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明確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非法拘禁四小時涉嫌構成非法拘禁罪,要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2樓:不見得都懂
沒有觸犯刑法,刑法規定必須超過24小時才有可能構成非法拘禁罪。一般為索取債務採取必要手段的,不宜認定為犯罪
別人把我拘禁8小時算違法犯罪嗎?
3樓:匿名使用者
涉嫌非法拘禁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非法拘禁他人多長時間算犯罪
4樓:華律網
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非法拘禁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對於非法拘禁的行為如果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也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進行治安處罰。
圍繞本題問題,非法拘禁持續達到24小時就可以刑事立案。刑事處罰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5樓:匿名使用者
非法拘禁,實施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即構成犯罪。
在司法解釋中,對構成非法拘禁有時間要求的,只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涉嫌非法拘禁的,超過24小時認定為罪。其他無時間要求。
6樓:
您好!非法拘禁他人滿24小時就構成犯罪。謝謝閱讀!
非法拘禁他人多長時間構成犯罪
7樓:萊水美樹
因犯罪主體性質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是國家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對他人實施的拘禁的話,要超過24小時才可以;若是普通公民的話,有要分析非法拘禁的理由,是正常的債權債務關係,還是為了賭債等不合法的債務關係,等等。。。相對來說,哪怕是為了合法的債權,並且絕對保證被拘禁人的人身安全的話,也不應超過3小時。
當然,作為律師,從法律和維護個人權益的角度考慮,是堅決反對非法拘禁他人的,哪怕是一分鐘。
8樓:賞健奉音華
超24小時就是綁架了,非法拘禁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了,不過如果你是事後報警,而且證據不夠的話,我建議你還是省省吧,現在是講究證據的社會,沒證據,警察也幫不了你。
9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小時都是犯罪。。。。。。。。。。
扣留幾小時算非法拘禁 30
10樓:華律網
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非法拘禁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對於非法拘禁的行為如果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也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進行治安處罰。
圍繞本題問題,非法拘禁持續達到24小時就可以刑事立案。刑事處罰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首先,你的問題問的有點矛盾,所謂非法拘禁就是指,採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所以成立非法拘禁不在於它的時間長短,只要是非法限制或者剝奪了他人的人身自由,就成立非法拘禁。
其次,非法拘禁的時間長短是對社會危害性的大小和行為的嚴重程度有關,如果成立犯罪的話,那就跟定罪量刑有一定的關聯,當然,關於定罪量刑這只是其中的一個考慮因素。
綜上所述,如果行為人是非法對你進行了扣留,那麼就成立非法拘禁。不論時間的長短。
望採納為最佳,謝謝。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公安局的話 不算**是老大嘛!一般不超出24小時都不能算是非法拘禁
13樓:匿名使用者
非法拘禁沒有時間限制。在法律上只有是對個人人身自由的侵犯即可。只有地理範圍的考量、手段的考慮,沒有時間考量。比如拘禁在大陸、臺灣是否構成拘禁,還是拘禁在一間屋才算拘禁。
但是實踐中會考慮對加害人是否自力救濟、被害人過錯、習慣、風俗等對權利的合法限制因素。
14樓:馬二使
沒有打人沒有罵人,只是把人叫來做了十小時,算不算非法拘禁?
不是公安機關的人,他人把人非法拘禁幾小時構成犯罪
15樓:三觀不正戴刁纏
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但是過短的情況下是不構成犯罪的,只能算作非法拘禁行為。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 公民的身體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產、生活和學習的保證,失去身體自由,就失去了從事一切正常活動的可能。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以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為內容的人格權,亦即在法律範圍內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自己身體行動的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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