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的房子,婚後加了女方名字,現在女方因為男方是媽寶男受不了要離婚,請問女方能分到一杯羹嗎

時間 2022-03-29 16:00:03

1樓:秋梵清韻

男方如果在婚前做過婚前個人房產鑑定證明,離婚後,女方是分不到一杯羹的。

2樓:松下海原

夫妻之間的財產是平均分割的,何況是加了你的名字。但是因為對方是媽寶男就離婚,讓人不可思議,婚前在幹什麼,難道不能看出男方是媽寶男麼。既然嫌棄男方而離婚,為何還想著要分割男方的房產,感覺你好絕情心狠。

3樓:喵喵寶媽

嗯,你可以獲得房子婚後還貸款的部分。

具體的法律細節,建議你還是諮詢相關專業律師,畢竟現在婚姻法一改再改。

4樓:s陶瓷杯

既然是自己嫌棄他,而房子又是他的婚前的,加了名字可以分。女方自己憑心而論,要不要呢?適可而止

5樓:

房子雖然是男方婚前買的,但是婚後又加上了你的名字,那就屬於你倆的共同財產,離婚之後要分給你一半的財產,如果你出現在你的問題上,結婚時間又不長,那可能分給你的財產要少一些了

6樓:欒清懿

應該能分到因為加了女方名字,屬夫妻共有財產,女方提出離婚分得要少一些

7樓:俟微皖

這個最好去諮詢律師事務所

8樓:

如果男方有做婚前財產公證,女方就得不到,如果沒有女方就能得到一半的財產。

9樓:恭喜

應該是可以的吧,因為女方的名字也在上面,這個具體的應該去請教律師,畢竟這樣的事情是有法律明文規定的

10樓:王6勇6智

能,應該是的(=^^=)

老公婚前的房子,後來婚後加了我名字,現在離婚我能拿到一半嗎?

11樓:xu忘不掉過去

既然是你老公婚前的房子,婚後自願加上你的名字,這就屬於贈與的關係。現在離婚了,當然是可以對房產進行分割的。

12樓:來自步行街喜滋滋的袁紹

如果他是有證據證明這棟房子是他婚前全款買的,而不是婚後共同貸款還錢的,那麼就沒有你的份,你拿不到一半,如果是婚後你也參與了還貸,按揭那就肯定可以拿到你的那一份的一半。

13樓:易書科技

可以。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共同財產為共同共有。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14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屬於個人財產,但婚後產證上新增女方名字,視為對女方的贈予,離婚時應做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15樓:

既然要離婚∵何必去想分房子呢。寧外找一個還是有房子的;要財產的話離婚就難了

16樓:妞妞兒

如果離婚你可以得到賠償金是嗎,我也不知道。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產證上加了女方的名字,離婚後,女方有一半財產嗎?

17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房子本來是男方的個人財產,但由於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將被視為贈與,房子的屬性,也從個人所有,變為夫妻共有。離婚時,女方有權分割屬於自己所有的一半產權。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婚前買的房算男方的,如果你幫他一起還貸,房產證上有你名字,那可以得到一定股份。

19樓:透明的玻璃杯

按理來說是有的…但考慮到感情問題,看是誰的問題,按比例來吧!

20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因為房產證有她名字,說明佔有人有她

21樓:手機使用者

結婚證合法就必須有(無可否認)

22樓:

有,一定有,可能是全部

男方婚前買房,婚後加女方名字,如離婚房子是否屬於共同財產,如何分配?

23樓:子不語的無奈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結合你所述是事實,如果離婚時雙方對該財產處理達不成一致,法院很可能為判決房子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只是婚後共同還款部分及按照還款本金佔總房款的比列補償房屋增值部分.

一直以來, 我們國家都有明確的規定,如果夫妻雙方已經自己協商好了要離婚,按照他們各自協商好的財產進行分配,夫妻雙方都沒有什麼意見之後,直接去辦理離婚手續就可以。

那如果是其中有一方不願意簽字,那就要向法院去起訴。法院就會根據相關規定的分配方法幫他們判決。

那如果是在結婚之前男方自己買的這些東西,在離婚時要朝廷財產分配,就全部都屬於男方,沒有女方的份,另外,婚前你出的部分首付,可能會被認定為借款,由男方償還。

婚前財產,是一個法律名詞。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引者注:此處十

七、十八條即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多數情況屬共有,婚前財產及其它一些符合條件的屬一方所有)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屬於共同財產。

