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乙方未能按時繳納租金,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嗎

時間 2022-05-22 23:30:03

1樓:成都張伯樂律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字採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並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字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字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六十八條 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適用有關該債權債務關係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編通則的有關規定,但是根據其性質不能適用的除外。

2樓:刑法一千問

你單方解除合同他堅持不搬出也是個問題。先看一下你的合同是什麼規定的,有沒有關於逾期繳納租金的違約條款。最好能雙方協商解決,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式

3樓:吳春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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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提問

你好!如果乙方沒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續繳租金,而且合同規定逾期半年後還不繳納,屬於乙方違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請問一下這個是自動解約的還是必須要有一個解約合同的?

能不能及時回覆我的問題・_・?我這裡時間比較急

回答可以的

挨個回覆耐心等待一下

提問請明確回答我的問題。現在的情況是這樣的,我的山地租給乙方搞養殖,然後涉嫌違規,所以被**拆掉了,然後就一直閒置著。五年一繳的租金到期乙方沒有繳納,合同規定逾期半年不繳納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然後在半年後的這個期間**徵地補償了地上附著物款項,,現在乙方要求我們甲方應該按合同規定雙方個50%,我們甲方應該給他嗎?這種情況,算不算合同自動終止了?

回答按照您的說法,租金乙方沒有交納,然後按照合同的約定是逾期半年不交納,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但是你沒有終止呀,你沒有終止的話,那合同就繼續有效了

你終止了合同的後續就沒事了呀,合同自動終止不存在的,您需要去提出來,沒有提出來的話,那合同還是沒有被終止的

挨著您的說法,您是確實違約的

提問問題是我們聯絡不上他,。。

你還在看我的問題嗎

回答聯絡不上他,那您這邊就不需要支付什麼東西了呀

提問問題是現在現在他突然冒出來要來分這補償款啊

回答那您又說聯絡不上是什麼意思

更多12條

4樓:山東濟南何主任律師

看雙方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

乙方違約拖欠房租金,甲方是否有權終止合同

5樓:半知道分子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你可以解除合同,物品的清理要留給地方一個合理的期限。

6樓:周德傑

第一,關於拖欠的租金,這個要看您的租賃合同裡雙方的關於違約責任是如何具體約定的,對方是否構成違約,另外關於押金部分是如何約定的,是否能抵作租金?

第二,關於您單方面解除合同,根據《合同法》第94條第三項及第227條的規定,如果您已經履行了催告的義務,也給了對方一個合理期限履行繳納房租的義務,而對方仍未作出表示或是明確表示拒絕履行的話,您是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如果您是一個不定期的租賃合同可不受是否有違約行為的限制,您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三,關於您強行收回房屋,您可以通知對方來清理,如果對方拖延的話,可向該租賃屋所在地的基層法院起訴,您自己是不可以強行將對方的物品清出的。

承租人連續三個月未付租金,出租人是否可以單方面終止租賃合同?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敘述情形分析,本案出租人與承租人間不僅建立了租賃合同法律關係,還形成了加工承攬法律關係,因此,單純以承租方違約未付租金為由主張解除租賃合同,反而可能會使出租人陷入被動的境地。

如果租賃合同中約定,承租方連續三個月未付租金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則出租方主張解除合同是正當、合理的。但若承租方以出租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完成宿舍裝修、裝置基礎施工等事由進行抗辯,主張行使抗辯權,此時案件無疑將變得複雜起來,雙方的合作基礎也將喪失。

鑑於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已投入了大量的資金,並且雙方仍有繼續履行合同的意願。因此,建議以協商方式處理雙方所遇到的矛盾,多溝通、多協作、多配合,相信所面臨的問題是可以得到解決的。

雙方合作肯定會遇到所謂的磨合期的困擾,保持包容、大度、誠信的心態,顯然更利於解決磨合期的困惑和襲擾。

以上意見希望有所幫助。

8樓:匿名使用者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付或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9樓:匿名使用者

這需要看你們合同上對終止合同是如何約定的,如果沒有任何約定的話,現在也可以給對方書面通知。協商解決。

縱橫法律網 畢華寶律師

10樓:路安達

之前合同是怎麼規定的,如果有規定的話就照合同辦理,如果沒有就找承租人商議,要不要終止合同就看你自己的了

因乙方未交納物管費甲方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違法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租賃合同中約定了物管費由乙方交納,而乙方未支付物管費,屬於乙方違約。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訂立以後,當事人一方不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或者當事人一方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即是該當事人違約。

當事人一方有違約行為並不必然導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權,只有在一方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權。

12樓:彌茂

乙方未交納物管費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我覺得這沒有什麼違法的因為是你方心違反了合同

合同中乙方拖欠租金滿一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個月是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嗎?

13樓:龍之喵喵豬

你好朋友,合同中乙方拖欠租金滿一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個月是解除權的行使期限的

14樓:

你有權轉讓但需甲方同意,就是說他不同意你轉租違約。你現在的話可以直接提出解除合同需求了,退剩餘房租。看對方怎麼回覆。 合同中沒用約定轉讓房屋就終止,他口頭說的沒用

15樓:彌茂

合同中乙方拖欠租金滿一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而且他可以要求賠償。

16樓:

房主一和加,越是要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就個問題題

17樓:雲琛老師

如果合同中乙方拖欠租金滿一個月,甲方有權終止,這是對的。

18樓:巴尋巧

當時他們兩個籤的有合同,他拖欠了租金滿了一個月,甲方就有權終止合同。

19樓:雨過空氣好

有權利解除,只要合同中規定了,甲方就有權利解除

20樓:歲月之痕

這種情況下一般要終止合同的話,終止合同的期限就大概就在一個月。

21樓:閻菡桂

按照你可能合同簽訂的日期。後計算一個月。你就可以把租你房子的行李丟出去了。

22樓:

看你跟乙方是咋全給這個合同唄。那你要籤的是一個月,你要是按租金交我交不上來。咱們都解除合同。

甲方的有錢有這個。終止合同的權利唄。那你這個。

你這樣籤的合同要是前倆月,那你要現在一個月都給你解除合同,那咋不行唄。那得看你合同點兒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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