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喜氣東來福滿門
不想幹,再重找工作,何必浪費時間自尋煩惱。
2樓:廈門音響老林
為什麼要告呢,拿到屬於自己的工資就可以了啊
3樓:安巨集偉安瑩
可以向勞動局舉報,或掛12333諮詢投訴
4樓:草民學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82條、用人單位超過1個月未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
因此,舉報用人單位不簽訂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但是你需要確定一點的是,客觀事實與你能夠證明的客觀事實未必一致所以,你應當設法蒐集到足夠證明你在該企業工作超過1個月的客觀證據可以向對方主張雙倍工資。
但是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是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如果你能夠證明對方的相關工作制度違法勞動法 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
你可以依據該法38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你可以依據該法38條其他款解除勞動合同,此種情形解除合同 不必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你不能用該法38條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你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提前一個月,那麼你可能還需要在該企業工作1個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已經幹了月現在不想幹了可是公司還壓我多月的工資我先在
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違法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
我在超市工作,試用期是兩個月,我幹了多月了,現在想辭職,我和公司籤的是勞務派遣合同
簡簡單單 1 在一個超市工作,試用期是兩個月,我幹了一個多月了,現在想辭職,派遣合同的員工,也是可以依法辭職的。2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
我在中鐵上班,很沒意思,永遠沒假期,不想幹了,大家給點意見吧
一 其實有很多人早想著去你的位置去上班,因為他們看好你的位置,如果你走了正好讓沒有理由讓你走的上級 給其它人安排這個工作,這可能是你身在福中不知福吧 二 沒有假期這是相對的,現在勞動法有規定,職工有享有休息的權力,只要你自已去爭取 三 如果你的能力很高的話,這可能是大材小用了,你可以找一個你想要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