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李家思
訂金?定金?概念及法律後果不一樣!
一、定金的法律屬性
定金是指為擔保合同債權的實現,雙方當事人通過書面約定,由一方當事人向對方預先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方式。目前我國現行法律中對定金的規定主要有《民法通則》第89條、《擔保法》第二章、《合同法》第115條、116條、128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單從擔保的角度看,定金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徵:
1、定金擔保是有懲罰性的,《擔保法》第89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預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著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其中「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和雙倍返還定金」的規定都是定金擔保的懲罰性的具體表現。
2、定金擔保的主體具有特定性。即債務人只能自己為自己提供債的定金擔保。這種擔保方式較為便捷,較為有效。
3、定金擔保的標的物具有特定性。即法律規定為金錢的償付。
4、定金擔保有最高限額的規定。《擔保法》第91條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擔保法解釋》第121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5、定金具有雙向擔保功能,這是定金擔保優於其他擔保方式的突出特點,儘管只是一方當事人為一定金錢的給付行為,但定金擔保可以約束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約,均可適用定金罰則。
6、定金擔保適用範圍僅限於合同之債,而不適用於其他債的擔保或者作為反擔保。而且多為合同雙方當事人無法同時履行而僅能先後分別履行債務的情形,一般給付定金的一方應為依約承擔金錢支付義務的一方。
二、訂金的法律屬性
訂金也屬於金錢質的一種,但是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對訂金加以規定,但訂金在日常經濟活動中卻被廣泛的採用。嚴格講訂金只是一個習慣用語,而非法律概念。一般而言,訂金的交付應當理解為預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決收受訂金的一方的資金週轉短缺,從而增強其履約能力。
其與定金最本質的區別在於,訂金不具備債的擔保性質,收受訂金的一方違約,只需返還所收受的訂金即可,而無需雙倍償付。訂金與定金的區別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二者產生的基礎法律關係不同,定金合同相對於主合同而言是從合同,除非當事人有特殊約定,主合同無效則定金合同亦無效;而當事人關於訂金的約定是主合同的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訂金不具有債的擔保功能,其功能在於為一方當事人履行債務提供資金上的一定的支援。訂金的給付本身屬於給付訂金一方當事人履行債務的行為。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經給付,則發揮制裁違約方,補償守約方的功能;而訂金給付後,如發生一方違約,導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收受訂金的一方必須如數退還訂金。
4、二者適用的範圍不同;定金擔保方式,可以適用於各種合同;而訂金只適用於金錢的給付為一方履行債務的合同中,多見於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承攬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2樓:匿名使用者
一、你手上的收條雖然不是合同,但它證明你們之間存在事實合同(口頭合同)《合同法》「第十條第一款: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二、「訂金」的實質是買賣雙方達成房屋買賣意向,準備進一步協商前交納的意向金。而「如有違約訂金概不退還」因為沒有你的簽字可以不予承認。一萬元應該退還。
如果寫的是「定金」那麼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雙方責任明晰,一萬元可以不退還給你。
三、不想買不能無限期拖延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疑隨時履行,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建議儘快協商。錢應該能退。
3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因該訂金有補充條款「如有違約訂金概不退還」,因此這筆錢具有定金的效力。
2.第二,如果此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即房屋**的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你可以要求原數返還。未超過的,無權要求返還。
3.你在問題中提到「這個算是合同嗎?收條上沒有我的簽字。
」我想,你問這個問題的初衷應該是想要回這筆定金。但其實你這個問題,問的是沒有道理的。因為,如果你出具這個收條,那麼不用討論這是不是「合同",它約定的定金效力不會改變;如果你不出具這個收條,對方完全可以否認曾經收到過這筆錢。
你還是無法追回這筆錢。
4.你提到「合同中沒有規定他違約後的責任認定」,這一點並不影響定金的效力,以及你所承擔的定金不予返還的不利後果。
5.關於你們沒有具體約定搬家日期,你是可以暫時拖延一段時間的。但是,如果經對方催告並給與一段合理時間讓你搬家,你還是無動於衷的話,那麼,法律上可以推定認為你屬於「根本違約」。
那麼,你要求返還的定金還是會得不到支援,反而會可能被要求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當然以對方存在實際損失為前提)
6.建議你,這件事情不要久拖不決,因為主動權並不在你手中,對你並沒有好處。實際生活中,你完全有變通的辦法,並不是不能解決,例如跟房東很好的協商,說出你的困難,動之以情;找到新買家,把定金成本轉嫁到新買家。
4樓:位壘
因該訂金有補充條款「如有違約訂金概不退還」,具有定金的效力,如果未違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1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你無權要求對方返還;
雖然沒有約定搬家的時間,你可以拖,但你卻不能要求返還定金。
5樓:
可以要回,因為你們簽定的不是合同,是收條,裡面的約定不具有強制性.並且你堅持認為你所付的是訂金,就沒有問題了.
6樓:金星百合
沒關係,有他的寫的收條及其簽名就可以了,從習慣上講你是無需簽字的。
合同上面沒有寫責任承擔並不等於不承擔責任,沒有寫的按照法律的規定來承擔即可。
搬家沒有寫日期的話你們必須雙方協商,並給出合理的時間來履行,不能夠無限期拖下去。
主要法律見民法通則、合同法。
7樓:鳳之桃
看你的運氣吧,房主要是人好沒準你幫忙找個人而且沒有讓人家受到損失也就給你。
定金為什麼要收,還不是怕你不來了他賣晚了賠錢。要是賣晚了反而賺了或和市價相比沒有損失,商量一下會換給你的。我當年就因為這被坑了錢。
原因是房東比地道,我前後差不到2小時就不給我了。
他是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清泉寨的一名民警或者是保安。1米7左右,胖子,膚色偏黑,短髮,帶眼鏡,交錢是很熱情,退錢就不行了。這個人真缺德,學生的錢也訛。
他的房子都是擱板的,都在清泉小區,這裡有山東煙臺工商學院和煙臺大學的學生租房子千萬看準了。
8樓:
該收條因為沒有你的簽字,因而不叫合同,它僅僅是個收條而已。由於其不是合同,因而所謂「如有違約訂金概不退還」的語句不能算是你們雙方的約定。但你是否可以要回訂金,還要結合其他事實材料才能確定。
9樓:
定金和訂金的區別上面已經說到,應該說寫得不準確,你可以和對方協商一下,或者幫對方找一個新買主,這樣房東應該會退錢.
10樓:
必須用定金才有效,寫訂金的話沒有效力的,但對於對方的損失要予以賠償,不管怎樣人家有期待利益的嘛。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只要是"訂金",而不是"定金"便可;
從法律上來說也有依據的.但要是"定金"的話就要不回了.
懂法律的來,關於賭錢的,懂法律的進來關於 賭博罪
小然娃娃 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 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 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
有懂法律的朋友嗎,有懂法律的朋友嗎?
公眾法律網 可以的在工地幹活受傷,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 認定工傷,一般由用人單位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天內,向統籌地方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可以由自己申請。工傷認定申請材料包括 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醫療診斷證明 待傷情穩定之後,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傷殘...
求律師或者懂法律的來!很急,謝謝
法學院法老周捷 本罪與非罪的界限其關鍵要查清行為人是否有主觀罪過,是否實施了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與重大交通事故另否具有因果關係等。倘若沒有違法行為或者雖有違法行為但沒有因果關係,如事故發生純屬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規則,亂穿馬路造成,或由自然因素造成,則就不應以本罪論處。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