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毆打一人,請問這其中有重有輕的結果怎樣處理?急

時間 2022-05-18 23:25:03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受害者傷情的不同,會有不同的結果:

一、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通俗的說,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兩種情況:一是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證據齊全後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後經法院審判。一旦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進入訴訟程式,意味著,國家公權力的介入,意味著國家對於違法犯罪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公訴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原告只要自願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一般只要達成了賠償協議並執行了,一般不會判刑.

三、法醫鑑定為輕微傷的輕微傷害案件,公安機關進行雙方調解、賠償醫療費等達成協議,還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打人者進行行政拘留、罰款等。 如果賠償達不成協議,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傷害所受的損失。

2樓:匿名使用者

從定性上來說,你們9個人的行為構成了「故意傷害罪」,且你們9個人事先有預謀,因而構成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一人犯罪既遂則全體犯罪既遂。因此即便你不是主犯或主謀,你的行為也構成了「故意傷害罪」。

在你們4人的定性上,公安局和檢察院有分歧,公安局認為你們行為的嚴重程度不構成犯罪,所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你們採取了行政處罰。而檢察院則認為你們有可能構成犯罪,需要等待法庭的審判。嚴格來說,檢察院的看法比較符合法律規定。

如果最終經過審判,你們4人被判「故意傷害罪」成立,那麼你們已經被拘留的日期可以折抵法院判的刑期,罰金也可以折抵。

抓小偷是對的,但是僅限於扭送到公安機關,不能對小偷用私刑處罰,因為一個人是否有罪必須經過審判才可以確定。即便是罪大惡極的殺人犯,沒經過法院審判,我們仍推定他是無罪的。況且即便判了有罪,刑罰的執行也只能由專門的國家機關來負責,普通公民沒這個權力。

3樓:泠映爍山新

應該治安處罰就可以,沒有造成輕傷以上後果,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把這件事反應到**去!

把事情鬧大,讓群眾支援你!

小偷就該死!!

頂你!把你的文章發到天涯論壇上去!!

5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涉及輕傷的案件,而且你的本意並非是想導致對方受傷。最好是能夠找人從中調解、協商然後給予傷者補償,讓對方不再起訴或者是撤銷起訴,不然一旦走上法庭那麼等待你的只有是法律的嚴懲了。

6樓:

打小偷也犯法,例子太多

如果是輕傷就不會判的太重,頂天6個月+緩

7樓:麥子味餅乾

應該不會很嚴重 即使有刑事上的刑罰 最多是緩刑 估計不會的 但是以後遇事還是不要採取這樣的處理方式了 因為違法了 盜竊是他違法 故意傷害是你違法 這事兩碼事

8樓:為民而商

不會判罪的,我們這裡有一例打成重傷,去醫院住了半月,對方花了二萬元就擺平了

兩個人打一個人,兩個人先動的手,結果那兩個人中有一人被打傷,該怎麼辦?急! 10

9樓:談愛太假

拖著不給,讓他告去,給這些混混錢還不如給了派出所,讓派出所也拘禁他們兩天,他們沒有犯法嗎?他們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像這些案件,派出所見多了,誰會盯著不放呢?一是拖,二是錢說什麼都不給混混。

10樓:快樂漠北

派出bai所的說法有問du題,,

什麼不管誰對誰錯,zhi,受傷者存在重

dao大過錯的,,同專樣要承屬擔責任,,這個警察說的不正確,,從以下幾點入手:1.糾紛的原因是什麼?

2.誰先動的手,,怎麼動的手,,如果你朋友當時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被迫反擊的話,那是正當防衛,,就怕對方沒還手之力,你朋友還一個勁的揍他。。那就是故意傷害了,3.

對方有沒有前科,,,你朋友有沒有前科,,,如果以上都對你朋友有利的話,告訴警察,,不和解。

三人打一人導致輕傷,輕傷這人報警最後公安怎麼處理

11樓:無敵帥哥

毆打他人是一種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如果其情節和後果尚不夠刑事處專

罰,屬於一般屬侵犯人身權利的違法行為,應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第1項「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規定,給予處罰並應責令賠償損失和醫療費。

如果毆打他人造成被害人輕傷以上傷害,則應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多人毆打一人,(被打)已報警,接下來該怎麼辦?

