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說,最次的就是法律解決。與房東法庭對峙,這是你的權力。
其次,兄弟,你可以看我回答過的問題,不是我勢力或者是自我懦弱,在中國有很多事情法律往往是個最後的途徑,而且鬧到法律形成對峙往往很難看,而且往往處於弱勢的一方會付出更大的成本,有時候就算贏了也僅僅是付出了時間金錢卻只得到了個結果,你贏了,其他的你就別尋思了。所以我建議你跟房東協商,跟他協商,解決辦法,要心平氣和,畢竟你還住在房子裡,否則你就不搬。再就是實在不行就找當地的仲裁部門尋求幫助,這也是走向法庭前的最後一步了,或者可以尋求律師,然後告訴你們房東,我要告你了。
這幾步有個特點,第一,千萬不要發火兒,這個解決不了問題,畢竟你是弱勢,第二,拿出來的合同一定得是影印件,如果原始合同損壞,那你就麻煩大了,或者交涉過程房東故意毀壞那你可就上火。
再就是房東是當地人,家庭背景之類的,還有法官有時候會偏向本地人這些都是你需要考慮範圍之內的,但是協商之類的過程要一步步走,咱中國就是這樣,沒辦法的。
2樓:心冰
簽過合同就按合同上的違約金賠償嘍.合同上一般都有違約條款,不過能協調就協調解決嘍!畢竟房產也不是有意的.溝通萬歲!
3樓:匿名使用者
有簽過合同嗎?有的話可以理論一下。如果只是口頭的協議,那可能不太好辦。畢竟誰都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過現在的房東確實很可惡,經常搞這種事。
4樓:張瑩律師
買賣不破租賃,無論房主換成誰,只要在租賃合同的期限內,你們可以繼續租住。
如果房主仍要強行解除合同,你們可以協商,讓他給予你們一定的寬限期,並免除部分的房租。
祝你能順利解決此事。
5樓:匿名使用者
房東無權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構成違約,違約要承擔的是違約責任。
第一,要退還房租,二,要賠償你這四個月可能的損失。如找房的費用和新租房的的租金。
6樓:中顧法律網團隊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出租人要解除租賃合同要提前通知租賃人,給予租賃人適當的時間尋找新的的房屋以便搬遷。對於你房東的行為,由於其沒有提前通知,房東的行為侵犯了你的權利,可主張在合理期限內繼續居住,並主張房東返還已預付的剩餘月份的租金,並賠償因他違約所給你們造成的損失。如果當初租賃房子時,已約定違約條款,可依租房合同解決。
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
7樓:申星緯
案情簡介: 王某與劉某於2023年2月1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王某向劉某承租禾祥西路一店面,月租金5000元,租金的有關稅費全部由王某承擔,合同租期五年,至2023年2月1日,每半年付一次租金3萬元,於合同簽署之日起生效。王某還應向劉某交付押金人民幣1萬元。
合同生效後,雙方開始履行合同,王某依法向劉某支付了半年租金及押金共4萬元,並開始承租該店面。合同履行過程中,王某因經營不善,遂欲提前終止合同,經與劉某協商不成。王某認為,合同中「有關租金的稅費全部由王某承擔的約定」,違反了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及稅法,劉某逃避納稅義務,顯失公平,且該合同未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故合同依法無效。
另合同中還約定「如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應賠償對方一個月租金,」故王某有權要求立即終止合同,由劉某返還王某租金及押金,故2023年7月1日,王某向法院起訴,要求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並由劉某返還其1個月的租金及押金15000元。庭審中,劉某堅決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王某繼續履行合同。法院經審理,最終駁回了王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律師評析: 就本案來看,存在以下幾個爭議的問題: 一、《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1.租賃合同沒有登記是否無效? 根據《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凡是有下列五種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合同法的司法解釋對違反強制性規定,又做了進一步的說明,即只有在違反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及***所制定的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才可以作為認定合同無效的標準。《廈門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雖然有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及繳交房屋租賃收益金,但該規定僅屬於地方性法規,不能作為認定合同無效的依據,故王某的合同沒有登記,因此合同無效的主張不能成立。 2.合同約定租賃的稅費由承租方承擔是否無效?
根據廈門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及稅收法規,房屋租賃應繳納流轉稅及租賃收益金等稅費,但在不影響國家稅費徵收的前提下並不排除合同雙方當事人可對稅費的承擔義務進行約定,這是合同雙方當事人意思自治的體現,並不存在偷稅漏稅的問題,當然該種約定不能對抗稅收徵管部門依法向劉某徵稅的行為。但如王某沒履行交稅的義務,而國家依法向劉某徵收後,劉某亦可以憑合同規定向劉某進行追償要求其履行合同義務。 二、王某是否能以承擔一個月租金的違約責任作為解除租賃合同的代價或條件?
本案中,王某以合同中有約定「如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應賠償對方一個月租金」為由,認為其只要承擔了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後,即可解除合同,其已經交了6個月租金了,現合同僅履行了四個月,扣除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後還可要求返還一個月的租金。 《合同法》第94條規定,只有在下列五種情況下,當事人方可以解除合同,即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根據《合同法》的促進交易、維持市場經濟穩定平衡的立法原則和精神,在合同仍可履行的情況下,合同一方顯然是不能以自願承擔違約責任作為解除合同的條件的,否則合同秩序、經濟秩序將因此失去一貫性和穩定性。
而就本案看,合同中約定的「如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應賠償對方一個月租金。」僅是對違約方義務的一種約定,並不意味著賦予一方違約的權利。王某把違約義務條款當作違約的權利來行使,顯然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援的。
綜上,筆者認為,在房屋租賃關係中,出租方與承租方一方面在簽約時充分明瞭自己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另一方面在合同履行中,亦要正確的理解和行使自己的權利,而不要曲解合同及法律,濫用訴權,浪費不必要的時間和精力。
單方面違約租房合同要如何索賠?
8樓:匿名使用者
合約少於六個月,此屬於不定期租賃,出租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如果超過六個月,單方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索賠如下:
違約責任
《合同法》規定: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第一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第一百一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一百一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一百二十條 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如果承租人不需要再使用房屋,可以轉租他人,這是合法的,承租人的轉租權
我國《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轉租租賃物須經出租人同意。轉租與債的轉移不同。轉租期間,承租人與出租人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不履行對租賃物妥善保管義務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負賠償責任。
承租人未經同意而轉租的,出租人可終止合同。
對方欠錢不還,農村有一套房子,我們能強行入住嗎
如果對方欠你的錢到期不還,建議你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不要採取極端方式。你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向他發出支付令,令他還錢。申請支付令在訴訟上叫督促程式,適用於金錢債務和有價 債務,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應該明確,債權人有比較充分的證據,如有欠條 借據等。並且,一方是單純地享有權利,另一方是單純地負有義務,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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藩尚 你要搞清楚魚兒結婚是男方給了套房子,有沒有寫清楚或者那個那個房子?有沒有,李霞,那個蘇念字據或者房產證寫的誰的名字,這些都很重要,如果是,什麼都沒寫,房產證又是南方的,那麼,他要回你就沒有辦法了,如果是寫好你女兒,嗯,那邊寫好,別給你們的或者寫你們的名字,房產證辦理,們,這個道士,可以,屬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