設定離婚冷靜期能讓人們更理智地對婚姻作出選擇。在我看來推出離...
提交離婚訴訟書遭丈夫暴打,離婚冷靜期真的還有必要嗎
七仔愛吃麵 離婚冷靜期主要是針對那些因為一時的衝動,從而去民政局離婚的夫妻。但如果是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的話,其實冷靜期並無存在的必要性,因為結果也是一樣的。但整體來說,離婚冷靜期還是有存在的必要性的,因為這也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衝動離婚率。01 衝動離型的夫妻需要冷靜期來調和現在年輕人都很浮躁,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