離婚房產分配方法,因房子的購買方式的不同,分配方

法也不同: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若房子是一方當事人婚前全款購得,婚後新增另一方名字,視為贈與登記雙方名字後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對共同財產分配的方法與原則: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5樓:深圳周玲英律師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結合你所述是事實,如果離婚時雙方對該財產處理達不成一致,法院很可能為判決房子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只是婚後共同還款部分及按照還款本金佔總房款的比列補償房屋增值部分,算下來的話增值部分可能獲得的補償比列可能很低。另外,婚前你出的部分首付,可能會被認定為借款,由男方償還。

26樓:世博家園

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歸一方所有。婚後財產歸夫妻雙方所以。

27樓:風吹一臉

如果不加名,婚後還貸部分無論是誰交的,都算夫妻共有,婚後房產升值部分也算共有,以後離婚分割,產權會判歸登記所有人(同時因房產而產生的債務也是),但是必須對另一進行經濟補償(婚後還貸部分和升值部分)。

如果加名,房產證沒有註明份額的,一般均分。加名屬夫妻析產,不需繳個稅,也不算交易。費用不會很高的,不過因為是抵押貸款的,加名必須經過銀行同意(增加你為共同還貸人),或者還清貸款解除抵押。

28樓:翠沼

最好不要加名字, 加了名字你也算二套房了。 以後買房的話會交很多的稅費。 當然 加上你名字的話就是共同財產,如果沒有加名字的話離婚是你老公付貸款。

當然房子和你也沒關係了。 如果兩個人的名字的話就可以商議,如果要分的話共同把房子賣掉, 然後一人一半

29樓:安純子

在婚前沒有做財產公證,婚後你加上名字,是屬於共同財產的,不過還是不希望你們討論離婚的事情哦,

費用不用多少的,順利的話幾十塊,不順利幾百塊的,反正不多,去的時候帶上證件等,就可以的

希望可以幫到你,如果可以,更希望採納,謝謝。

30樓:匿名使用者

千萬別加名字

下面說得都是廢話,我簡單說下

婚前婚後,房產證只有你一個人名字時,離婚該 房就全歸你。

婚前,你一個人出資買的或者 父母給你買的,都屬於你家的,但如果加名字則視為贈與。

婚後也一樣,你婚後加老婆名字,預設你是贈與她一半的。所以不能寫。

新婚姻法很多人都錯誤認為,加名字也沒事,只要房子是你一家買的,這是錯的。

新婚姻法只是強調婚前財產,歸各人所有,不讓一些騙婚的分你婚前一個人買的房子。

但是如果婚後,你把你老婆名字寫上去了,這個行為算是贈與,新婚姻法可不會管。很多人包

括女的都喜歡說婚後寫名字也沒用,因為新婚姻法規定了。這種不是小白,就是**。既然沒

用,又為何一定要加上去呢。建議不要加,除非你不在乎贈與她一半。

31樓:匿名使用者

出首付的證據有保留嗎 ,能證明就可以說明這個是屬於婚前兩人合資購買的財產,首付部分有證據的按比例分割,比例過少屬於劣勢。加名的時候公證份額女方多一點較好,否則離異後,產權很可能不會分給女方,只能對女方婚後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結婚前男方買的房子寫的男方名字,結婚後應女方要求,新增了女方名字,離婚後房子歸誰

32樓:匿名使用者

加了名字就是共有了,均分。

33樓:反正都是麻煩

有幾個人的名字就得幾個人分

男方婚前買房,婚後加上女方名字,離婚後房產怎樣分割? 10

3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屬於共同財產。

離婚房產分配方法,因房子的購買方式的不同,分配方法也不同: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若房子是一方當事人婚前全款購得,婚後新增另一方名字,視為贈與登記雙方名字後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對共同財產分配的方法與原則: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男方婚前貸款買了房子,婚後加上女方的名字,如離婚房子是否屬於婚後財產,如何分割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

婚前女方的房子,婚後男方遷戶口成為戶主,女方戶口不在此處,離婚時男方有權分房產嗎

這個和戶口無關。如果婚後男方沒有在房產證登記中登記上自己的名字,那麼該房產依然是女方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男方無權分配 戶口與財產沒有關係。房子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男方無權分割。離婚有兩種方式 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離婚解決三個問題 是否離婚 孩子的撫養權 財產的分割問題。如果雙方對上述問題協商一致,...

女方婚前買房只寫女方名字,婚後雙方還貸,男方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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