12樓:匿名使用者

1,我現在已經離開警察局了,走的時候對方4人還在派出所,這一宿是否拘留他們??

這個不好說,如果拘留需要走一遍持續,這點了好象不太可能。當然如果手續白天辦的也沒有啥問題

接下來我們該怎麼辦??

沒有精力就等待訊息,有精力就回頭去派出所看看

2,對方4個人 屬於什麼情節???是否是聚眾鬥毆??

屬於是否構成刑事案件??

不什麼樣的情況能構成刑事案件???

需要有嚴重後果

3,我一開始提出要5000對方沒同意,我現在也不想要錢了,我就想讓他們幾個拘留,依照現在的情況看,是否構成條件,能否拘留他們?

實事求是的說比較困難

如果構成不了拘留,那應該怎麼處罰他們??

會訓戒 的

4,我做醫療鑑定的錢,和被打時撕壞了我的衣服,是不是應該如實賠償????

當然了,對方需要賠償的

如果對方被拘留了,這部分錢還賠償我嗎????

當然還需要啊!

13樓:

我昨天晚上被6個人打傷了,對方有有6個人打我和我老婆,我和我老婆都受傷了,對方有1個人也受傷了,當時是為了奪刀而傷的,請問我們應該怎麼辦?

14樓:吹泡泡

根據你說的 這個應該屬於民事糾紛 如果走正常程式 對方應該承擔治安拘留15天 建議調節

15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一:拘留要作出拘留決定才能執行。這一宿不應該是拘留,應屬於調查。

問題二:就是個治安案件。構成刑事案件要輕傷以上。

問題三:是否拘留不是你決定的,和解不成並不意味著加重處罰。和解是解決民事問題,處罰是解決治安問題,兩個問題不能混為一談。

是否給予拘留,主要看情節、看主觀惡性、後果、事後的悔過等,還有人際關係等。如果不拘留那就是罰款。

問題四:賠償問題是民事問題,侵權賠償適用過錯責任,也就是根據雙方過錯程度來劃分責任,也就是不一定全賠你,因為你不可能沒有過錯。拘留時行政執法問題。

如上,民事和行政問題不能混為一談。該罰的要罰,該賠的藥賠,這是兩件事情。

多人毆打一人犯什麼罪? 10

16樓:℡﹏兎兎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及處罰]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你可以申請公安的法醫中心對你的傷情進行鑑定,如果構成輕傷或重傷,就可以定罪,但定什麼罪,還要看行為人的主觀方面。

如果只構成輕微傷或連輕微傷都不構成,那麼首先是不構成犯罪,不能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其次,你還是可以向對方索求民事賠償的。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兩人因為小事打架,其中一人受傷嚴重,怎樣解決此事?

17樓:

受傷嚴重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但是如果把人打嚴重的那個人願意支付醫藥費和道歉就可以和平解決

18樓:曾經最美

打架本來是不對的,誰都有錯,但是最後要賠償的肯定是受傷輕的!

多人毆打一人致人輕傷要承擔什麼後果

4人毆打一人造成輕傷,一般情況下四人都涉嫌故意傷害罪,都應當負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

眾人喝酒倒至一人重傷一起喝酒的人會受到法律責任嗎

目前法律上還沒有醉酒 相關責任的明確法律規定,共飲人對因共同飲酒行為受到傷害的人是否承擔民事責任,是以共同飲酒過程中主觀上是否具有過錯為一般標準。如明知與其飲酒的人患有某種禁酒疾病仍與之對飲而不履行勸阻義務,而導致人身損害後果發生的要承擔民事責任 受傷者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本人對過量飲酒與 後果...

多人毆打一人,(被打)已報警,接下來該怎麼辦

1,我現在已經離開警察局了,走的時候對方4人還在派出所,這一宿是否拘留他們?這個不好說,如果拘留需要走一遍持續,這點了好象不太可能。當然如果手續白天辦的也沒有啥問題 接下來我們該怎麼辦?沒有精力就等待訊息,有精力就回頭去派出所看看 2,對方4個人 屬於什麼情節?是否是聚眾鬥毆?屬於是否構成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